中国改开的一个重大成果就是造就了一大批知洋派,知美,知日,知欧。这些知洋派不仅学会洋外表,举止,而且学会了洋思维,用洋人的眼光看中国,看中国人,更学会了使用洋人的双重标准。
比如,在瑞典游客事件上绞尽脑汁为瑞典警察暴力找理由,为旅店驱赶游客找理由。在这方面他们主要使用法律标准: 旅店驱逐游客合法,警察把游客拖出去,随便扔到什么地方合法。更可笑的是为了美化瑞典警察,连扔的地方都很高大上:靠地铁站,风景区,名人墓地。而对中国人呢,则使用道德标准加形象:贪小便宜,无赖,撒泼打滚。
我们知道,法律标准是约束社会的最低标准,不杀人,不偷,不抢就合法。但法律也并不是简单的一个模子套在那,法律也离不开due diligence, 离不开常识的判断。同时合法不一定能躲过道德的审判,合法也不代表高尚,合法背后也经常隐藏着卑鄙。例如,警察打死了一个背朝他的人,合法了,但你开枪前的那一刻,有没有想过要慎重点,人家也有生命,家庭?再比如,刘强东,有可能不被起诉,合法,但道德呢?同样,在寒冷的夜晚,旅店把一家人推到大街上,警察把他们扔到陌生的地方,他们有没有想到那家人冷不冷,安全不安全,他们应该上哪去?在法律的外衣下,他们的人性呢?看到需要帮助的人,冷漠无情,合法,但值得称赞吗?对中国人,知洋派们满眼看到的都是猥琐,无赖,撒泼打滚。他们像洋人一样,比洋人还要鄙视这些同袍。而对洋人绅士外表下那颗冰冷鄙视的心却充满敬仰。这种心态是不是很像当年租界里,一个洋巡捕把一个乞丐打得满地翻滚,丑态百出,边上观看的那些华人心态?
知洋派双重标准的另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前些时候1000名清华校友签名罢免胡鞍钢,认为是胡鞍钢造成了美国对中国的打压。这些深谙西方民主自由的精英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在面对为抗战,为国家国防,科技事业奉献,牺牲的清华前辈时,有没有人感到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