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承诺通过谈判达成一个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该协定将支持开放、非歧视性和透明的原则,并在投资的各个阶段提供国民待遇(包括市场准入),在确定特例方面使用“负面清单”原则。
·中国同意加快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在2014年提交一份修改后的报告。
·中国承诺2014年将认真考虑美国对修订中国的商业机密法以及相关立法和政策议题的意见,并提供合作。
·中国保证采纳并发布2014年商业机密保护和执法行动计划,其中包括执法行动,提高公众对于商业机密侵权的认识,以及要求严格遵守商业机密保护和执法方面所有的法律法规。
·中美两国同意加强双方关于促进合法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华销售的磋商。
·中国承诺不会将外国企业或外资企业生产的汽车从中国政府采购目录中剔除。
·中国承诺,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4G设备的过程中,不会要求申请者泄露源代码或是其他商业机密信息以遵守国际加密标准ZUC算法规定。
·中国承诺从2014年春季起,在对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企业进行3C认证时,享受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