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对中国进行颜色革命的宪章吗?!这是 2010年开始阿拉伯骚动,2011年阿拉伯之春,随后美国和日本大使在中国北京和沈阳上街

来源: houtou72 2017-07-03 11:12:5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088 bytes)

是裹着糖的砒霜。西方怎么不把这么好的东西建议给沙特呢?那可还是封建君主制的国家呢?!其“善良”之心就如要中国接收中东穆斯林难民那样的------‘仁慈’ 。用他们的‘洗衣粉’洗遍中国大地,一如他们曾经洗遍伊拉克阿富汗和利比亚那样。但是中国的强大,必须先用洗脑的方法为之。

新约中,耶稣就告诫人们: “警惕法利赛人的酵”!多少年过去了,社会科学的发展使得今天的“酵”包装上了民主自由的现代名词,换了概念来以图植入人脑。

人们往往希望自己的自由得到保障;这是善良的人们自有其善良的道德约束自身的行为。但是对于那些个 克利斯汀森们 来说,他们当然希望,也需要他们有绑架 章莹颖 们自由。于是这里民主因此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存在了。所以个人的自由是对民主的矛盾,是包含了对他人的自由的剥夺,就如 克利斯汀森 们的自由一定会对 章莹频 们自由的剥夺那样,这怎么能达到所谓的 ‘民主’?于是,法律便由此而需要,特别是对克氏们暴力的专政和对章氏善良们的保护,需要法律的刑法强大到足够可以保护善良的程度。当然这里用的是两极端的例子;因为社会上大部分人都是善良的章氏们。

这就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在善良的人群中如何维护个人的自由权利的问题。因为即使大家都善良,但各自和意愿和行为并不都是可以明确地条块划分为东南西北中的,各有自由概念的交叉覆盖。于是要保证大家的利益在最大的民主概念上兼顾全面,就需要制定法律的民法部分;来对于人们中各自自由概念与他人相抵触的部分制定约束。于是即使是章氏们,也必须对自己的自由约束于法律之下。而令人感到不舒服的是,由于必须兼顾上述东南西北中的各类人群的共同自由的利益,各类的人群都感到自己的绝大部分自由的概念都被民法所约束了。这点犹如三色盘,大家共同统一的部分(犹如共同认可的部分)只是中心的一小部分。但为了保证大家都认同,必须如此。

这个道理犹如以药治病,虽不完全确切但道理相通;大部分的细胞都是正常的,吃药会使得这些正常的细胞也要受到‘不正常的药物存在’的影响。但是药物会使得机体可以回到正常状态。如果无药可用,那么往往就无可救药了。有谁会在有病时不吃药的呢?小病是会有的,但是在大病时有谁还会因三分毒性去拒绝七分疗效的药来救命呢?更何况,有十分的疗效而仅有三分毒的好药物还是不少的。

中国政府在改开以来,大大地忽视了如此这般的理论性的舆论开导和相关的知识普及,而代之以大妈的广场舞和旅游或物质消费潮来替代人们的观念,是一个危险的短视的战略措施。是制度不自信的反应。其实,历史已经,并且正在证明中国的社会制度要远远优越于西方的忽悠百姓的愚民制度。这点上,川普和希拉里对中国提供的教材机器先进。完全印证出所谓08宪章的全部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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