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众国宪法2条3款;
二、8 U.S.C. §1182:这是川普团队自己引用的法令。不得不说,川普手下的律师水平是高的。该款规定了,总统可以在任何时候用行政令,以任何他认为合适的时长,暂停任何一个外国人或者任何群体的外国人入境,不管是移民还是非移民都一样,或者是设置任何入境限制,只要他觉得合适(deem to be appropriate)。
三、Alien and Sedition Acts of 1798: 一个两百多年前的立法,到现在还是适用的,对应现在美国联邦法律 50 U.S.C. §22-24。该系列法令进一步规定,总统可以关押或遣返任何他认为危险的非美国公民和任何来自敌对国家的公民。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川普的行政令虽然听上去荒诞,但真的是源于宪法权力。所以这样一个宪法问题,一般的小打小闹,比如州法院的这种『伤害全州人民感情』的裁定,根本是不堪一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