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一下总统的禁令和法官的冻结执行

这次裁定和上次布鲁克林不同是,上次是ACLU代表被扣留的移民申诉,是一个私人的案件。此次在华州,是华州和明州作为原告(至少我看报道是这个意思),这也就是联邦和州的问题,说的是联邦政府在这个事情上可能不合法,所以这一点上,本回合的律师比布鲁克林案的律师要有创造力。
 
然而具体看法院这次在已公布的裁决理由是『负面地影响了两州的居民和大学。这些伤害是显著而持续的』,程序上适用全国的法理是『旨在保持移民政策在全美国的一致(uniformity)』,也即:因为行政令在华州被禁止,为了保持一致,那就在全国所有州都禁止——这个提法比较新颖,但站不住脚的感觉也是大大的有。
 
还是那句话,截至目前总统的行政令是合法的。但临时禁止令在被上级法院推翻之前也是有效的。
 
总统本次EO合法性源于以下几条
一、合众国宪法2条3款
二、8 U.S.C. §1182:这是川普团队自己引用的法令。不得不说,川普手下的律师水平是高的。该款规定了,总统可以在任何时候用行政令,以任何他认为合适的时长,暂停任何一个外国人或者任何群体的外国人入境,不管是移民还是非移民都一样,或者是设置任何入境限制,只要他觉得合适(deem to be appropriate)。
三、Alien and Sedition Acts of 1798: 一个两百多年前的立法,到现在还是适用的,对应现在美国联邦法律 50 U.S.C. §22-24。该系列法令进一步规定,总统可以关押或遣返任何他认为危险的非美国公民和任何来自敌对国家的公民。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川普的行政令虽然听上去荒诞,但真的是源于宪法权力。所以这样一个宪法问题,一般的小打小闹,比如州法院的这种『伤害全州人民感情』的裁定,根本是不堪一击的。

所有跟帖: 

应该是伤害非法移民及其支持者的感情,md又被代表了 -firstuncle- 给 firstuncle 发送悄悄话 firstuncl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06/2017 postreply 12:38:48

那不是州法院,是联邦法院。 -千里一盏灯- 给 千里一盏灯 发送悄悄话 千里一盏灯 的博客首页 (212 bytes) () 02/06/2017 postreply 12:55:42

这样说可能更准确 -West_East- 给 West_East 发送悄悄话 (309 bytes) () 02/06/2017 postreply 14: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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