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创世纪---38章---1---30节

来源: 文森刘 2024-03-04 21:04:4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5103 bytes)

1 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那时“ 可能指约瑟被卖到埃及的时候,犹大大约比约瑟大3岁左右,此时大约20岁。不过,也有人认为如果”那时“ 指約瑟被帶到埃及去的時候約瑟被賣時是十七歲,而雅各率兒孫下埃及時,約瑟三十九歲,中間相隔僅二十二年,猶大不可能在這樣短的時間內,連生三子之後,再生法勒斯和謝拉雙包胎,然后法勒斯又生了兩個兒子(创世纪46:12)。这样看起来,第38章可能在时间上並非接續第37章,可能发生在约瑟被卖之前

约瑟被卖之后,或者,约瑟被卖之前,犹大有一段日子,离开父家与迦南人朋友希拉生活在一起。

犹大喜欢上了迦南当地的一个女子,就娶了她。可见,犹大并不再在意父亲雅各对于儿子们婚姻的态度,从爷爷以撒到父亲雅各,他们都没有娶当地的女子,应该已经成为家族的传统,或者至少是一个示范。然而,看上去,犹大我行我素,并不在意。另一方面,也说明雅各此时在家中的权威已经不是很高,犹大已经不把父亲母亲的喜好和意愿,放在眼里。

她就怀孕,生了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 她又怀孕,生了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俄南 她复又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 犹大为长子娶妻,名叫她玛 犹大的长子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 犹大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 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 10 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11 犹大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就对他儿妇她玛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她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

珥到底如何邪恶,圣经没有明确告诉我们,只是说” 他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可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始终行神眼中为正的事,是多么的重要。雅各家族的长子,从鲁本、到珥,都行神眼中为恶的事,从而被剥夺了长子的名分,珥的结局更为悲惨,直接被神取去了性命。在人眼中,长子的继承权似乎在情理之中,然而在神眼中,却没有这样的天经地义,一切都在祂的手中掌管。无论是不是长子,都要行祂眼中看为义的事,否则,你必会遭到神的审判,或是在活着的时候,或是在死亡之后。

老大死亡之后,犹大按当时的传统,把大嫂她玛给了老二俄南同房,使得老二向大嫂尽弟弟的本分,为哥哥生子立后(当时的习俗应该是:如果哥哥死了没有儿子,弟弟应当娶嫂子为妻,所生长子归于哥哥名下,使哥哥的产业有儿子可以继承。这习俗后来被摩西律法所确认(申命记25:5-6))。但老二虽然被迫与大嫂同房,却不愿意和大嫂有孩子。老二的想法,应该是不想让将来的儿子夺了自己刚刚得到的长子的名分,包括双份的产业。之所以如此,可能出于他自私的本性,儿子毕竟不是自己,另外,也可能他与哥哥、嫂子的感情不好,甚至有仇恨和鄙视。

两个儿子的先后死去,并没有让犹大反思两个儿子的行为有没有得罪神的地方,他反而把责任推在儿媳身上,可能认为她玛是个不详的扫把星,连累他两个儿子先后死亡。出于对三儿子的保护,他不再遵循传统,但又不直接亮明自己的心意,而是哄骗她玛,”等小儿子长大,再和她玛完成同房“,并把她玛打发回娘家去,可能是想让老三远离这个不祥的扫把星。犹大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而全然不顾她玛将来的生活,甚至连供应她日常的饮食的费用都一并省去了。虽然按當時的传统,沒有兒子的寡婦就可以歸回父家(路得记1:8),但也可能并非强制,她玛反而十分顺服,就回了父家居住等候。

按着犹大的性情,他自己都娶迦南当地的女子,对于他的儿媳他更不会在意她的籍贯,她玛大概率是迦南当地的女子。

犹大一出场,就显出贪婪、冷酷、精于算计的本性,这里,通过对她玛的处置,他的这些本性,再一次表露无疑。

12 过了许久,犹大的妻子书亚的女儿死了。犹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亚杜兰希拉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

犹大的妻子也死了。两个儿子、一个妻子的死亡,无疑会对犹大造成很大的痛苦,但我们看到,犹大的生活,很快就恢复原样,照样我行我素,行耶和华神眼中为恶的事。正如他的两个儿子一样。但神对犹大却有着不同的计划和旨意。

得了安慰,原文意思是结束了丧期。”剪羊毛“ 通常在三月初、母羊生小羊之前一个月进行,这样可以刺激母羊多吃草,羊毛也可以在夏季重新长出来,好在冬季御寒。牧人将羊群集中在一个地点剪羊毛,羊毛也在此处加工、染色,并织成布料,剪完羊毛后会有庆祝的筵席(撒母耳上25:4、11、36;撒母耳下13:23-25)。这事有可能是在犹大40岁左右发生的,大约是约瑟在埃及掌权七个丰年结束的时候。

 13 有人告诉她玛说:“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 14 她玛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就脱了她做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身体,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 

她玛当然知道她公公的为人,如今,示拉已经长大,犹大仍然没有兑现诺言,虽然可能在她玛意料之中,但也给了她玛最后的宣告,公公犹大是断不会履行诺言的。于是,她玛采取了十分不寻常的办法,来迫使犹大履行他的诺言。

伊拿印的意思是”两道泉水“或”一双眼睛“的意思,在这里,犹大认不出那妓女是自己的儿媳她玛,仿佛瞎了他的一双眼睛,实在是一个可笑的讽刺。

用帕子蒙脸,是当时妓女的通常做法,犹大可能把她玛认作了当地的庙妓(21、22节所指的妓女)。庙妓在迦南当地信仰崇拜体系,特别是在生育方面的敬拜中,是比较常见的。

15 犹大看见她,以为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 16 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儿妇。她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 17 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你。”她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吗?” 18 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她玛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犹大就给了她,与她同寝,她就从犹大怀了孕。

犹大此次嫖妓,应该是单纯为了自己的情欲,考虑他成为鳏夫也有一段日子,情欲无法得到满足,也是正常之事。不过,面对情欲的诱惑,犹大无法把控自己,做出淫乱之事,就再次显示出他的以自我为中心,无视道德伦理的约束,又行了神眼中看为恶的事。嫖妓自然要付嫖资,犹大估计随身并未携带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承诺过后会给她玛送来一只小羊羔。但她玛知道公公的秉性,吃过犹大背信弃义苦头的她玛,再也不会相信犹大的口头承诺,于是向犹大索要了抵押物,以防止过后犹大否认抵赖。

 19 她玛起来走了,除去帕子,仍旧穿上做寡妇的衣裳。 20 犹大托他朋友亚杜兰人送一只山羊羔去,要从那女人手里取回当头来,却找不着她, 21 就问那地方的人说:“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里?”他们说:“这里并没有妓女。” 22 他回去见犹大说:“我没有找着她,并且那地方的人说这里没有妓女。” 23 犹大说:“我把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着她。任凭她拿去吧,免得我们被羞辱。”

犹大回头托朋友用小羊羔换回抵押物,结果无法找到她玛,当地人还宣告,我们这里没有庙妓。15节的妓女和21、22节的妓女的用词不同,15节可能指一般性的妓女,而21、22节原文是”庙妓“的意思。犹大用了两个不同的词语,可能她以为那个妓女就是庙妓,或是为了遮掩自己的丑行,庙妓比一般妓女高级一些。23节犹大说,”免得我们被羞辱“,表明他也知道自己嫖妓的事是羞耻的,不敢为了索回自己的印和手杖而把事搞大。

24 约过了三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妇她玛做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

她玛的怀孕,显然是神的旨意和安排。犹大的反应,也再一次充分表明了他的虚伪、道貌岸然以及冷酷无情。他自己刚刚做过犯淫乱的事,此时表现得好像一个正人君子,颇有些金庸小说”笑傲江湖“里面”岳不群“的味道。她玛,与犹大在一个家庭里生活过一段时日的儿媳,竟然得不到他一丝一毫的怜悯和同情,也没有丝毫详细问问事情原委的心意。

 25 她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 26 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

犹大承认她玛的不同寻常的行为是合理的,因为自己不遵守承诺,让小儿子娶她玛为妻,犹大说,她比我更有义。这里的”义“,和我们在创世纪通常看到的义人的”义“,显然不是同一个概念。挪亚、亚伯拉罕的”义“是因为他信神,神就算他为义。她玛这里的义,则可能指的是做事公正和信实。犹大的不义指的是他做事不公正,没有按传统和习俗来做,自己说的诺言也不遵守,毫无信实可言。相对来说,她玛做事则相反,她严格按传统和习俗来做,既然有为第一个丈夫留后的义务,她就尽力去做,既然公公让她等候小儿子长大再嫁给小儿子,她就一直等待,遵守承诺。

经文说,,犹大没有再与她玛同寝,似乎是一个悔改的姿态,他认识到了自己的罪恶,不再任由自己陷入罪中,此时,从他之后的转变来看,似乎成了一个转折点。

 27 她玛将要生产,不料她腹里是一对双生。 28 到生产的时候,一个孩子伸出一只手来,收生婆拿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是头生的。” 29 随后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来了。收生婆说:“你为什么抢着来呢?”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 30 后来他兄弟,那手上有红线的也生出来,就给他起名叫谢拉

这里双胞胎的出生同样富有戏剧性,正像雅各和以扫那样。人的竞争,从始到终,反反复复,构成人类世界演进的重要篇章。有人说,竞争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唯一动力,这只是从人的角度来看问题,也只是表象。没有竞争,人类的历史一样会进步,因为人类的所有一切都在神的掌管当中,人类科技的任何一个进步,都来自于神给一些所谓天才的启示。同时,人的道德伦理,历经几千年风雨,似乎也从来没有进步过一丝一毫。竞争带来的,更多的是冲突、战争以及其他的罪恶!

头生的长子,也是创世纪一个很有趣的题目,神的拣选,有时候并非按人的传统观念而行,雅各不是长子、约瑟不是长子、大卫不是长子,所罗门也不是长子,而主耶稣基督却是长子。神的奇妙旨意,岂是人可以测度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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