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缘人的观点看

来源: 来罘 2018-09-28 17:57:4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259 bytes)

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去看问题,往往会有不同寻常的发现。

美国分析哲学家奎因 (Willard Van Orman Quine, 1908–2000) ,见右图,有一本书,名叫 《从逻辑的观点看》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Harvard Univ. Press. 1953) 。 这本书从逻辑的观点去审视逻辑经验主义,颇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味道。逻辑的观点也的确让他看到不同寻常的东西,这本书因而成为反对逻辑经验主义的经典。

话剧茶馆里,有一个落破的旗人松二爷,大清时期,虽然免不了受人欺负,但毕竟还能出入茶馆,进入民国后,境况大不如从前,他感叹道,想起来,大清未必好,可到了民国, 我挨了饿了。从边缘人的观点看,如果民国国民普遍同意松二爷的观点,那民国就玄了。跟松二爷一起喝茶的常四爷说的更直率,我爱我的国,可谁爱我呀? 从边缘人的观点看,民国有太多国民同意常四爷的观点,所以民国就完了。

什么是边缘人的观点?社会若存两极,不取两极,而趋中庸; 若不被社会所容,则跳出于此,由彼视此。置身于此,对很多问题,不免有当局之迷,由彼视此,反而有旁观之清。 边缘人不受当局者及其说客种种说词的蛊惑,也不受种种表象的迷惑,其头脑往往更为清醒,观点往往更为客观。

从边缘人的观点看,无论什么时代,什么社会,满足生存需要总是第一位的。历史上,多次大规模农民起义,匈奴南侵,客家南迁,走西口,闯关东,下南洋,逃港,出国等现象,以及历史,政治,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反复地证明着这一观点,已然使它具有了公理的性质,即便在官方哲学体系里,它也可以归入彻底的唯物主义。

在非民主的时代或国家里,对普通百姓来说,统治者,无论外族还是本族,都是强加的。只要能过上好日子,他们其实并不在乎统治者的种族。本族统治者干得好还则罢了, 干得不好照样被推翻。外族统治者干得不好,肯定要拼个鱼死网破,要么统治者滾蛋,要么被统治者认怂,二十年后,重新来过。干得好,不过是一段时间的欲拒还迎而已, 如果胡人鲜卑的统治已历史久远,那末,蒙元满清给汉人留下的记忆应该还足够清晰。

另外,普通百姓有走得动的,有走不动的。走不动的多半是要拼命的,走得动的则不会轻易拼命,他们会用脚投票,去寻找新的家园。 新家园对生存需要的满足必定要好过旧家园,为此他们可以忍受很多事情,比如,边缘化,孤立无助,种族歧视。移民潮扑向欧美发达国家便是最有力的证明。

无论统治者是汉人,胡人,满人,蒙古人,大鼻子,还是小鼻子,只要无法满足生存需要,都会被推翻,反之,无论统治者是什么人,只要它能更好地满足生存需要,都会被认可。 色目国的法裔曾闹着独立建国,后来一合计,单过会导致生活水平下降,于是,就歇了。曾几何时,美国人的种族歧视不在南非之下,金融危机一来,为了保持生活水平, 他们不惜把往日的黑奴推上总统宝座。

小心! 在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酒国,后半句话有汉奸言论的嫌疑。二十几年前,有人说了句类似的话,后来被关进号子里,到死也没放出来。为此,狼外婆们还给他颁了一项诺贝尔奖。我知道,狼外婆们没安好心,然而,我敢把这半句话说出来,却是因为我躲到了狼外婆家。

我为什么要躲到狼外婆家?还不是因为那帮腐败的肉食者克扣我,还不许我出声。要是他们争点气,哪怕是平庸,我也不会费这番折腾。狼外婆虽然跟我不贴心,却也不管我,我落个自由自在,更重要的是,狼外婆家伙食好,不是一般的好。作为一个边缘人,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夫复何求?

有人可能会以苏武为例,让我感觉自己是认贼作父。歇着吧,我坚决不跟苏武比,我们之间也没有可比性。苏武是肩负使命的朝臣,一个肉食者, 而我是差点被朝廷逼反了的惶惶者。苏武坚守是有盼头的,他日回朝,他是功臣。如果他知道,回去后,等待他的,先是战俘学习班,然后是无休无止的政治审查, 最后是去农场改造,我不信他还会坚守。如果他真的坚守了,我只会笑他尾生抱柱①。

此刻,我感觉自己象个农村的混小子,爬上村公所的房顶,大着嗓门抖落村里的丑亊,队长撬仓库的门,书记偷寡妇的人......。村干部们恨不能掐死我,可干着急够不着。 村里肯定有人骂我是汉奸,让他们骂去,我连国都不要了,还在乎个把骂名?再者说,有国可卖而卖之者才有资格称奸,我有什么可卖? 我若非称奸不可,也该是色目奸。可我若真的自号色目奸,色目国人民肯定一片冷笑,不三不四,就想称奸?也该整出些液体自己照照!

您可能会说,你都不要国了,还在这操心国事,这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吗?不瞒您说,我也经常恍惚,觉得自己的确是有点吃饱了撑的。可醒过神来,还是忍不住想唠叨点什么,没办法,我毕竟是那里出生的,夜里经常梦到矮矮的南墙上吊着个大南瓜,高堂老母依然盘腿坐在土炕上,国里起了火,仍然有可能烧着让我牵肠挂肚的人。没事就泼上两瓢冷水,兴许这火就着不起来。有道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反之,众人泼水火不着。

说请外国人来统治,在当今酒国,是百分之百的汉奸言论,那末,只做不说,自己主动跑到外国去作臣民岂不是汉奸行为?如果汉奸言论当口诛笔伐,那末, 汉奸行为岂不是论刑当斩?我回国好几次了,上至学术高层,地方官员,下至亲戚朋友,贩夫走卒,没有一个人拿我当汉奸看,更没有人对我起杀心,相反, 我感受到更多的是羡慕。

我在国外的社会地位不如去国之前。回国期间,故旧相见,对方递过来的都是烫金的名片,上印,某某教授,某某长。接名片的刹那,我无比地自惭形晦,二十多年了, 连个名片都没混上。一时间,他们个个器宇轩昂,纷纷劝我,不行就回来,怜悯之情溢于言表。酒酣耳热之后,方显出英雄本色,他们毫不掩饰地寻问,住甚房,开甚车,俱答之, 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并垂询送子女出来之可能。村中闻有此亊,咸来问讯,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羡慕二字他们始终不曾明说,不过,都在酒里了。

那末,问题就来了,主动跑到外国去作臣民不是汉奸行为,说句请外国人来统治,如何就成了汉奸言论呢?那些居庙堂之高,把国弄得当教授还不如给外人扛长活的,不算汉奸,几个处江湖之远,发两句牢骚的,倒成了汉奸?庄子再世,定会仰天而嘘,两千多年了,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老传统仍在,吾甚...,嗒焉似丧其耦。

从边缘人的观点看,说请外国人来统治,不是骨头贱,那是恨铁不成钢,怨稀泥巴糊不上墙。其实,半个世纪前,就有人诘难居庙堂者,稀泥巴还能不能糊上墙?不行早点换材料,有能糊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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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尾生抱柱。相传尾生与女子约定在桥下相会,久候女子不到,后来涨水了,抱着桥柱被水淹死。典出《庄子·盗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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