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教授论文《歷代金文經典著作影印叢刊解題》18

来源: 京都静源 2016-09-10 11:14:2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1251 bytes)

18、《金索》解題

《金索》,(清)馮雲鵬、馮雲鵷撰。

馮雲鵬,1765~1840。字晏海。江蘇南通人,工詩文書法。曾任滋陽知縣、曲阜知縣,其弟馮雲鵷,字集軒。兄弟二人皆著名銅器收藏家和彝銘學家。

二函二十冊。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編號:210/236。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登錄編號:562469~562488。無魚尾。版心中部刻書名。無邊。白口。寬15.3釐米,高27.1釐米。

上海圖書館古籍部收藏此書,索書號為:線普長257293-304、線普344267-78、線普長640563-74、線普長019439、線普長018872、線普長477734-57。

書名頁題字用篆文:“金索”,落款用行書:“崇川馮雲鵬署”。無書牌頁,為清鈔本。卷首定名為:“題金索搨本原序”。

此鈔本可能源于邃古齋刊本。清代耿文光《萬卷精華樓藏書記》中曾評價為:“邃古齋本,是書成于道光元年,板藏嵫陽署齋,前有辛從益、鄭勉、鮑勳茂、賀長齡、梁章距、景慶、徐宗幹七序”。而現此鈔本前正好有辛從益序。落款為:“嘉慶二十三年,歲在戊寅夏六月。上浣筠谷弟辛從益謹跋”。並言道:“道光元年四月翔月,鏤板於嵫陽署齋。於時日月合辟,五星聯珠。記之”。所收大部分內容為三代青銅器銘文,亦有漢唐器。有器形圖,有尺寸說明,有釋文,有考證文字。

林鈞《石廬金石書志》卷八如是評價此書:

本馮君酷嗜金石文字,見收藏家銅器有款識者,輒繪錄文。取三代至元鐘鼎戈戟度量鏡盤璽印泉刀之類,為《金索》六卷。皆圖其形而摹其文,並詳考證。惜愛博不精,後人頗多訾議。

此書另有道光元年邃古齋刊本。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藏“雙桐書屋藏板”的《金石索》數套。其中,《金索》和《石索》各自分開。書名頁題字用隸書:“金石索”,落款用楷書:“道光元年開鐫”,有書牌頁:“雙桐書屋藏板”。單魚尾。版心上部刻書名,下部右側刻“邃古齋藏”字樣。四周單邊。白口。寬24.6釐米,高35.5釐米。然版面多墨蹟。

《金石索》一書在在清代中期的金文學術研究上,也是一部體例精美的名著。《孔子故里著述考》:“《金石索》十二卷,馮雲鵬、馮雲鵷同輯”。本書分《金索》、《石索》兩部分。

在《金索》中,馮氏兄弟將鼎、尊、彝、卣、敦、簠、豆、甗、鬲九種十件例為卷首。這十件青銅器是乾隆三十六年下旨,將內府收藏之物陳設在至聖殿內。這是清代首開把商周青銅器用於實際活動的先河。馮氏兄弟以為“在太學所藏十器以上,足以仰件高廟尊禮素王之至意,亙古未有”。這是他把此十件青銅器的考證和拓本置於卷首的原因。

在《金索•一》和《金索•二》中,馮氏兄弟將青銅器分為兩大類:一類為鐘鼎類,一類為戈戵類。在鐘鼎類中,他認為“自商以下凡敦、盤、爵、洗之類得數十事,皆從鐘鼎之屬”。二在戈戵類中,他認為“凡一弩一鏃皆得例載從戈戵之屬”。在實際編排中,鐘鼎之屬有爵、卣、觚、斝、鼎、彝、敦、鐘八種。器名有標明朝代者,也有不標明者。在戈戵之屬有鑺、戵、戈、戟、槍、劍、距末、節、戚、鉞、鏃十二種。

馮氏兄弟在研究中注意到了青銅器形的時代特點。他在對《周遣叔鼎》的考證中就曾指出:

夔之飾制甚古樸,朱綠紫厚疊如珠。真周器也。

這一對器形的認定,是他此書中的一貫特色。從中也可以看出他對青銅器的斷代,至少在器形上首先要“朱綠紫厚迭如珠”這才符合周器的外形。

再如他對《商己舉彝》的考證:

此器剝蝕殊甚,而淳古可珍,實屬商制。其口緣中貟啚飾以金,四鳳飾以銀,其足緣八蛟飾以銀,兩耳則金銀間之。今認率以鑲嵌為商器,不知有宋嵌之別。須合其形制、字畫觀之可定耳。

在對《周伯彝》的考證中,他詳細闡述了此彝的由來以及他的斷代根據:

此彝形制甚古,色亦斑斕,腹外俱作斜方紋,有乳突出,兩耳作虎首形。與《考古圖》所載虎彝、《博古圖》所載乳彝相似。真周器也。壬辰春暮,有自任城來售者,予極愛之而力不能得。孔伯海儲公以百緡得之。裝飾俱佳,可為關裡增一寶玩矣。

此書在考證上有宋人法度,對銅器尺寸有詳細地說明,每器全是從模寫圖、拓本、釋文、尺寸進行說明,然後再進行銘文考釋。有明顯地模仿《考古圖》的寫作體例痕跡。比如,在對《周蘇公鐘》銘文的考證中,他就從銅器收藏到尺寸和銘文歷史,一一進行了詳細的考證,最後給出了銅器的斷代,如下:

此器系孔荃溪、方伯廉訪閩中時所得。器蓋具全,銅質粹美。古色斑斕,字畫渾厚,間有重綠凝蓋處,可以意測之。其銘云:“蘇公乍王妃敦,永寶用”。按:《詩·何人斯》小序云:“暴、公為卿士”,而《贊蘇公傳》云:“暴、蘇皆畿內國名”。《正義》曰:“蘇忿生之後”。《春秋傳》載:“武王克商,使諸侯撫封。蘇忿生以溫為司寇。”《杜注》:“今河內溫縣”。是蘇稱“子”。此云“公”者,蓋子爵而為三公也。今此器云“蘇公乍王妃敦”,必蘇公有女為王妃,故作此敦以媵之也。蘇公,在武王時為司寇,封國於溫。至春秋時以陽樊溫原攢茅,賜晉侯。則溫非蘇有,蘇亦不得稱公。此敦當屬西周時物。

如此見識,十分難得!而且斷代的依據也十分恰當,足見作者對史料的熟悉程度。

此書的《金索二》的內容全部是商周兵器及其題銘,作為一章而獨立出現,具有重大的意義。它預示著兵器題銘研究作為一個專業門類的出現。如,在對《周芉子戈》題銘的考證中,他從收藏到款識內容的歷史線索進行了極其詳細的考證,十分精彩!如下:

曲阜顏氏得之周公廟側東土中,今藏馮氏。

孔氏金石拓本載翁覃谿先生題跋是戈甚詳,不能具錄。其末云:“乾隆三十九年周秀才拓其文俾方綱審定。明春顏孝廉持戈來相示。三月廿三日,錢學士載孔主事繼涵、檢討廣森、馮孝廉敏昌集詩鏡軒同觀。”

戈文五字,重今庫平八兩三錢。孔戶部繼涵以貨布准之為十八兩一分三厘。視三鋝為一斤四兩者,不足十之一,用九故也。所為內倍之,胡三之,援四之者,皆與《考工記》合,銘在其胡。

是戈之名,窮顯肇論甚詳。唯“芉”字迄無定說。舊釋“羊”。周秀才榘釋作芉,楚姓也。張芝堂《金石契》及翁覃谿先生《金石記》,皆從之,舉武王授師以為證。朱學士筠扔釋作“羊”,謂“芉作羋,畫宜上出,且國姓與國爵無連。及之阮芸台先生《金石志》從之。以晉羊舌氏之分族為解,詞各有見。今並存之。“艁”字,釋古文“造”之據,未有引證者,桂廣義未谷劄朴引武王銘,造茅、造戈,亦系“造”字,非“艁”字也。鵬按:濟南府神通寺之千佛崖題壁云:“顯慶二年,南平長公主,為太宗文皇帝敬艁象一軀”,“顯慶三年,青州刺史趙王福敬艁彌陀象”,“主清信女股婆敬艁一軀”之類,造皆為艁。初唐時人猶見古文遺意,可取而證也。

馮雲鵬上述考證十分精彩,首先,他注意到了兵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磨損問題,因此,戈的重量減少,這幾乎是考古學家最容易忽視的問題了。其次,他以後代的摩崖石刻文字來印證商周銅器文字,大膽而且有效,開啟了古文字研究中互證的研究方法。

對於宋人錯誤的訂正,也是此書的一大亮點。如,在對《周南宮中尊》銘文的考證中,他主張;

南宮,其族。中,其名。《博古錄》稱“召公尊而以南宮為廟”者非。銘蓋言“召見公族。公族於庚辰日旅見王。王錫南公中馬百匹”。所謂“錫馬”,蕃庶也。百,書作“自”。古文通用。唐元次山《山吾台銘》中“百步”亦作“自步”。“貫侯”,侯可貫者。馬七尺以上為騋也。厭,如曾子問祭殤必厭。蓋是時南宮氏遇厭王詔以先人之禮,猶記所謂“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可無殤也”之意。“中乃對揚王休,乍父乙尊彝”,以榮其先也。舊釋誤。今正之。

這一訂正十分到位,已為可信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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