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图说话讲《周易》25

来源: 老夏 2014-03-30 09:03:4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290 bytes)

 

21. 噬嗑-----刑法的使用的故事


 

[


 

离上震下

噬嗑”:亨,利用狱。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基本定义和术语:各爻的顺序为从下到上:初,二,三,四,五,上;九是表示阳爻,六表示阴爻;位置也分阴阳,二、四为阴,三、五为阳;初和四,二和五,三和上,有阴阳相配问题。


 

噬是牙齿,嗑就是嚼。从卦象上看,如果把九四换成阴爻,就是颐养天年的《颐》卦。没办法,现在中间有了东西,就需要牙齿来把它们嚼碎,才可以复得亨通。以此比喻刑法的使用。上卦是离卦,是光明,下卦是震卦,是震动,以象征刑法的使用,必须正大光明,而又真的能震慑住犯罪。

这又是一个三阴三阳的一卦,又是个没有感情戏的一卦,而且还非常没有感情,以至于爻辞里第一次完全不管六三和上九为应这个事实,全部都是只看所处的位置。或许是所谓的法不容情吧!


 

初九:初九是在社会最底层,也只是小有过错,校就是刑具,灭趾,是形容小惩罚,以达到小惩大诫的效果,结果依然可以是无咎。灭趾的另一层意思是,是让你不能走,也就是不能继续发展你的过错。


六二:我们说了,六二是女人中的女人,断狱行刑这种事情,不能要象六二这样的人来干。如果让她们干的话,往往是个简单的案子,也不能切中要害(噬肤,才刚刚咬到皮肤上),却已错误百出(灭鼻),不过六二不是坏人,只是不堪其任,所以倒也无咎。


六三:六三虽然不像六二那样,比较有刚毅的一面(以阴居阳),但也不堪其任,虽然深入一点了(噬腊肉),但也遇到大麻烦(遇毒),还好,只是小有过失,没有太大的错误。


九四:真正能担当断狱行刑这种事情的,是像九四这样的人,阳刚,又最接近尊位。你看,他能啃带骨头的肉(胏),而获得刚正不阿的称誉,就像包公。当然,包公也不是好当的,必须在艰难面前挺得住,一直坚持自己的刚正,才可以最终获吉。


六五:六五又是老太后之类的人了,有些案子还必须你来断,六五不像六二,她还是可以断一些比较难的案子的(噬干肉),也不会想六三那样遇毒,毕竟自己处在尊位。黄就是中,金就是阳刚,这里的黄金其实就是她的这个尊位。守正而又有危机感,可以无咎。


上九:上九是到了卦的顶端,就不是小人物了,或许是个大臣吧,犯的也不是小错误了,就不再是小惩罚了,这哪里是什么刑具让你灭耳的,是你自己本来就没有了耳朵,耳为聪,就是你自己太糊涂了,结局必然只有凶而已。


 

不好意思,起初准备写的时候,是想尽量写成现代的故事,但一连好几卦,都是宫廷戏,实在是现代社会没有类似的结构,反正《周易》只是比喻,大家根据这些比喻,自己来演绎自己的现代版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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