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举证还算客观,不属于恶意诽谤。你自己对方的举证不信服,这倒无可厚非,但你不能说他没有资格质疑。

来源: 还是没笔名 2012-02-07 11:08:1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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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没说你,是说原帖作者。他的这篇实在是逻辑不通,几乎都是空话,没啥技术含量 :) -还是没笔名- 给 还是没笔名 发送悄悄话 还是没笔名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07/2012 postreply 12:48:28

所以我问他你是解滨?还说他自封解滨的代笔。他转贴一下别人的文章就当成自己的了 -ba12nd- 给 ba12nd 发送悄悄话 ba12nd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07/2012 postreply 14: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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