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的意思是,要做这样的比较,取一个角度或方面,有失公允:)

来源: 2009-01-14 18:00:0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您的主贴,给读者带来广东模式“坏”印象。这是讲不过去的。

您的不少知识系列,就相当全面翔实,读来令人大长知识。那么,既然您要对这两种模式作比较,小可以为,用同样的风格,写上个10集8集,必能得出比较公允和有益的观点。

而且,这个话题非常好,必然会引出很多热烈有趣的探讨。

祝新春愉快,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