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罗马书3章里讲论罪和律法,以及救恩。

来源: 加州花坊 2009-08-04 07:05:2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16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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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18 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22 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24 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25 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所有跟帖: 

花坊大姐,我补充一点点。以便理解罗马书3:28节: -费嘉- 给 费嘉 发送悄悄话 费嘉 的博客首页 (891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08:05:47

感谢花姐和费嘉送来经文.这实在是基督信仰者的造化.有经可寻. -bymyheart- 给 bymyheart 发送悄悄话 bymyheart 的博客首页 (67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08:31:34

谢谢费嘉的解释。 人人都是罪人,不可能自救,就如 -加州花坊- 给 加州花坊 发送悄悄话 加州花坊 的博客首页 (122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08:55:00

如果中国人都信神就好了。文革和历次整人运动就不会发生。 -满儿- 给 满儿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19:46:57

那也要看如何信。二战时德日两国大多数国民也都是宗教信众 -龙坡居士- 给 龙坡居士 发送悄悄话 龙坡居士 的博客首页 (18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22:43:01

顶一下班主,纠正的好,我的论点不严密。我是跟着花JJ讲上帝耶稣。 -满儿- 给 满儿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05/2009 postreply 05: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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