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肯定不会打人吗?

来源: 2009-01-10 18:17:5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艺术家---肯定不会打人吗?

一位海内外名气不小的前辈钢琴家在香港和妻子因为互相指责打人,闹上了法庭。

随后,钢琴家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申明:“我是一个艺术家,不会,也从来未打过任何人。”

夫妻吵架,最好不要加入,古人训:清官难理家务事。香港人有俗语:床头打架床尾和---少理为佳。

不过,钢琴大家的申明,实在有意思。。。

我们暂且相信年已古稀,名满天下的钢琴大师德高望重----不会打人,也不会打小自己20几岁的妻子。

可是,用“艺术家”这个职业头衔来做“不会,也从来未打过任何人”的保证,有啥逻辑性的依据?
法律上有效吗?法官会认同吗?

以此类推,好多专业人士都可以为自己做类似的自我辩护了吧:

------我是警察,不会,也从未强奸过任何女人!

------我是律师,不会,也从未吸过任何毒品!

------我是医生,不会,也从未非礼过任何病人!

-------我是富豪,不会,也从未偷过任何东西!

------我是院士,不会,也从未请过任何抢手!

------我是党主席,不会,也没必要做任何反党的事!

。。。。。。。


听起来个个理直气壮、掷地有声吧?可是,一旦受到法律起诉的话,恐怕这些话都没啥作用了。

法律讲实事求事---要证人和证据,才能作出判决。法庭不会因为所谓的职业高低贵贱,来推测犯罪的理由、动机以及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好像是基本常识了吧?

如果真的打了人,艺术家和流氓----受到的审判也应该是一样的吧?

然而,这位国际上到处教学演出的钢琴家,好像对自己的申明的诚信度、社会效益还不够坚信,请来了国际社会的名人来为自己的“艺术家”不打人行为作出公开支持的申明。

申明者----诺贝尔奖得主杨振宁老先生,事发当时并不在现场,对香港记者发表申明的时候---杨教授也没在现场,不过,他派了他年轻的妻子、钢琴家的学生翁帆女士,代表丈夫读出两夫妇的申明:

“最近几年,翁帆与我(杨振宁)跟刘诗昆有多次交往,我们对刘先生的处世及为人态度十分钦佩,我绝对不相信刘先生会先动手打一位女士。”

-------看来,杨博士还没老到糊涂的地步。

帮了老婆的老师,也帮了朋友,不过,有法律常识的杨教授却为自己留下了余地。
“我是艺术家,不会打人”这种没有逻辑的口号---杨老先生好像有所保留。
也许,在杨老教授看来,艺术家有打男人的可能吧?即使打女士,即使打的是艺术家自己的妻子------作为70岁的老艺术家来说,也是可能的,只不过,不会“先动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