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玲被 “強姦” 的遺憾 (转载自朱小燕)

来源: jiyangwenzi 2015-01-22 17:01:0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536 bytes)

 

 
近日上網,有幸 拜讀了定居美國的柴玲女士於 2014 年12月23 日,寫給遠志明牧師洋洋灑灑的一封公開信,及十三位牧師聲援柴女士的回應信,基於好奇,就看了一些有關兩位當事人的文章,於是心中有了負擔, 幾經祈禱,決定也寫篇文章來表達看法。

柴女士的信與影響:

- 她於1990 年在美國與當時尚未歸主的遠志明先生,兩人在她住處看完 春宮電影後,她遭到 “性侵害”;

- 柴玲因受這傷害而拒絕信主,直到2009 年12 月才改變主意,成為神的兒女;
(註: 遠志明先生後來信主,並於1991 年受洗,1992 年入神學院,1995 年辦雜誌兼傳教,自2009 年被按牧為神職人員。)

- 二十餘年後,柴玲決定要求時下受主重用的僕人遠志明牧師,為當年的”強暴”事件公開認罪; ( 註: 當然,認罪後,再談賠償金額不遲)

- 因遠牧師未接納柴玲的要求 (或恐嚇),她就將上述信件公諸於世,導致十三位神職人員也連署發表公開信,予以聲援。

柴女士曾是我心中的鐵娘子,因她曾是位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民主鬥士,才會本著崇高的理念,在她形容的”血流成河” 的天安門廣場為自由搏命。 可我萬萬想不到,這位連作鬼都不怕的英雌,來到民主自由的美國,竟真變成個鬼,甚麼鬼? 膽小鬼!!!

她在最近一封公開信中說,有天,也是大陸來的民主鬥士遠志明先生,依約到她寓所相會,而 不久前,兩人才各自逃亡來美,處於 “棒打鴛鴦各自飛” ,身邊無配偶的情況下,加上兩人當時皆無宗教信仰,而美國的小電影又頗具說服力,因此不是聖女貞德的她, 那天就在她家被  "強暴" 了!   但她卻未加說明,當手無寸鐵的他向她   "施暴”時,鐵娘子為何垂手就擒而不高聲呼救? 而不全力掙扎?更玄的,為何事後竟不報警或提出控訴? 難道一個大陸逃來美國的貧困年輕人比坦克車還厲害?  可她在這信中卻堅持那次 的“ 性侵害”讓她痛苦了二十多年,如今總算鼓起勇氣,找遠牧師算帳來了。

我也是女性,因此才敢大膽在此請教柴玲幾個問題:

- 當時妳已非黃花閨女,雖沒生過孩子,但網路上卻指出妳曾在國內數度墮胎,對嗎?
- 是妳自己將住所地址交給遠先生邀他來寓所相會的,對嗎?
- 若妳如此清白,為何出這孤男寡女在妳寓所相會的餿主意?
- 若非妳的主意,為何容許對方進入妳的住所?
- 為何妳不像絕大多數潔身自愛的單身女性那樣, 竟將個人住址洩漏給一位當時的單身男士?
- 若照妳說,自那以後都懷著無比的痛苦,為何不去看心理醫生?
- 若每次與他人作愛,都會令妳想到那次 “失身的屈辱”, 妳又怎能再婚而享受 “魚水之歡” ?

因此,柴玲說她被“性侵害”而弄得痛不欲生的指控,我認為是天大的謊言,為甚麼遠先生不去強暴其他女性,偏去強暴那位貌不驚人的柴玲? 若她說的”痛苦” 是真話, 也是咎由自取,而我倒相信,後來遠志明先生因信奉耶穌而不再與對方來往,於是她懷恨在心。

由於我這輩子的職業都是 “依線索辦案” ,因此常被人譽為 “福爾摩斯”,當然,我得感謝我的救主賜給我的好奇心。 自拜讀了柴玲的大作後,我就放下手頭工作,上網 “收集” 有關這人的背景與資料,這才發現,她的指控非但不能照單全收,連收一小部份都有問題

且看她前夫封從德先生在評論柴玲回記錄 “一心一意向自由” 時, 是怎樣說的:

她非但有文學加工,而且包括上百錯誤,對此,他非常遺憾…”  此外,他還指出柴玲在書中多有誇張扭曲和掩飾。 (2011 年10 月18 日 聯合新聞網)

接著,我又在美國之音網站上讀到一段有關 六四學運去年四月二十三日的報導,標題是 " 丁子霖反駁, 柴玲辯解繼續請求原諒“。 而那篇新聞報導的結論是,“天安門母親”  丁子霖不希望在柴玲的問題上再費口舌,並對美國之音記者說, 歷史會給她評價的,我再也不理會她了…

此外,我更在網站上 發現2013 年10 月28 日北京時間的消息,原來柴玲出任總裁的尖子班軟件公司 (JENZABAR  INC) 輸了官司給長弓公司,而被勒令賠償對方51 萬餘元律師與訴訟費用,該判決書還說,尖子班別有用心地提出 “商標侵權” 告訴,其實這是典型的濫用法律

走筆至此,請容我以小人之心度 “君子” 之腹,繼續以客觀立場來破解當年柴玲被遠先生"侵害/強暴" 之謎。那次的 “親密”,不叫 “侵害” ,而叫 “作愛”。 至於為什麼柴玲選在這時候舊事重提呢? 明眼人應當心知肚明,不但洽似上述案件法官判決所說 的: “別有用心!” (謹請注意,曾幾何時,法官在判決書中用如此具有譴責性的字眼形容控方的? 由此可見,柴玲在法官信中的份量。 )  因此,我推測,那 “別又用心”的說法,指的是 “公然勒索”

當然,這一切都是尖子班軟體官司敗訴惹的禍,因為柴玲不但要支付自己與公司打官司的律師費,還得替對方支付律師費,加在一起,在我這小市民眼中,可是筆天文數字呀!

非僅如此,在這重要關鍵,偏巧那尖子班在網路上的風評竟十分低迷,看來一時難有起色,或許這,才是促使柴玲與她夫婿想盡辦法開源的動力

自然,她這就會想到如今已鹹魚翻身的遠志明牧師來了。誰料得到當年那落魄的非信徒,如今竟成了受神重用的僕人? 正因他目前已不再是 "吳下阿蒙”,因此柴玲就找上門來向他 “化緣”,非僅 “化緣” 還當文抄公地一再在她那封公開信中牽強附會地成段抄錄聖經,表示自己信奉基督,已會引經據典,殊不知一個心中有神的兒女,會在神的面前謙卑認罪,會祈求聖靈動工帶領,而不是破壞神職人員的名譽,叫他失去見證,只有那些不讀聖經的人,還真以為柴玲可能會成為一塊當牧師的料呢!

說了這多,我必須向那那十三位支持柴玲的牧師討教, 下面是幾個問題:

1) 作為神的僕人,你們都沒聽過 “不要自我伸冤,聽憑神怒” 這話嗎? 若柴玲說的是事實,為何不在禱告中向神告狀,卻在網路上說謊,中傷聖工與神僕?
2) 你們不相信柴玲會 “ 誇張扭曲和掩飾 ”嗎?  難道你們比她前夫對她的了解更多?
3) 你們不認為神的寶血早已洗淨了遠牧師還是外邦人时所犯的罪?
4) 你們呱呱落地,一生下來就信主嗎? 你們當牧師前就沒犯過罪嗎?
5) 遠牧師若不曾獲得 主的赦免與恩賜,他如何能為主得人如得魚? 難道你們的教會比遠牧師的更興旺?
6) 你們發信給大家之前,確定自己的作法是討神的喜悅嗎?
7) 你們幫外邦人打擊遠牧師,不會是為了嫉妒吧!?
8) 你們為何寫那叫人失去信心的公開信,而不與遠牧師私下溝通,進行了解?
9) 你們為何不鼓勵柴玲去法庭控告遠牧師,怕她依法無據嗎?

或許你們這十三位傳教人是心懷嫉妒,才趁此機會,使這手段,要知道,你們不僅絆倒人,還攔阻聖工,現在,讓我也套用主耶穌基督的話,供諸位參考: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遠牧師吧!” 因為你們不是獨一無二的神,遠牧師不需向諸位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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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是受害者, -小源- 给 小源 发送悄悄话 小源 的博客首页 (747 bytes) () 01/25/2015 postreply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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