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北京原来的合作单位在我去培训的时候给我配了个手机,每年培训一次,也就用一次那个手机,费用都是他们承担。有一年说现在要实名制了,把我的证件要去办。我当时也没搞清什么意思。两年后停止合作。我缺乏保护意识,因为费用从来不是我出,不懂那个手机号捆绑的是我的证件,并没有去注销脱钩。
今年我想自己办个中国手机号,结果一查,说我的证件在黑名单上,不能办号,因为有千余元的欠费+罚款。原来有人继续用那个手机,但却不交费。好在中国的制度是欠费三个月后就自动把那个号给废掉了。
为了办号,我只好补交了欠费。原来那个北京单位已经不复存在,也没处讲理。还好,跟我的公司申诉后给我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