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二个关于OPT的问题,哪位大侠如果知道这方面的情况,请帮忙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1.在读Master期间OPT只有12个月, 是从申请到的时间连续计算,还是只计算实际工作的时间?举个例子, 就是我在2012年9月申请到OPT, 然后在12月的时候工作了1个月。 那么OPT时间的计算是从9月开始计算直到用完12个月; 还是只计算12月时候工作那一个月的时间?
2.我的理解是OPT的申请需要在美国读满一年书后。 如果读2年研究生,想在第一年的暑假去校外正规公司实习。 可是如果满一年申请,也就是最早2012年9月才能申请OPT, 那就错过第一年的暑假了。请问这种状况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