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入籍的问题

来源: 2005-12-27 19:24:0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下是法律学生,日前有友人问到一个关于公民入籍的问题,我没有经验,所以特来请教.
友人八,九年前曾遇一VISITOR身份来美的女士,该女士当时已申请学校,但没有拿到奖学金,就对友人展开一番攻势(当时他还没有绿卡,是H-1), 他与该女士认识两三个月便在美登记结婚.不料一个月后该女士拿到了奖学金,立刻就要离婚.两人办手续拖拖拉拉一年多,没有正式同居过,也没有共同财产,他也没有来得及给该女士申请H-4什么的,可以说结得莫名其妙,离得也莫名其妙.他从来没有把这经历当作一次婚姻,后来结婚,也没有告诉他现在的太太,主要是觉得丢人吧.后来他申请绿卡,也没有写自己曾有这段婚姻.现在他要入籍,说是公民申请表上要填所有过去的婚姻,否则有PERJURY的嫌疑. 他的问题是,他的绿卡资料上一概没有填过去曾有婚姻,和现在太太的所有婚姻资料中也没有提,如果在公民申请中填,会不会后果反而更加糟糕? 如果他不填,移民局会去查他过去的婚姻记录吗? FBI的背景调查好象只包括CRIMINAL的.他是在以前的短暂婚姻结束后多年才结婚的,没有任何违法或重婚的嫌疑,如果被发现,后果有多严重? 他想知道入籍面试时一般问什么样的问题,移民局会不会查过去的婚史. 他本来没做什么错事,一时糊涂吧,现在这么寝食难安,我是满同情他的. 不过我本人不是攻移民法的,也不是公民,所以不知道. 如果大家有过来人,知道入籍的面试情况和移民局审查范围,请提供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