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不同的情況,不同的分析,幫個忙,別找老貓麻煩. 謝謝!

来源: 2008-12-16 14:25:5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A)首先您需要了解一點是,什麼是"監護權",(custody) 基本上因為您們沒有婚姻關係,所以在許多州除非您同意,他連探視的權利都沒有,如果他要得到"探視權",除非您個人同意,或是他需要經過司法程序來爭取,所以並不是說他的家庭或是他的父母想要如何就可以得到的,所以誠如另外一為朋友所說的,除非您真正有任何行為經法律程序被認定您不適合做為一個母親,您基本上不可能失去您對孩子的監護權. 然而如果您經由法律程序要求對方支付child support (為了減少討論上的麻煩,我們假設對方也願意支付)那麼對方當然可以以此要求與您共享監護權,(share custody)(您當然有權拒絕),但是一般家事庭的法官如果沒有特殊的理由,應該不會拒絕這個要求. 所以如果您在乎您的孩子願意給予他完全的愛,您當然應該考慮與對方達成一個協議,然而如果您不想對方介入您日後的生活,(特別是您還年輕,將來可能會找到理想的男士共組家庭).老貓會建議您不要讓對方介入,因為這對您日後您與您的先生,您與對方的家庭,您與您的孩子的關係如何處理都是相當麻煩的問題,所以從長遠來看不要對方介入對您有利. (同時您在未來如果因為經濟情況有變化,您隨時可以開始這個要求child support的法律程序,但是一旦您開始,就沒有回頭路,所以您需要三思)

(B)有關primary custody的問題,基本上primary custody指的是您的孩子與誰共同居住,基本上在1-3歲,一般的情況都是由母親來照顧,但是當然這不是一成不變的問題, 基本上法官考慮的是誰比較適合照顧孩子,(以孩子的利益為優先考量),在這一方面,有許多需要考慮的,但是總體來說,父母雙方經濟的收入,是否能夠提供穩定的成長環境,是否有足夠的支援系統(如祖父母...),當父母一方無法照顧時,可以有所照顧.
不可誨言的是,對方在這幾方面都比您強,所以如果真的進入這個部份的爭議,對方比您有更好的機會,但是相對的是您們沒有婚姻關係,所以對方能夠建立一個案件的困難度相對增加,但是並不是說對方沒有機會可以建立一個案件,然而關鍵的問題在於您的經濟基礎相當薄弱,所以任何法律問題對於您都會是一個沉重的經濟負擔,(監護權的案件,老貓絕對建議您請律師)
所以如何處理,您需要做出一些聰明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