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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6-05-08 18:57:5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 我file了,但彼时他无收入,后来我也没有执行(即没有跟进查对他的收入变化)。因为,真不想有联系。他的名字出现在出生纸上,因为我当时想给小孩一个“说法”, 就是说将来可以告诉小孩是有legit 的父亲的。后来我为此而后悔,因为这个做法为收养带来了难处。再者,孩子真的知道谁对他好,从来没跟我要过什么“说法”,全是我自己杞人忧天,多此一举。

你担心的他装不知情, 也不必。你们之间的联络,特别是关于怀孕之事的,留下copy。法官也好,孩子也好,都足够了。其实,你也许永远都用不到。你要相信,你养的孩子,不需要这些来证明他的来历。你的爱,就是他的来历。

2。出生纸上不写名字,并留上述所说的你们之间的联络,就能应付大部分的胡搅蛮缠。事实上,他对你们是abandonment。他若回来找你,若上法庭要孩子,应先证明自己是生父,然后搞清抚养费的事情。法庭要断定谁最fit 做家长,也要根据两方跟孩子的关系,以往的付出, 和预期的未来状况。同时他也要为abandonment负责任(所以你要有证据)。若届时孩子已被收养,他也无从得到孩子。我不是律师,只是尽我的回忆,把当时与律师的沟通写在这供参考。我认为,为了你能安心,你要找一个你所在州family law的律师弄清楚(看看公司有无legal plan可用)这些需要“断后”的事。

我愿成为你的support。请留沟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