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的家庭,要么是经济合一。要么是AA制。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生活费的事情没见过。
如果是,一方不挣钱,就不给饭吃,或者不让住在屋子里,可能不行。要出人命了。
但如果有房住、有饭吃,为啥还要一方给另一方钱呢?就算索取成功,怎么用呢?留作私房钱?还是反吐出来作为家用?我想不明白。
再说,如果这婚姻到了不能彼此扶持的地步了,还要这婚姻干吗呢?应该分手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