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谢谢老猫的回复。还有一问题:如果如你所说,我相信前妻会做的。 我太了解她了。

来源: 2010-01-07 15:16:4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事實上您的問題牽涉到相當多的法律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您先生前妻所居住的州是否容許將房產過戶給未出生的嬰孩,雖然第九修正案給予未出生的嬰孩同等於已出生嬰孩相同的權力,但是老貓不知道州法中是否容許父親將房產直接轉移給未出生的孩子,(遺產是不同的問題,common law容許父母將財產遺贈給尚未出生的子女) 所以,老貓的問題是,您確實知道這個安排是存在的嗎?

另外一個問題是就算是這個房地產的唯一擁有者是這個孩子,因為所得到的租金是由母親來使用,所以這中間其實牽涉到相當多稅務上的問題,在不明白其中真正的安排之前,老貓無法給予您一個明確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