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什麼短缺8萬職業卡車司機? 美國加拿大的長途卡車司機,基本上依据其行車里程獲取報酬,一般每英裏在四毛至五毛之間,因此卡車

来源: Waterinn 2018-06-02 16:49:1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028 bytes)

美國為什麼短缺8萬職業卡車司機?

美國加拿大的長途卡車司機,基本上依据其行車里程獲取報酬,一般每英裏在四毛至五毛之間,因此卡車司機在美加就被稱為公路五毛,或曰“低端五毛”。的確,在道路上將四十多吨的重型卡車在車流裏開行一英裏(1·6公裏)掙得四至五毛“高薪”,比在網路上動動手指頭發上一貼評論賺得五毛“稿費”,風險辛勞無疑要“高端”得多,但社會地位及受尊重程度無疑要“低端”得多。

除此之外,活躍在網路上的五毛就像深埋於土壤中的蚯蚓一樣,只要不爬出來見陽光,就沒有什麼風險,賺到的五毛全是自己的;但是在hwy上奔馳的公路“五毛”則不同,他們就像遷徙中的草原動物一樣,很容易成為占据各路要津的獵食者的捕獵目標:巡遊在車流中的警察很喜歡給他們寫罰單,据守在關隘邊的車管局稱重站也喜歡給他們寫罰單……都覺得他們引擎一響,美金萬兩……所以他們掙得的五毛,其中一毛大概要用來交罰金,另外一毛要用來交稅金,還有一毛,還要用來支付一路上尋花問柳的嫖金,最後剩下的兩毛,才能帶回家給老婆孩子們用作菜金。

風險如此之高,酬勞如此之低,因此之故,美加民眾擁駕照者雖眾,願為公路五毛者卻寡;不論精英階級還是草根階級,不管高端人口還是低端人口,大家心目中最理想的職業,還是社會美譽度最高,風險辛勞度最低的網路五毛……紥克勃格,比爾蓋茨,馬雲,馬化騰等網路大亨,就是各路網路五毛的偶像和奮斗目標。

遂今天下學子心,不讀鐵馬讀代碼。

結果就是,据美國媒體報導,“美國運輸行業缺少8萬公路五毛,年薪漲到10萬美金還是招不到人”。

事實果真如此嗎?

借用右派分子梁漱溟的“九天九地”之說,網路五毛大都在電腦前上班,完全可以在家工作,甚至靠在床頭就可把錢掙了,他們大都安全地隱藏於九地之下,但是他們的待遇尊榮和自由度都在九天之上;然而公路五毛卻像唐僧肉一樣,不得不將自己暴露於九天之上,無所遁形,無時不處於各路神仙妖魔的威脅獵食的危險之中,正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誰都想咬一口,但是他們的待遇尊榮和自由度卻是在九地之下。

說起“自由度”,這裏不妨多說幾句。

都說美國加拿大是“自由世界”,但對公路五毛而言,“自由世界”可是沒給他們任何自由,連睡覺時間,開車時間,休息時間都被“交通法律”規定得僵化無比。司機們一但從事此項工作,就必須一路填寫上述三項時間,任何交警,計重站及政府交管部門都可在任何時間審計他們的行車記錄(logbook),任何不符“法規”之處都會招致巨額罰款。

中國雖然不在“自由世界”之列,但是商用車司機們其實是享有無邊無際的充分自由的。他們無需填寫行車記錄,什麼時間發車,什麼時間睡覺,什麼時間勞動,什麼時間休息,司機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精力充沛和身體疲勞狀態及工作實際自由掌握:困倦了就睡覺,睡夠了就出車,疲勞了就休息,肚子餓了就吃飯,屎急了就上廁所,所有這些司機能夠自主的事項,司機都能自由地安排。

然而“自由世界”的美加司機,所有上述能夠由司機自主的個人事項,司機卻完全沒有自由,完全無法“自主”,一切均由“法律”詳細僵化死板毫不通融地規定。

美國加拿大交通“法律”之所以將司機“自由”完全剝奪,完全不讓司機“自主”任何事項,將司機完全當成傻瓜,當成小孩,當成二百五,實行全程監控,所為何來?美其名曰“為了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

可是你知道監控司機起居休息睡眠行車時間的“交通法規”有多麼復雜,多麼荒謬,多麼不合理嗎?明明清醒著呢,法律卻讓你睡覺;已經困倦不堪了,法律卻不讓休息,因為那會“吃掉”你的“可用時間”;你再開一個鐘頭就到目的地了,法律卻說你今天可用時間已盡,再走罰你;你長途歸來,路上耽誤,再開半天就回家了,法律卻說你週期內可用時間已盡,必須休整三天再回家;你回家後想休息幾天,法律卻告訴你,那會“吃掉”你下一週期的可用時間……

更為荒謬的是,那行車時間規則之復雜,擡出來就是比《聖經》還厚的一大本,連警察都弄不清;加之美加並無一個統一的標準時間,而是各行其是用自己當地的地方時間,如果長途卡車一日之內跨時區旅行,一週期之內跨三個時區旅行,警察和司機都會懵圈,掰著腳趾頭怎麼算都算不清,罰單就這麼被冤枉地寫了。

可是如此這般地折磨,名義上“自由世界”法律上卻“獨裁專制”的美國加拿大,交通安全了嗎?交通事故損失少了嗎?交通死亡率降低了嗎?

如果按照吨公裏運輸事故損失率,吨公裏交通事故死亡率算一算交通運輸效率和事故率,倒底是美加高呢?還是中國高?如果將中國普遍存在的超限超載運輸計算在內,再將中加美人口數量,人口密度,運輸量計算在內,倒底誰更安全?誰更危險呢?

《韓非子》裏有個故事叫《鄭人買履》,那個要給自己買鞋的鄭國人,堅持以他量好的尺寸為標準,而決不肯相信自己的腳。“自由世界”如此復雜繁瑣僵化死板的剝奪“司機自主權”的毫無自由的法律,像不像鄭國人的那把“尺子”?

當初,英國人用“腳”(foot)來衡量長度,這個“腳”後來就法律化標準化為“英尺(foot)”,但有了這個“英尺(foot)”後,作為英國人後裔的美國人卻再也不信任“腳”了,反而揮舞著法律化的“尺foot”來削足适履,折磨屁民的腳。這是什麼“法律”?是二百五的“法律”嗎?

根據“法律”,美國卡車司機一天最多可開車11小時,若按標準時速每小時100公裏計算,理論上可行1100公裏。可是車經過城市區會堵車,爬大山下大坡只能走30公裏時速,還有裝貨卸貨加油這類無報酬工作,所以一名卡車司機實際上平均每天在11小時內最多只能走800公裏,也就是500英裏(mile),乘以5毛,所以公路五毛平均每天最高收入就是二百五。

可能正是因為司機的平均日最高毛收入是二百五罷,所以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干脆把司機們都當作“二百五”來管理,於是找了一堆並不懂開卡車的“二百五”律師和足不出戶的“二百五”網路五毛,來給這些“二百五”公路五毛們,制定了那些僵化繁瑣復雜荒謬的“二百五”交通法律。

於是乎,美國加拿大的卡車運輸行業,便因這些“二百五”的法律成為了“二百五”行業,而卡車司機這個職業,也隨即成了精英高端人口所不齒的低端“二百五”職業,被貶為“公路五毛”。

這個,我認為,才是加拿大美國大量短缺卡車司機的真正原因。

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在“金錢至上,統治一切”的資本主義社會,5萬刀的年薪招兵賣命當炮灰尚且趋之者若鹜,安有10萬刀年薪而招不到卡車司機?誰信?

唐朝的韓愈曾寫過一篇《馬說》,說“世有伯樂,然後有千裏馬,千裏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可是“二百五”們明明不識馬,卻錯誤地抱怨“天下無馬”,所以作者發出感嘆:

“嗚呼!其真無馬耶?其真不知馬耶?”

今天美加短缺“公路五毛”卡車司機的現象,与一千多年前大唐皇朝短缺“千裏馬”的現象,何其相似乃爾?

嗚呼!其真無五毛耶?其真不知五毛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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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8万?可惜我不喜欢开车。我可以坐车 -像龟的兔子- 给 像龟的兔子 发送悄悄话 像龟的兔子 的博客首页 (131 bytes) () 06/02/2018 postreply 19:00:04

这长文章还是繁体字 -LilyBD- 给 LilyBD 发送悄悄话 LilyBD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02/2018 postreply 19:04:13

所以只看了标题 -像龟的兔子- 给 像龟的兔子 发送悄悄话 像龟的兔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02/2018 postreply 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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