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的原contacor公司supervisor D后不知为何自己辞工,后她自吹是公司HR主动打电话给她招她为正式工,此人业务极差成天东游西荡,因为有后台,原bully我甚至约谈我5小时,最近我把他们三人 bully问题向总公司HR头汇报,"
c我看了半天没看懂。 1.原contacor公司 应是原 contractor 公司吧? 2. 这个女的原来是contractor , 后来从contractor 公司辞职后变成成了这个公司的正式员工? 3. LZ 在工作上归她领导吗? 4. 其他三人都bully LZ?
如果真的有bully, 应该是先给自己的雇主contractor 公司反应,然后让自己的雇主出面解决吧? 或自己的雇主给调换服务的公司?
另外,如是bully, 应该就是论事,把bully的证据拿出告bully,而不是对比两人的工作量等等,合同工怎能和正式员工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