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新工作,新老板因为希望我和要走的人有个交接,所以希望我尽快上班。 我有很多假期,我想和老板当面谈,但他一拖再拖,我只好给老板发了辞职信, 接近三周。 我们单位一般要求两周,工作时间长的要求三周。
结果老板叫秘书和我说,要我四周后再离开,如果我不同意,他就发信给我的新老板要求四周后开始。 其实接近一个月我们没什么事情做。
我该怎么办, 我有30天的假期没修,真的可以现在就直接不去上班了。 如果我直接走了行吗?我的老板76岁了,一直以毛泽东自封(他是犹太人),我从来不指望要他给我推荐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