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是为你好,我觉得你在这里发有两个不妥,尤其已经上了首页

来源: 2017-01-19 18:07:3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一,你说了太多的具体信息,有心人可以人肉到。如果你朋友病好了,可以继续工作,对她名声非常不好。你想找同害人,不是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件事。

第二,隔墙有耳,即使这是中文网站,你不知道有没有可能让对方知道。前妻劈腿这种小道消息,当心被人反告。

找同害人不难,雇律师以后,只要学校范围内调查,如果有,也愿意配合的,会找到。

另外我不明白为什么你朋友把自己搞成这样才去借助法律。打官司是一个更加折磨人的过程,等于她要把所有以前的细节再反复回忆,像一个被强奸的人要重述几次被强奸的过程。她的身体受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