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去告小老板的状,大老板肯定是悉心倾听,一脸同情:“This is terrible, I'll talk to John Smith." 员工,尤其是中国员工一听,大老板说了,小老板不怎么样。可实际上大老板说的是 “This" is terrible, 而不是 “JM” is terrible。 大老板一转身: " So-and-so came to complain about her performent review, what the heck is going on?!" 小老板趁机控诉一番。大老板:"Whatever, you deal with it, I don't want to hear about it anymore." 说的有点戏剧化,不过基本上就是这个意思。因为:
1. 大老板之所以聘小老板,是因为他懒得管小老板现在做的事儿。你去找他,等于逼着他做他不爱做的事儿。
2. 不管大老板从前对你如何好,他现在要靠小老板替他干活。而小老板替他干的活比你替他干的活多。
3. 从理论上讲,大老板无权,也不会改变小老板的决定,否则小老板没法做决定,大老板干一大堆小老板的活儿。
所以于公于私,大老板一般不会强迫小老板改变决定。当然如果你和大老板的私交好则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虽然如是说,但告状不是不可,只是你要知道告状的目的是什么, 同时考虑是否能承受告状的长期后果。因为即使小老板被大老板压着改变了决定,你以后还是在小老板手下做事而不是在大老板手下做事。
如果我是你,我会和小老板好好谈一谈 (不是争论),告诉她你的顾虑(被开除),争取和她制定一个增强你的沟通能力的计划,如果到年底你的沟通能力没有提高再给你低分。如果还是谈不通的话,再考虑告状或者走人。
题外的话:我念书时的导师对 "the" 极敏感,我写个概论都能让他改的赤字遍野。我和他开玩笑说英文语法有7个用定冠词的地方,我都能背的出来,他改我的地方没有一个符合那7条的。他说他不管语法,只管看起来顺眼不顺眼。最后写论文时,他说如果他不管我的定冠词,我肯定毕不了业。母语不是英文的人,对于语法上的细微之处体会不了,比如有没有定冠词,用不用介词,整个句子的意思都会改变。所以你的老板不一定是在吹毛求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