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没事:

来源: 2014-07-24 07:01:0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这老板够糊涂的,诽谤罪应该是张三告李四,他在中间掺乎什么?老板要保护自己,倒是先跟HR的律师谈谈再说啊。


1. 如果是事实,便不是诽谤(defamation)。

2. 没名没姓的,诽谤谁啊?

3. 有证据是谁写的吗?中译英准确吗?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到隔壁法坛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