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的对面是阳光:l965同学看进来

本帖于 2014-07-16 07:01:20 时间, 由版主 废话多多 编辑

由【废话多多】

你第一帖中的英文删了,剩下的没有事情发展的具体过程,如果我记的没错的话。你的处境是:在大学工作8年,现任某中心的负责人。系主任A准备让教授B兼任中心主任,去年的总评很差,经驳回后,现将你的职位削减,半年后生效。

你觉得系里办事不公平,而且自己年龄大,没有公司经历,再找工作很难。所以要上告,让系里收回成命,讨个公道。到现在为止,你与HR和B都谈过,谈话过程有好有坏,总的后果对你不利,你准备继续上告。

真希望你在年终总评不好的时候就来论坛讨论,也许大家能帮你出主意避免你现在的处境。但这基本是废话,说了对你没有帮助。只希望其他有问题同学看到只后尽早寻求帮助。

狡兔三窟,没三个窝,两个也凑凑乎乎。现在上告和找工作要双管齐下。


1.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首先要做的是请律师。

不知你上告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仅仅是为了寻找公平,最后你会失望。因为公平是一个抽象概念。一个的公平是另一个人的不公平。因而产生了法律,有客观的规矩可循。所以上告的目的是为了依据法律解决问题,按情况得到应有的赔偿。

在美国,上告的途径大致是:(1)在本单位人事部门立案,(2)在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或同等的机构提出行政指控,(3)法律诉讼。

第一步:在本单位人事部门立案。学校的条例,是根据法律写出来保护学校利益的,与公平无关。上告后,处理问题的人,第一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第二考虑的是学校的利益。处理问题的出发点,也与公平无关。如果你的利益与处理人和学校的利益有冲突,那么就面临矛盾升级的可能。

第二步:在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或等同的机构提出行政指控。美国很多州法律要求当事人在提出法律诉讼前,在EEOC或等同的机构提出行政指控。提出行政指控后,EEOC会通知单位。同时决定是否驳回指控、立案调查、加以仲裁、或是采取其他的行动。如果经过EEOC的介入,问题依然没有解决,那么EEOC会正式发出“有权诉讼”的文件。

第三步:法律诉讼。接到有权诉讼的文件后。全面考虑自己的动机,证据,以及是否值得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等等条件后,决定是否要走法律程序。

从帖子里,除了寻求正义,没有看到你对自己利益的考虑。如果你自己都没有明确的要求,别人更不会为你着想。同时,上告涉及的人事越多,结果越不在你的控制之中。行政指控和法律诉讼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如何提供证据,应对调查,不是非专业人士拥有的知识。所以你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聘请律师,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立案指控,争取主动,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找工作。

在学校立案,是个谈判过程,可以要求在学校内部调动,升职长薪,或离开学校,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具体要求你的律师会给予指导。但你的跟贴中提到,这件事在学校内,以及外校都有很大影响。估计在学校内部调动可能性不大,即使学校为了避免法律诉讼勉强进行调动,一年之后新位置的总评好坏很难预测。

如果在外部找工作,八年的经验和中心负责人是一个相当有利的经历。你看到的只是不利因素,但别忘了阴影的对面是阳光。


祝你好运


《我编编,你看看,法律责任我不担。你转贴,我谢绝,©废话多多拥版权。》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