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来的美国。很幸运在 A公司 找到一份工作。2006 年跳到 C 公司。做工程师。
C 公司的园区离家不到一英里。有空带着老婆孩子去园区的水塘看看鸭子什么的,生活很惬意。老中大多是技术能手,我也不例外,在公司屡受嘉奖。于是就飘飘然,总觉得自己了不起。
2009 年的时候想根据自己对产品的心得写一本书。于是便联系 C 公司出版社。那边反应比较慢,拖了六个月,才说已经另有人选。当时我的书已经将近完成,便另找出版商出版。当有客户、同事向我咨询有关产品问题,我便乘机向他们推介我的书。坦白的说,版权收入没多少。求名的心理多一点。
俗话说“小公司学做事,大公司学做人”。无论是中国、美国,都一样。我太得意忘形,无意中得罪了人自己也不知道。某天,被人事部告知:未经正常手续,擅自出版与公司产品有关书籍,并且恣意向同事、客户推销,有违职业行为守则(Code of Business Conduct)--You are fired。
当时很震惊,也很冤。我写的书,其实帮助了客户解答了不少疑难问题。从来没有以此牟利的企图。我的老板也极力为我辩护。但“Code of Business Conduct”这东西,就像中国的“妨碍社会稳定”,范围既广,权力又大,有口难辩。何况,在美国几乎所有的雇佣都是 AT WILL。也就是说,雇用双方可以无需任何理由,随时终止合约。
离开 C 公司后,在 D 公司做 Network Architect 大半年。然后到了 V 公司做部门经理,负责 Professional Services。V 公司虽然是数一数二的大公司,但官僚作风很严重,很多流程不合理。我曾经尝试去改变。最后的结果是:生活就像被强奸--如果不能反抗,就好好享受。
由于我的下属都分布在全国各地,我也懒得回办公室,一直在家办公。开开会,打打哈哈,工作倒也井井有条。只是闲得慌。
由于实在太闲,又实在技痒,便在 T 公司找了份技术性的兼职,也是可以在家上班的。目前两份工作的收入加在一起,是当初 C 公司的三倍(当初在 C 公司也有 six-figure)。
现在收入高,工作也轻松(80%的时间可自己支配)。但心里一直不快乐。一来是没有工作成就感,不像在 C 公司有“出人头地,鹤立鸡群”的感觉。二来是觉得自己没有爬梯(corporate ladder)的天份,不是真正的打工皇帝。
但如果老老实实在 C 公司干,要多久才有现在这个收入呢?有猎头想介绍我去做 Director,收入还没有我现在的高,工作肯定更辛苦,但却可以爬梯。去,还是不去?真的很矛盾。
6/1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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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感”是很难捉摸的东西。
大家听说过“渔翁和富翁”的故事吧?大意是说:渔翁在晒太阳。富翁建议他多花点时间去工作,然后可以建立自己的捕鱼王国,公司上市,云云。说了半天,渔翁问“那然后呢?”。富翁说“然后你就可以悠哉游哉的在海滩上享受阳光了”。渔翁说“我现在不就是这样吗?”
听上去蛮有道理的。但有多少人真有渔翁的境界?经历拼搏之后的晒太阳,和无所事事的晒太阳,是否又是一样?
人生就是经历。只后悔没做过的事,不后悔做过的事。
当年被炒,我承认自己不够成熟(不会做人)。许多安分守己的同事,正过着渔翁晒太阳的生活。
我后悔吗?有点伤感,但不后悔。好歹叫出过书了。好几次 Interview 的时候,对方说“你就是某某啊?我桌上有你的书”。接下来就是问什么时候能上班了。
没有人故意去做傻事。但年青时的傻事,不正是最值得珍惜的回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