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先去跟律师谈谈。

来源: 2010-01-31 13:05:5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不能凭你主观的感觉就上法庭。 你兄嫂所持为TN1签证,这种签证和H1B一样,一没工作即刻就失去身份且没有grace period。 一般正确的作法是立马回加拿大,交掉I94卡,然后回头就用加拿大护照在回美国。或是拿上你哥的TN1的supporting document转为TD签证,以保持合法身份。如果你嫂子当初没这么做,而是一直留在密州找工,说实在已是非法居留,若是上法庭很可能就会被查出来,后果会很严重。

其实,TN1跟H1B一样都算是临时性工作签证,虽说TN1可以一延再延,但还是属临时性。 密州劳工部的这种作法主要是在保护本国劳工,包括有绿卡者及公民。 所以,建议你们还是先找律师谈谈,看看上法庭有无胜算再说。 如果,象前面讲的没有注意维持身份,那就跟本别考虑去上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