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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贾也,实为“假也”。请读者别当真。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之谓也。这位为情妇唱赞歌,为薛蛮子张目的小V ,当然希望薄熙来从此告别政治舞台,狐桑选中的额也就是这一点。
但是中国政坛,常常奇迹迭出。邓小平三落三起。并不是特例,而不过是一个突出的代表。说明了什么呢?还是中国的额老话,得人心者得天下。薄熙来的命运也在于人心。其实我不管他判多少年。我跟他也不是结拜兄弟。甚至如果追寻渊源,作为一个在清华大学被王光美打成右派学生在全系批斗的人,对于当年到清华大力支持王光美的薄一波先生心中不免有一丝不满。所以过去我对重庆并不很支持,只是观察。倒是薄熙来出事的那个314晚上让我看到右派的狰狞可恨,而对薄熙来有了认识。我们那个271的影帝为了半岛薄熙来可谓使出了憋尿的力气。在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里他都干了些什么是可想而知的,否则不会有谷开来莫名其妙的杀人,也不会有王立军二杆子式的闯美国领事馆。但是济南审判毕竟让我们看到薄熙来绝对不是一个贪官,300人500天的调查就弄出这么一个“贪腐证据”,实在难以服众。如果那个法官想让自己一辈子翻不了身,就判他十五年——因为现在法院系统实行终身负责制。你判错了案子,就算你是执行命令,那也是枉法,法官枉法,将永远不得翻身。所以如果我是法官我宁愿丢掉暗管的乌纱帽,也不愿被这个黑锅。法官现在是已经被送上火炉,烤在那里了。如何全身而退,只能是秉公执法,有理有据,及时得罪上司也不能得罪法理。说穿了,如果他冰宫判决而丢官他可以去做律师,人气必然高升,而他若得罪了老百姓,等待他的则可能是身败名裂。他可能暂时升官发财,但是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找他的毛病给他穿小鞋。谁人无过,禁得起这个紧盯。辩护律师在庭上说,他们要书写自己职业生涯的辉煌,现在轮到法官书写自己事业的历史。
第二,现在许多人还是用老眼光看中国的司法,认为那一定是上边规定好了刑期,下面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在1970年代末期审判四人帮的时候当然是如此。有人说那是一个进步,我看用司法刑事案件处理政治斗争恐怕是一个倒退。也是法律的滥用。而近,你能说有那个人敢于告诉济南法院你必须判四年或者十五年吗?我看不可能。连六四开枪都不敢签字下命令,现在有那个必要面授机宜重判吗?及时下了这样的命令,最后责任还是法官来负。
而对于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来说,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服人的结论,把这个极具争议的事件结束,至少告一段落。为此需要一个不会引起重大正义的判决,双方都不会上诉的判决。判十五年,认定有贪污受贿之罪,薄熙来不答应,必定上诉,因为他在乎自己的和家族的声誉;而无罪释放 另一边也会非常不接受。只能拿渎职罪判下来,双方没有话说。而渎职,一般是三年以下的刑期,后果非常严重可以更长,但是王立军都没有按叛国罪怕重判,因为他毕竟没有留在领事馆而是去了北京,所以这一条不能高于三年。如果控方不服他们可以上诉。那这个案子就还要继续下去。上一级法院如果要了结此案就维持原判,也就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