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天 明天就要启程返美了,开始打点行李。
下午又接到了海伦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朋友花了大半天时间,来回奔波,最后结果被我不幸而言中了。
原来她上午先去了工商银行,柜台客服说:她一定要先去外管局批购汇额度,才能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她来到陆家嘴的外管局,工作人员又要她先去税务局开完税证明(即这一大笔钱是已经交完税的合法所得),她再去了税务局,工作人员说,这是你父母房子的拆迁款,所以必须先去公证你的合法继承权,她又去了公证处,公证员说这种继承公证应该是在拆迁办签合同付钱前做的,你现在木已成舟,无法为你补办公证。她感觉自己真像个皮球,被踢来踢去,跑了一大圈,最终一事无成。
她又去问了她那个以前把钱成功汇出的朋友,朋友告诉她:四年前他们是凭税务局开的完税证明,才把钱换成美元汇出去的。
如今我才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去年(2022年),她父母房子拆迁时,由于父母去世,按照规定,拆迁办当初是要根据遗产公证书,才能把拆迁款打入她这个继承人银行账户的(也就是说,应该是先继承,再拆迁补偿),但因为疫情原因,她无法回国。拆迁办为推进拆迁工作,他们特事特办,简化了这个步骤,在派出所和街道司法办协助调查并全程参与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视频宣誓与相关文件照片相结合的形式,确认了她是房子唯一合法继承人的身份,从而签了拆迁合同,并把拆迁补偿款转到了她工商银行账户,父母的房子也就顺利拆掉了。
听了海伦的一席背景介绍,我基本知道了此事的前因后果,我跟海伦谈了我的观点。
我略知道点相关的法律,公证处的做法是对的,因为遗产继承公证必须是有明确标的物(房子等),如今房子都没了,如何出公证书呢?
而税务局的说法也没错,没有遗产继承公证书,他们如何确认你该如何交税,交多少税呢?
而银行更没错,他们必须遵守国家外汇管制的规定,没有外管局批文,是不可能给你购汇并汇出的。
至于为什么这次不能特事特办呢?因为动迁是政府求居民配合(有求于你),自然可以变通处理,早付款给你就可以早拆迁,工程就能顺利推进。但现在是你有求于相关部门,怎么可能会同意你不按程序走呢?外管局只负责外汇管理,税务局只负责收税,当然不能参照去年疫情期间那样特殊事特办了。
最后我给出了我的建议:
一是如果她还执意想购汇并汇到美国,只能去找专业律师试试看,但估计律师遇到此类特例也很棘手的。
二是既然生米早已烧成了熟饭,就不要再强求变回生米了,安心把钱放在工行,每年通过自己的银行卡(最好是信用卡)在国外消费刷卡,慢慢消耗掉。
三是通过灰色途径将钱转到美国,但我强烈不建议她如此做,因为风险实在是太大,弄不好就会鸡飞蛋打,还会惹上官司。
海伦答应一定会向朋友转告我的建议,她最后说,你怎么思路那么清楚,以前是律师啊?我笑答,那是上世纪的老黄历了,曾经干过律师这个行当,如今早就 out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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