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非法“移民是赶不尽的,移民法本来就糊涂, 再不停地在加浆糊
文章来源: 华府采菊人2017-09-16 14:09:51
水朝低处流, 人往高处走。
建墙还可以打洞,拦公路还可以翻山越岭, 只要美国的工资比墨西哥高出那么多, 他们就会拨一拨地越过边界的。
美国不是有移民法吗? 有位网友说得很对, 其实只要执行移民法,问题就基本解决了, 问题就在这, 移民法从来就没有真正地认真执行过。
移民法里从来没有过允许”非法“移民留居下来的条文, 倒有不少”但是“的例外,当然这都是些”政治原因“造成的, 比如苏联时代,移民法对苏联犹太人的”但书“是每年额外给予5000移民名额,为什么? 一是和苏联捣乱, 那时的苏联领导政党虽然毛主席不承认他们是真正的共产党, 但老美不管还是要搅和的, 二是老犹在美国的势力实在太大, 就是要帮助他们的犹太老乡。
古巴, 自从卡大胡子登台, 前赴后继的”鸽子“离开了”美丽的哈瓦那”虽然“那里有我的家”, 移民法为和老卡较劲,规定来自古巴的“民”, 踏上美国领土, 就不算是“非法”移民, 也不占用每个国家的两万移民名额。
至于对中国,首先把台湾视为一个国家每年也是两万移民名额, 而香港则不算国家算一另外地区所以每年的移民名额是五千, 于是大陆台湾加香港则有四万五千了, 不记得海峡两岸抗没抗议过这是“两个中国的阴谋”, 但希望移民美国的两岸人员, 似乎欢天喜地, 到底这就快多了嘛。
还有那古里古怪的专门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法的乱,专门针对性地“一千五百”名因“反对计划生育”而政治避难的名额, 不知这数目是怎么算出来的,但这1500可不是像对前苏联犹太人和古巴怒投大海而来的大胡子那样是二万名额之外的礼物哦, 那是要计算到二万移民名额里的。
如此移民法的加了“但书”的执行,不是一团浆糊是什么?
还有, 1986年的新移民法, 加了惩罚雇主这一条, 这是以前的移民法所没有的新内容, 很好,但又加了个“但书”, 寻工者如果提供了假证件,就不是雇主的错了, 因为雇主没有责任也没有本事鉴别证件的真假, 这不又加了一大坨浆糊?
在纽约时听那些早期跳船的港台哥儿们说, 那时到了纽约, 唐人街附近的社会安全局肯定不给人随随便便办社安卡, 但活人是不会被尿憋死的, 就跑125街哈林区的那个社安局去,那儿的鱼目很能混珠,来自加勒比海的人个个都说是波多黎各的, 自然一申请就得给, 慢慢地几乎就变成谁来申请都给了,华人不好骗说是波多黎各,但多去几次准能办成, 于是有个社安卡, 各式其他证件就都有了, 过一阵还是去哈林的移民局办事处办绿卡甚至直接到邮局办护照, 街头杂货店搞个假出生证, 名字出生地点时间和所有证件一样, 当然办其他证件时出生地点说成南部一个什么小镇的小诊所, 那时的美国人比后来的确是好骗得多, 这么一来, 齐活, 一下就成美国公民了, 但注意别犯法, 进了局子, 条子还是查得出来的。
记得90年代初, 唐人街一小子竞选啥公职,对方挖啊挖地, 居然找到这兔崽子的每一步作假记录!结果记不得了, 但是重点是若他老老实实打工挣钱养家活口,谁也不会去刨他的底啊。

那个梦想法案, 同样也是一种“但书”,既然有了移民法, 老老实实照直了执行不就结了?

就是这么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加“但书”, 移民法就成了一项无法正儿八经执行的玩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