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痕
文章来源: 落花飘零2005-07-17 16:27:47
有人说,男人的爱情在两种时候,最靠不住,一个是寂寞,一个是贫穷。
 
寂寞的时候,牡丹还是莲花不再重要,眼里望出去,都是盛开的娇艳。隔着大洋的安慰,越来越遥远,终于断了线。有一天,不再记得他的容貌,只有声音,还隐隐流传在依稀的回忆中。
 
方方的他,在加拿大,隔着十个小时的时光。每年一次牛郎织女般的相会,是方方唯一绽放的季节。
 
记得得有一年,男人来之前,方方疯狂地拖着我从淮海路到徐家汇走了n遍,只为了他无意的一句,他喜欢穿连帽衫的女生。可那是盛夏的时候,这种连帽衫早就被撤出了柜台。最后终于在梅龙镇看到了一件,是我们一个月的薪水。她走出试衣间的时候,脸上泛着一种悲壮的光彩。女子的情啊,若有若无,举重若轻。
 
男人来的时候,总会和方方一起请我吃一次饭,席间男人高谈阔论,方方在边上眉眼如丝,嘴角漾满了笑意,和病房里冷静的女子判若两人。
 
方方是良家女子,爱了,就直奔着归宿去,义无反顾。考英文,联系学校,为了让主任写推荐信,闹得沸沸扬扬。我看着她满身尘土天天来来回回奔忙着,心里总是觉得隐隐的害怕。
 
有一天,方方在半夜打电话给我,哽咽不能语,男人在加拿大难耐寂寞,还是逃不出那个宿命。长长的信,男人把见不得人的私情匿藏在英文后面,躲躲闪闪地想要说再见。方方GRE几乎满分,但是这封信却看不懂,在电话里一字一句读给我听,让我分析出症结在哪里。我爱友心切,字字冷酷,深深地锥刻着方方的心。
 
那个电话打了整整一个晚上,我说去看她,方方说,不要见任何人。天微明的时候,我说,方方,放手吧,他变心了。方方搁下了电话。第二天来上班的时候,她一如往常,只是说要出去散心。
 
周末,我和方方去了浙江旅游,我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跟的旅游团,除了我和方方,都是一对对情侣,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方方的脸色让同桌的蜜罐子们不知所措。
 
方方数次想写信给他,想向他哀求一点什么,我知道她的笔记本里存着几封草稿,但是没有一封发出去。半夜的宾馆房间里,我一觉醒来,看见方方表情凝重地打字,脸色被荧幕印得幽兰。我闭着眼睛,听着那如泣如诉的敲击键盘的声音,心里是轻轻的叹息。
 
第二天爬山的时候,下着小雨,路很滑,方方不小心摔倒了,我扶起她的时候,她的手掌有血丝,我轻轻为她擦的时候,她终于哭了,抱住我的肩膀,放声大哭,我知道,她很疼。
 
我也清楚地知道,伤痕,再深入骨髓,还是会慢慢愈合,腐烂的组织被时间慢慢剔去,新的肉芽一点点爬过来覆盖了旧伤。这个过程很疼,但总是会好的。
 
方方现在已经结婚了,和身边的人,为了房子车子一步步地努力着,电话中洋溢的幸福触手可及。一不小心,我们提到了那个男人,方方的语气安稳柔软,仿佛抚摸着一个色泽暗淡的旧疤痕,皮肤下的那个故事也许很深,但是不会再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