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时空』 【明江闲谈】保安砍伤治安员:同是临时工,相煎何太急
作者:意如飘风2011 发表日期:2012-1-11 14:04:00 |
话 说2012年1月9日23时,月黑风高,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和治安队员“百里赴戎机”,夜袭黑恶势力藏污纳垢的据点——东莞长安镇某夜总会,企图一举抓捕涉 黑案件重要犯罪嫌疑人,不料该炮楼“早已森严壁垒,更加众志成城”,“夜总会雇佣人员持刀追砍,并造成深圳市公安局6名治安员受伤。”至于是什么样的“涉 黑案件”、什么样的“犯罪嫌疑人”,至于该夜总会是什么样的炮楼据点,至于该“夜总会雇佣人员”使用的是砍瓜切菜的据说是实名制的菜刀,还是关羽关云长曾 斩颜良诛文丑的所向披靡的青龙偃月刀,暂且按下不表。(其实,山人也表不了,因为“有关部门”的信息披露,比挤牙膏还要慢。)
总之一句话,深圳警方是初战不利,6名治安员出师未捷身先伤。故事讲到这里,就比较好玩儿了。
第一, 深圳警方每临战事,为什么让“临时工”打头阵?虽然新闻中没有明确说治安员是“临时工”,也没说是让临时工打头阵,但是,百度一下,不难发现,“治安员是 指在政府公安机关工作的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是辅助力量,即没有公务员编制,没有警察编制,没有警衔,当然也没有人民警察优厚待遇和高福利的“临时 工”。从其他警员都毫发未损,偏偏6名治安员被砍一事上,可以看出,是役,是由临时工冲锋在前,退却在后的。关于警察和治安员的关系,说个不恰当的比喻, 就相当于八路军和民兵的关系,相当于鬼子和皇协军的关系,八路军是断无让民兵打头阵的道理,而鬼子则每每让皇协军在前面踩地雷的。是役,深圳警方象全国所 有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样,让可怜的“临时工”首先承担了急难险重的任务。
第二, 警察有什么权力让“临时工”打头阵?根据百度来的治安员七大任务中,分别有“在公安民警组织,带领下”,“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按照公安机关指示”, “在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公安民警”,“在民警带领下”开展什么什么工作的字样。深圳警方,请看清楚了,人家治安员仅仅是在你们的带领 下,协助你们工作的,你根本没有权力要求人家给你们充当炮灰。
第三, 作为交战另一方的“夜总会雇佣人员”,也是“临时工”,何同类相残?即使这些人是以做流氓为毕生追求的职业流氓,也不可能是夜总会的老板和合伙人,也是为 夜总会看家护院的“临时工”,新闻中已经说了,是被“雇佣”来的。没准儿东莞夜总会的打手张三,和深圳警察局的治安员李四还是姑表兄弟,或姐夫舅子呢。山 人无原则地感慨曰,同是临时工,相砍何太急啊!当然,看来这双方临时工都比山人觉悟高,知道两国交兵,各为其主。
第四, 夜总会的临时工,何来如此神勇?如果说这些“夜总会雇佣人员”个个刀法纯熟,“与治安员交马,战不三合,脑后一刀,将治安员斩下马来”,山人是不信的。他 们的“神勇”肯定不是来自自身拳脚功夫了得,而是来自藐视法律的底气。可是,问题又来了,这些“夜总会雇佣人员”即使都是傻子,也总认识警察和治安员头上 的国徽吧?也知道和国家暴力专政机关对抗没什么好果子吃吧?原因无他,那夜总会的后台十分强硬,强硬到了敢于对抗官府的程度。
第五, “夜总会雇佣人员”砍完人之后回家洗洗睡了?山人小时候就养成了个急脾气,看评书最讨厌“且听下回分解”之类的话,看电视剧最讨厌中间的广告和片尾主题 曲,总想急于想知道在下一回书中小梁王被岳飞枪挑了没有,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下一集里山本一木被李云龙打死了没有。看这则新闻的时候,山人就大睁着眼睛,想 知道砍伤6名治安员的“夜总会雇佣人员”象镇关西一样,被随后前来增援的东莞警方打得满地找牙。可是,我很失望!广东省东莞市警方通报称,“接报后,东莞 市长安公安分局立即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控制现场,抢救伤员,协助深圳市警方将控制的38名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带离审查,其中2名涉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被依法刑事拘留,36名吸毒人员被行政拘留。”乖乖啊,深圳警方只带走了他们本来要抓捕的人啊,东莞夜总会的凶手砍完人之后,难不成回去洗干净手上的血迹 睡觉了?
第六, 是什么让深圳警方吃个哑巴亏,让东莞警方不敢处理袭警的凶手?深圳警方押着自己该抓捕的人犯,抬着6名被砍的治安员,灰溜溜地走了?人家砍了你6名治安员 啊,你即使没有血性,也得有点道义良心吧?总得向东莞警方讨个说法吧?东莞警方呢,似乎在告诉深圳警方,你要抓的人请带走,砍你们的人,由俺们自己处理, 你不准带走!到底是什么力量让两市的警方对“夜总会雇佣人员”束手无策呢?(刘明江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