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Condo(共管公寓)法后面的黑暗与无耻

来源: up-down-who 2019-03-17 13:00:55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7568 bytes)
副题:The Dark & Shameless Under Condo Act, ON 1998,Canada||
谈天星国际政治评论:萤火虫 于纽约::E-mail: wuxi_doway_soft@yahoo.com :::

 住在安省的居民,都知道Condo Act, Ontario 1998, 就是大家通常说的Condo法或是共管公寓法案。

 这个法案说其来是加拿大政府要维护驻共管公寓业主和居民的利益,维护该公寓大楼的良好正常运转与生活平和,然而事实上是恰恰相反。这Condo法完全是给加拿大一些人的人性黑恶,推动社区矛盾、纠纷与族裔仇恨的肆意发展在提供罪恶的发酵温床。

 

为何?因为这个Condo法完全是给物业管理公司(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还有上述两家聘用的利益化共管公寓律师Lawyer(文章后面都以他们代表称呼),他们一起在勾结、在联合,为了他们的各自私有利益对共管公寓楼中最广泛的业主可以做出各种蛮横、欺压、歧视、甚至是欺诈、腐败的事情。

 

1、 先不要问他们的服务、管理水平与质量如何,他们可以不经过、不听取共管公寓楼中最广泛的业主意见同意与否,可以肆意涨管理费(CONDO FEE)。

2、 他们可以任意花销公寓公共所交费用的钱来提高物管人员的工资,或进行其它高额外包开销,而不必问讯其它广泛业主意见。

3、 他们不必问讯其它广泛业主意见,可以任意开出征收共管公寓中其广泛业主的特别开支费用一次或数次的几百、数千加元来维护他们管理物业的各种私有经济利益。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基本上是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已经被黑幕收买,腐败行为严重。

4、 他们可以利用公寓业主与居民对于Condo法非常少的知识理解,滥用其Condo法而朝他们有利的方向解释与使用,以欺骗业主达到物业管理公司的目的。

5、 他们可以对于非英语为母语的其它族裔更是肆无忌惮的大搞语言与族裔的欺压和歧视。

6、 最为恶劣、黑暗的是,他们可以用他们雇佣的律师顾问(Lawyer)做很霸道、强制性的单方面专业律师教训式服务,用来针对对他们做法、做派很有意见的业主。他们在教训式律师专业服务中,大搞进行单方面的说辞诽谤、威胁、指责,还霸道、强制收取所谓的高额、惩罚性律师顾问费用。

 

目前,在安省还没有政府的第三方专职Condo 法庭来审理、审判这样的不公平、而且非常黑暗的案子(CASE)。在这样的情况下,而受害、被打压的弱势业主一般很难进行独立辩护而脱身,大部分业主在这样情况下或只能受欺压,或以不断争辩来抵制、抗击他们。但是,这都会给这加拿大社会造成巨大、越来越多的矛盾、仇恨,甚至是公共安全隐患问题。

7、 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物业管理公司、雇佣的律师顾问,他们都可以相互合作私下和承接共管公寓业务的外包公司进行猫腻合作与桌下利益交易。而出现这样的腐败、黑幕交易,因发生各方都是利益方,一般很难会给公寓中广泛业主、审计方发现和揭露。因此,坏的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是不怕大涨Condof费的,他们有背后的交易补贴。就是当发生以上腐败与黑幕交易后,就是后来更还了原来的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物业管理公司、雇佣的律师顾问,而原来的他们也不会受到任何法律和道义的惩罚。

8、 他们可以做以上各项恶劣与无耻事情最少是23年,长者若干年。因为,这些恶坏者一旦上台,也是不会轻易下台,而且还有意通过他们可以掌握的各种手段(例如:严格管理公寓社区里公共信息发布平台的信息发布)把控该共管公寓(Condo)社区对于他们的的各种不利言论。这些事情在加拿大自由宪法保证下的言论自由都是匪夷所思的社区公共事件了!

 

这就是目前加拿大安省Condo法执行下最大的当前效果,难道不够黑暗与无耻吗?

 

在目前安大略省有70多万个公寓单位,居住有150万到200万业主或居民。可是最近十年里发生的共管公寓(Condo)矛盾问题就有5500多万起。平均每个共管公寓(Condo)业主或居民身上就会发生有27.5Condo矛盾、纠纷、歧视、愤恨等等事端。

 

由此可见,由于目前加拿大安大略省Condo法的不完善,存有巨大缺陷,给加拿大一些社会坏人钻法律空子搞利益化作恶、腐败提供了巨大的法律土壤与空间。这样的恶劣法律就不该批判、更新、改正吗?

 

下面我们说二个共管公寓(Condo)里业主或居民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发生在东约克(EAST YORK)的160 Vanderhoof Ave(共管公寓)业主Mr. Mushafa的身上。

多伦多DUKA 物管公司

我最近和Mr. Mushafa聊天发现,他身心很疲惫,郁郁,焦虑,睡眠不好连续失眠。无名的愤怒之火是经常发生的事。为什么?是因为,该公寓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Rt .Maclntyre, M.MacDonald, D.Reid)、物业管理公司DUKA & Manager S.Scarlett、雇佣的律师顾问Ja.Rivait ( Miller Thomson LLP),他们相互勾结一气,搞联合打压、欺压在20189月该公寓业主年会(AGM)时对他们在会上一些不公正做法(无任何事前通知,随意取消Mr. Mushafa竞选投票权。)而在AGM会上提出强烈批评引发而来的。随后,他们让他们雇佣的律师顾问Ja. RivaitMr. Mushafa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大搞霸道化、单边说辞化的所谓律师专业收费服务,不但平白无故地把Mr. Mushafa指责、威胁、痛骂一通外,还要找Mr. Mushafa收取1.4小时,高达$550加元的所谓律师专业服务费用。其实,这是他们在滥用安省Condo法来极力打压Mr. Mushafa正当的诉求。

雇佣的律师顾问Ja. Rivait ( Miller Thomson LLP,Toronto)

对此事情,Mr. Mushafa201810月以来到现在20193月,就一直与他们用文字、面对面开会进行辩护、抗议、抵制,但是效果甚微。

 

为此事,Mr. Mushafa通过各种办法或想通过法律法庭来解决,可是在目前安省Condo法条件下,因没有专职的政府共管公寓申诉法庭(Condo Court),靠弱势的业主Mr. Mushafa 他们,该公寓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Rt Maclntyre, M. MacDonald, D.Reid)、物业管理公司DUKA & Manager S.Scarlett、雇佣的律师顾问Ja. Rivait ( Miller Thomson LLP) 讲理就如同平民与地方恶霸们说话了。

 

Mr. Mushafa说:他把在把这样在目前安省Condo法下发生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与个人案例通过文字提交报给了该公寓选区的省议员韦恩(KATHLEEN WYNNE DON VALLEY WEST),希望省议员韦恩能推动改革安省Condo法案,以便能更公正、更有效率服务安省公寓业主和这个巨大公寓社区社会。

 

Mr. Mushafa还说:他通过搜索找到Condo Authority Ontario(CAO)网站,本以为可以通过CAO对公寓争议进行投诉或通过Condo Authority OntarioCAT Condo Authority Tribunal)法律调解来解决,后来通过电话沟通交谈发现Condo Authority Ontario(CAO)Condo Authority Tribuna CAT)目前根本无此专职功能。Condo Authority Ontario(CAO)目前主要服务是对来电访问者用户进行公共性解释安省Condo法。根本没有法律调解与约束性的共管公寓争议问题的解决方案。

 

Mr. Mushafa还说:通过Condo Authority Ontario(CAO)安省Condo法说明,以此各自理解的来做各自解释安省Condo法应用,最后只能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加倍增加各自的对立、矛盾、愤恨的肆意发展。

 

Mr. Mushafa他现在真正是处于无限的法律无奈与纠结之中啊!

 

第二个故事是发生在渥太华市 2650 Southvale Cres85 units共管公寓)业主Ms. Joumana Azzi的身上。(引用渥太华人民报: I can’t afford it !

 

Ms. Joumana Azzi说:在20182AGM会议上,公寓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物业管理公司、雇佣的律师顾问联合发出强行霸道决议,要在未来的三年里,要85户共管公寓业主贡献230万加元(2.3 millions)公共基金(Reserve fund,),这样方式缴纳公寓公共基金是比以前提高了504%,非常吓人。他们平均每月要交纳除基本Condo fee $700外,还要额外缴纳$760加元特别维修基金,共计每月Condo fee约是$1500加元,才能来保证修缮该共管公寓楼和正常运转。

  渥太华的Ms. Joumana Azzi

Ms. Joumana Azzi还说:许多业主提出辩护、抗议与抵制。而该公寓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物业管理公司、雇佣的律师顾问联合发出强行、霸道、威胁的声音说:如果不缴纳,就会遇到法律麻烦和居住所有权的合法问题。

 

Ms. Joumana Azzi还说:许多公寓业主听到他们如此霸道、威胁消息,都被吓的流泪满面。因为他们其中许多业主住这个老旧公寓楼都有20多年了,感情很深,一下子被他人强制丢弃自己的家的确是难分难舍,和不可理解。公寓弱势群体而遇到这样公寓业主委(Boards of Director)、物业管理公司、雇佣的律师顾问联合发出强行、霸道决议,的确是一下子把他们业主击倒了。

 

大家看到这样二个故事,我们加拿大人难道不会觉得义愤填膺?这样的安省Condo法既然是这么黑暗与无耻,会给加拿大社会一些人会去作恶、行坏提供土壤与空间,会给社会的平和增加许多社会矛盾与罪恶,我们每个加拿大公民,不该有责任、有义务对目前安省Condo法提出或推动新Condo法案动议,以做巨大改革变化来完善当前的安省Condo法吗?

 

谢谢加拿大居民的广泛支持!

所有跟帖: 

有解决的办法吗 -注册很麻烦- 给 注册很麻烦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30/2019 postreply 11:06:47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