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今后的大爆炸,有一个制度肯定是可以从美国学学的

来源: 勿来三 2015-08-17 10:16:0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105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勿来三 ] 在 2015-08-17 10:44:42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看到这次爆炸事件以后,不少人在责备消防队员,什么年轻、没有经验、浇错水了。 而我从一开始就不认为他们该受怎么指责。

因为这是一场罕见的, 巨大的突发性事件,你调再多的消防车上去,也无法人定胜天。第二,紧急时刻很难要求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就做出正确判断。

但有一点是可以从美国那里学的。 美国的化学厂,化学仓库不会比中国少,他们是如何管理消防安全的呢?  

美国是把责任落实到各个单位。你单位有什么化学品,危险品,多少数量,紧急状况下如何扑灭火势,这些在平时就要报告给当地的消防队。 因为只有这个单位才最了解其物品的性质,和救援措施。  若发生事故,消防队接到报案后,就可以比较容易决定采取何种方式救援。

不是美国从第一天开始就这么发达成熟, 这一条规矩也是美国那么多年来,从以往血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中国完全可以借鉴。

当然即使中国学了美国的这套制度,是否各个单位会认真执行?  比如网上看到,那个瑞海公司有储藏100吨危险品的执照,但有别的公司最近却送去了700吨。 如果因为贪腐, 隐瞒非法操作,他们是不会向当地消防队报告的。

所以制度上要学美国并不难,难在是否能across-the-board 地去执行。 这个也许是中国人血液中的劣根性。当然发达的地区容易做得好些,落后的地区则容易马马虎虎地贯彻。

昨天我们看到又有人在兜售"有了法律就可以避免悲剧"的万淋药。  法律只是一方面,能否认真执行又是另一方面。 即使能认真贯彻,也会有人为失误酿成大错。 但是学习美国这方面的制度,应该能够减低今后的事故可能。

所有跟帖: 

这在中国行不通。因为需要负太多的责任,而没有黑金可收。制定法律容易,执行法律难。 -皇爷- 给 皇爷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7/2015 postreply 10:24:33

‘中国人血液中的劣根性' 能不能改? 如何改? -望自远方- 给 望自远方 发送悄悄话 望自远方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7/2015 postreply 10:36:26

政府应该是法律的制定者和监督执行者。连ZF都: 情,理,法,“以法治国”就是空话了。 -皇爷- 给 皇爷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7/2015 postreply 10:45:32

说得非常好。 -红新- 给 红新 发送悄悄话 红新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7/2015 postreply 11:56:38

有毒物品要跟容易爆炸的物品分开放,分开是指要离开10公里之外。 -相对强度- 给 相对强度 发送悄悄话 相对强度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7/2015 postreply 12:02:29

你以为中国类似的法律没有?都有,就是没法执行,因为这个制度下,任何法律都没法人人平等的执行,最终都失败 -mickey222- 给 mickey222 发送悄悄话 mickey22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7/2015 postreply 16:14:38

那也不错,这里不是很多人正期待着崩溃吗 -勿来三- 给 勿来三 发送悄悄话 勿来三 的博客首页 (26 bytes) () 08/17/2015 postreply 1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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