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初的雏形宪法实际上就说了一个重要事情, 国王要征税, 得领主们同意才行。 这里有个很重要的逻辑,就是即使等级社会, 上下级也是合作和制衡的关系。
没有这个思想逻辑的话, 宪政也必然被几个大家族把持, 大家给他们打工而已。
我对宪政的理解是让社会各阶层都有代言人, 这样才能彼此制衡。
所有跟帖:
• 宪政和如何参政不同. 是确认权利受限而不是至高无上. 基于这原则来设计政治系统 -weston- ♀ (70 bytes) () 09/11/2014 postreply 19:31:22
• 我说的啥情况是权力至上的? -May1995- ♀ (278 bytes) () 09/11/2014 postreply 19:40:42
• "宪政也必然被几个大家族把持, 大家给他们打工而已"-这也是一种权力无上限的例子 -weston- ♀ (0 bytes) () 09/11/2014 postreply 19:49:46
• 哦。 我觉得没有思想意识上的一种consensus, -May1995- ♀ (46 bytes) () 09/11/2014 postreply 19:50:46
• 一开始就需要好的设计和 implementation. 美国的体制是经过好几代人思考的结果 -weston- ♀ (0 bytes) () 09/11/2014 postreply 19: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