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交通事故责任推定,刚刚与国际接轨,希望尽快达到家喻户晓、大家自觉遵守的程度。

来源: 2016-07-27 22:52:3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这是本月的新闻,注意关键词是“负全责”。

 

出了事故,谁的责任?15个判定标准全新出炉!

 

  车险费改革之后,公安部交通局发布了最新事故责任判定的15个标准,这些小动画很生动的提醒了驾驶员要注意的问题,赶紧学习一下吧!

  1. 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 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 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 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5. 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6.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7.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8.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9. 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10. 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11. 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12. 与对面来车会车时超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13. 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14. 装载的货物在遗洒,飘散的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负全责。

  

  15. 进入无灯控制的环形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