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到中秋节了,买了一瓶杏花村,喝了一点小酒。想起昨晚看的刘德华、吴倩莲的《天若有情》,还有点心潮澎湃,就再写则年少时的故事。
高中时,虽然是一个只埋头读书的好学生,还是心里暗自有喜欢的几个女生,都不是最漂亮的那种,只是性格好,投缘。
其中有个女孩子,丑亲丑亲的,喜欢看着你,害羞地浅浅一笑。她当时就知道我喜欢她,因为我在班上做了一个小官,公开点名她做四个小组长的一个小组长,也常和她有交集,会表达对她的喜爱。
但其它也没什么故事。
上大学后,有几个女生和我通信,其中一个是她。可能通信最多、最久的还是她。信中也不是情书,就是一些心照不宣的革命友谊。要说暧昧,也有那么一丝丝,因为抬头的称谓,慢慢彼此都简化到,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单字。
但依然是革命友谊。
大二暑假时,曾经到北京来玩,我自然要尽地主之谊,安排她住在女生宿舍,带她去故宫、颐和园玩了玩。又邀了几个在京津的高中同学,一起去东海,延续我们纯洁的中学友谊。
毕业后,她工作的城市,离我的城市不算太远,也曾来找过我,我也到她的城市去玩过。曾经在南海边,伴着波涛拍岸的声音,给她唱歌,唱英文歌。是的,那时陶三就会清唱了,唱英文歌。虽然唱得不好,依然有那么一丝浪漫。
记得那一夜,我们在海边玩得很晚。
清凉的夜色中,一起走路回去。也许是听够了浪花的声音,也许是我已经唱尽了兴,一路上彼此都没说话,静听夏夜微风拂过的声音。
慢慢地,我们的身体彼此靠近,偶尔会摩擦碰撞一下对方温暖的肩膀。再慢慢地,两个小手指就勾在了一起。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当时勾个小手指,就是最美妙的了,而牵手,都过于浓重。
我感到小手指尖传来一种美妙的感觉,好像甜丝丝的,伴随着一点小鹿乱撞。
最要命的来了,不知不觉间走着,前方的路上,赫然出现一座宾馆,宾馆的门口,还立了一个醒目的灯箱广告,写着“有空位”三个大字。
我们的脚步,明显有一些迟钝,小手指,也有一丝颤抖。随着宾馆的靠近,有一些心慌和口干舌燥。我想这个时候,只要我们两人其中任何一个,稍微勾一勾小手指,就能明白彼此的心意。
可是,我依然努力保持轻轻勾着的姿态。
她是女孩子,自然也不好意思主动。
就这么轻轻勾着,我们慢慢慢慢地走过了旅馆,一下如释重负。
为什么呢?
以我观之,我们虽然彼此喜欢,比友谊多一些,但又还不至于爱情。今天的我想,也许她想把第一次给我,但又不想让我误会,而我当时并没确定她做我的女友,一旦在人生的路上,拐了这个弯,以我的性格,我会认她做女友。
最终,我们虽然放慢了脚步,依然手勾着手,走过了那个旅馆。
彼此一笑,如释重负。
这就是我和这位中学好友最亲密的一次接触。没有吻过,甚至没抱过。就是用小手指勾着,夜里在大海边,走了一段漫长的路。回想起来,依然美妙。
后来,人生变迁,我们很少联系了。我读书的城市,并不是我的家乡,毕业后那里再无亲人。那只是我少年时的第二故乡。不可否认,那里有我的童年,我的青春,有我的一些同学好友。这么多年,我再没回去过,希望他们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