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见内)

来源: s_museum 2018-07-14 04:17:1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2277 bytes)

阿Q是一个典型的文学形象,符合 “熟悉的陌生人” 特征。谁都不认识,没见过阿Q,但不管在什么地方,阿Q这种人在生活中却到处都能见到,比比皆是。况且,鲁迅写阿Q的时候,完全没有强调甚至没有提到阿Q的地域(通篇没有“绍兴”二字),这就为这个典型形象留给了充分条件。

电影文学中流传一个有名的说法:你如果在舞台上看到墙上挂了一把剑,最后那把剑就必须出鞘。如果从头到尾剑都不出鞘,那把剑就是多余的累赘。

《药神》一开场高调强调程勇是上海人,那他必须在程勇身上体现出上海人的特质。如果不能,甚至体现出和上海人迥然不同的性格,你就不该强调程勇是上海人,否则,在文学上就是一个败笔。因为文学是创造的,而不是警察的案例,你可以随意把内容写得合情合理。做不到这点,就失去了文学创作的优势。

上海人当然有各人不同的性格,但上海人又有他们明显不同于外地人的共性。艺术是对生活的提炼,这种提炼,就是要让观众既看到人物的个性,又看到人物的共性。只有个性没有共性的人物,是单薄无力的创造,反之亦然。

试想,如果把程勇塑造成一个本来胆小谨慎,做事不越雷池的性格(上海人性格),在被逼无奈之下铤而走险,有什么不好?反而会增加电影的戏剧性。后来害怕了,很不好意思的要求散伙(而不是流氓般的叫人“滚蛋!”),就十分符合上海人的特点,且不影响剧情。最后感情爆发升华,从操旧业,不赚钱(但绝不需要倒贴钱)卖药,不仅不会削减程勇的高点形象,反而让人物有血有肉,合情合理。这样,程勇就是一个上海人,但又是一个不一般的上海人。

为什么又要强调程勇是上海人,又要给程勇一个和上海人完全不搭界,半带流氓性质的性格?连温文尔雅的原型陆勇都表示气愤,说为什么要把他描写成那样。不能不说这是影片编导犯的一个严重艺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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