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照相馆之歌 (《1989,不合时宜的回忆》连载之二十二)

来源: 安纳 2018-12-15 08:15:5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9122 bytes)

《1989,不合时宜的回忆》连载

第二十一章 伤心照相馆之歌

我住在列治文的时候,经常去兰斯顿中心(Landsdowne Center)。虽然它的规模比不上列治文中心,但后者以时装为主,而兰斯顿中心既有卖电子产品的百思买(Best Buy),卖家俱和饰品的家庭装饰者(Home Outfitters)与家庭意识(HomeSense),还有玩具反斗城(Toys "R" Us)、廉价服装店胜利者(Winners)以及百货店泽勒斯(Zellers),去一次可以满足日常生活的全部需求。最重要的,它有宽阔的停车场,不会像列治文中心那样高峰时找不到车位。

兰斯顿里有一个食街,食街旁边有一家照相馆。这家照相馆面对着购物中心内庭的一条主干道,透过玻璃墙可以看到一个柜台,柜台旁边有一个深黑色的帘子,帘子后面就是摄影棚。我第一次去这家照相馆,是在2007年6月。暑假马上就要到了,我想带伊娃去美国玩儿。我需要办美国签证的照片。这家照相馆的老板姓林,讲国语。他工作的样子让我想起当年佳能照相机维修站那个喜欢戴白手套修相机的经理。

我告诉他我要照美国签证照,他反问我:“你是中国护照吧?”我说:“是啊,怎么了?”他又问:“你刚来加拿大不久吧?”我说:“是啊,怎么了?”他说:“我建议你在加拿大居住一年以上再申请美国签证,这样成功的机率大些。你刚到加拿大几个月就想去美国,显得有点儿迫不及待,无法证明你与加拿大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他的建议是有根据的,也是善意的。在2007年,中国大陆护照持有者获得美国签证的成功率还很低,不像现在,几乎人人都能获得美签。一旦有了拒签记录,以后再申请就会更难。但他并不了解我的情况。我曾经在1997年得到过美国F1签证。那时我的处境比现在困难多了:31岁,没钱,没工作,没婚姻,几乎属于注定被拒签的人,结果我的签证还是批下来了。如今我已经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了,我更没有理由会在美国赖着不走。

我满不在乎地说:“我只是想去西雅图逛逛,去奥莱买点东西。我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这还不算密不可分的联系吗?我放着合法的身份不用,难道我会去美国打黑工?”

他耸了耸肩,不再说什么。

2008年,我父母来到了温哥华。到了年底,他们想去美国的拉斯维加斯过圣诞。我带着我父母再次去了林先生的照相馆。他还记得我,问:“你拿到美签了?”

我说:“是的。”

他对我父亲说:“你想申请美签可不容易。你是中国护照,又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你应该回到中国去申请美国签证。”我父亲一听就气了,拉着我就往外走:“咱们换个照相馆。”

林老板无意识中戳到了我父亲的痛处。我对于给我父母办美国签证非常不积极,因为他们去美国领馆面试必须要我请半天假陪他们。那时我在《明报》工作,每年十天年假。我还想把有限的年假留给自己呢。我已经反复劝过他们很多次,各种理由都说了,其中就包括林老板的这个理由。但我父母,尤其是我父亲,非常强硬。他说他不怕拒签。他已经快70岁了,再不去美国也许以后就去不成了。如果美国现在不让他去,他干脆就再也不去了。

我劝我父亲:“就在这儿照吧。林老板是好心。再说他说了也不算数,他又不是签证官。”

我父亲坚决要避开这个乌鸦嘴。

林老板耸耸肩,看着我们走了出去。

我父亲拿到了一年有效多次往返签证后,得意洋洋地说:“我真想再去一趟那个照相馆,把签证甩到他脸上。台湾人就是看不起我们。不知道中国已经这么强大了。”

我觉得很好笑:“你怎么知道林老板是台湾人?”

我父亲说:“我一看就知道。他就是不服气呢,瞧不起我们中国人。我们中国现在强大了。”

我从来没琢磨过林老板是哪里来的,但我父亲这么一说,我觉得有道理。林是福建的大姓。台湾人里有很多祖籍福建。

第三次去林老板的店是2009年,伊娃的中国护照到期了。这一次,我注意到柜台上有一个很大的相框,里面展示着各种照片的规格:中国护照、台湾护照、香港护照、加拿大护照、加拿大枫叶卡、加拿大入籍、中国签证、美国签证、加拿大签证……其实第一次来照相的时候我已经看到了这个相框,但是我没有多想,也许是没有意识到这些五花八门的样品将如何与我的生活发生关系。第三次来,我才意识到这些照片就是我移民旅程的路线图。我必须走到照入籍相那一步,才算功德圆满。

不到半年,成的新西兰护照又到期了。林老板的相框里没有新西兰护照相片,可是他自信地说:“我知道新西兰护照相的要求。”

“加拿大还有人持新西兰护照?”我感到难以置信。

他说:“不多,我以前只碰到过一次。不过我一下子就记住了,因为新西兰护照相和中国护照相的规格是一样的。”

其实我的包里就有新西兰护照相的说明。但看他这么自信,我就没拿出来再核实一下。过了一个月,我的申请材料被退回来了:照片不符合要求。

原来,新西兰护照相和中国护照相尺寸是一样的,但是要求白色背景。中国护照相则是白底和浅蓝底都可以。上一次,林老板大概碰巧把照片做成了白底,结果就过了关。这一次碰巧做成了浅蓝底,于是就被退回来了。

我给林老板打电话:“您还记得上次我儿子要照新西兰护照相吗?”

他说:“记得,怎么了?”

我把事情解释了一番,然后问:“您能不能把档案找出来,给我PS一下?这样就省得我带着儿子再去一趟。”

他说没问题。

我觉得我丝毫也没有责怪他,但我的实际EQ肯定比我想像的要低,言语中到底还是流露出了责备。

过了一小时,我到了兰斯顿。 穿过食街,一眼就看到玻璃门后的柜台。林老板就在柜台后坐着。他脸上的表情有点郁闷。我进了照相馆,他抬头看到我,就把一个巴掌大小的信封推给我。我拿出照片来看,没错,是白色底。但这次我连尺寸都不敢相信了。我跟他借了一把尺子,量了量照片的长和宽,确认尺寸无误,才把照片装回信封里。

我可能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他似笑非笑地说:“你儿子的照片特別好找。头发长长的,乱乱的。”

我儿子不喜欢理发,我也比较懒,每次都要等到他的头发长得不能再长了,我才会带他去理发。上次来照相的时候,碰巧就是头发长得不能再长的倒数第二天。

唉,每个人都有一个大写的自我。

有一年12月,兰斯顿中心食街旁边的广场上竖起了一棵巨大的漂亮圣诞树。我心心念念等着老辛来,想全家在树下照个相。他终于来了,但他有严重的时差反应。头几天,他每天晚上都是不到7点就睡觉了。离圣诞节就差两天了他才倒好时差。吃完晚饭,我们全家出动去了兰斯顿中心。

圣诞树前排着一条长队。我们走到队伍尽头,耐心地等待着。我看见林先生走出自己的照相馆,用酸溜溜的表情看着人群。这是身份证照片的淡季,他可能嫉妒那棵圣诞树。当他看到我们时,脸上掠过一丝忍俊不禁的笑容。我立刻意识到我们出了点问题,就像是我拿戈达尔的电影当“罪恶的快乐”一样。不过我想不出问题是什么。我特别不擅长“找不同”游戏。我问老辛:你觉得我们有什么不对劲吗?他环顾四周,突然哈哈笑了起来:“我觉得今晚是宠物专场。”他这么一说我才发现:每个排队的人都抱着一只狗或者猫。

“我们有成成!”伊娃从来不浪费任何一个机会取笑她的弟弟。

我建议去林先生的照相馆照张全家福。一来我们家很少有机会聚在一起拍肖像,二来林先生会高兴的。的确,他见我们走进来非常高兴,不厌其烦地设计灯光和构图,同时还不停地逗成成,免得他不耐烦。他也不嫌弃成成头发长了。这是我们全家拍过的最好的肖像。

2010年5月,我终于住满了入籍所需的日子,可以递交入籍申请了。我带着两个孩子一起来照入籍申请照片。

我带着万水千山已经走过的心情,对林老板说:“入籍相。三个人。”林老板一定照过很多入籍相,对他来说是一件普通的业务,但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我真想再说点什么,以释放我内心压抑不住的快乐和成就感。

一对母女正巧这时从照相馆外走过。林老板的店就在食街旁边,门前人来人往一向很热闹。我们在列治文住了三年,几乎一抬头就会看见熟人。那家的女儿是伊娃的同学,我和母亲也认识,只是不太熟。

我们打了个招呼。仅仅是一个招呼而已,人家并没有问我在这里做什么,我却恨不得昭告天下:“我们来照入籍相。”

那个母亲只好说:“哇!祝贺!”

“谢谢!谢谢!”

那对母女前脚刚走,伊娃就朝我大叫起来:“你话太多了!”

“怎么了?”我不解,“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你不该说我要照入籍相。”

“为什么?”

“我跟我的同学说我是加拿大出生的。”

我很吃惊。我很想教训伊娃一顿,但是意识到场合不对,只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我刷卡、交钱。林老板拉开黑色的帘子,示意我们进入照相室。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轻轻跟我说了一句:“很正常的啦。”我一开始没明白他指的是什么。等回了家才醒悟过来,他指的大概是伊娃的反应。

我找了个时间和伊娃谈心。“生于加拿大和入籍加拿大有什么区別呢?”

“当然还是生于加拿大更好。生于加拿大,掉了一颗牙可以得到一个toonie(两块钱加元硬币)。”伊娃露出狡猾的笑容。她在回避我的问题。

生于加拿大的小孩子从小就听过“牙仙女”的传说。伊娃七岁到加拿大,等到英语能跟同学们交流了,得知了牙仙女的传说之后,已经是半年以后了。她感到很痛心:竟然在半年之内白白掉了两颗牙。

她跑来质问我:为什么‘牙仙女’不来看我?

我从来都不知道“牙仙女”的故事。于是假装没听清,又问了一遍。等我听清了前因后果,我就一拍脑袋,想出了一个自以为幽默的答案:“牙仙女一年才作一次人口统计呢。”

在牙仙女的领土上生活满了一年,伊娃又掉了一颗牙。当天晚上,她把那颗小破牙郑重其事地包好,放在桌头柜上。第二天早晨起来一看,牙还好好地呆在那儿呢。她急了,举着那个小包冲进厨房,严厉地质问我:“怎么还没统计出来呀?”

我讪讪地笑:“成年人学东西总是很慢。你要理解。”

伊娃扑通往椅子上一坐,沉默了一会儿,又问:“你说,这会不会是歧视?”

“当然不是!”我吓了跳,牛奶都洒到了台面上。“得了吧,根本就没有什么牙仙女!”

我宁愿毁掉她的天真也不愿意她认为受到了加拿大牙仙女的歧视。

第二天早晨,伊娃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枚looney(一块钱加元硬币)。

“怎么样?牙仙女来过了吧?”我讨好地问。

“这分明就是歧视!”伊娃斜视着手里的looney,“我的加拿大同学都能得到一个toonie(两块钱加元硬币)。”我赶紧把looney换成了toonie。

这枚toonie让她记了很多年,时不时拿出来敲打我一下。

我郑重其事地告诉她:你从外国移民到加拿大,并不比出生在加拿大的同学更不加拿大。不过我也承认:你有一个不那么加拿大的妈妈,也许对你不利。好在最后looney还是换成了toonie。“我很自豪我选择了移民,选择了把你带到加拿大来。”我说。

她说:“所以,出生在中国肯定不好。要是生在中国好,你干嘛要移民?”

我说:“要区分做为一个民族国家的中国,和作为现政权的中国。我不喜欢的是目前一党专政下的中国。在我小的时候,政府总是宣传生在中国有多么幸福,我长大了以后才明白,这种宣传是一种洗脑,是希望人民失去选择的意愿和能力。我移民的根本原因就是痛恨这种宣传。移民本身让我感觉到一种力量。”

“这么说,你是个叛逆?”

“你这么理解,也行。”

她过来跟我握手。我俩总算在她的认知水平上达成了暂时的谅解。

我以为照了入籍相,我和林老板的缘分从此就结束了。但事实却远非如此。2003年我申请加拿大移民的时候就赶上了一个申请高峰,这批人中凡是被批准的都在2007年左右来到加拿大。于是到了2010年,我又赶上了一个入籍高峰。我一直等了17个月。在漫长的等待中,先是我的中国护照过期了,然后是我的枫叶卡过期了。为了更新这两个证件,我都要再次光临林老板的店。

每次林老板手里的闪光灯亮了起来,我都以为这是最后一次了。结果是一次又一次。

2011年9月30日,我们的入籍申请终于批准了。这一天我们早早就来到位于877 Expo Blvd的移民局宣誓中心。

我终于实现了选择的权利,我很激动。当我向加拿大宣誓的时候,我的誓言是有法律效力的,就仿佛我和加拿大双方签署了合同,从此我将遵守的加拿大法律,履行作为公民的业务。

只不过,我对加拿大也有一点不满。加拿大也算是一个民主国家,从平时政府的运作,政策的制定等方面,看不到君主的影响。但它毕竟是一个君主国,哪怕仅仅是在名义上。当我宣誓成为加拿大公民的时候,我是在向女王宣誓,不仅忠于女王,还要忠于她的子子孙孙。

加拿大的入籍誓词是这样的:

“我发誓(或确认)我会忠贞不渝,忠于女王陛下伊莉莎白二世、她的继承人和继任者。我将忠实遵守加拿大法律,履行我作为加拿大公民的职责。”

也就是说,忠于女王是第一位的,然后才是忠于法律,履行义务。不得不说,加拿大的誓词让我有一点点失望。

凡是肯背井离乡移民的人,都是多多少少有些自由精神的人。这种人压根就不应该移民到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来,哪怕那个国家的君主已经完全退化为形式。对帝国的忠诚与移民的自由精神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冲突。这实际上也是英国脱欧的根本原因。大量移民涌入英国,必然会稀释英国人对王室的忠诚,久而久之,英国人就也失去了自己的身份感。我选择移民加拿大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些。虽然住在加拿大的日子里,我总是一有机会就到美国玩儿一趟,但我总认为那是源于我对之华的羡慕嫉妒,总觉得她住的地方比我的好。直到宣誓那天我才意识到,我喜欢美国有更深刻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之华。

我查了美国的誓词。毫无疑问,美国的誓词更激动人心:

“我将支持和捍卫美国的宪法和法律。反对一切美国的敌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敌人;我将始终如一信仰和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将代表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将在美国的武装部队中执行非战斗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将在平民指导下从事对国家重要的工作;我出于自己的意愿承担这个义务,不在精神上有所保留或故意逃避;上帝帮助我。”

“我出于自己的意愿承担这个义务”,仅这一句话我就觉得美国比加拿大更适合我。当你取得成就之后,你是愿意得到一枚维多利亚勋章呢?还是愿意得到一枚自由勋章呢?

于是,刚刚宣完誓效忠女王,我就南下美国,在南加州的橙县买了一套房子。

我下一步的计划是到美国去生活。加拿大人去美国旅游不需要签证,但一年最多只能呆180天。如果要长年住在美国,也还是需要签证,比如TN工作签证,比如F1学生签证。我想去美国,一来是因为我更喜欢美国,二来也是因为我在哪里都呆不长。我好像已经形成了搬家的惯性,每隔三年必须要搬一次家。

我有个大学同学,叫舒玉。她和之华也是朋友,两人一起考上了乐黛云的研究生。之华是1990年去美国的,舒玉是1991年去加拿大的。舒玉比之华出国晚了一年,所以在1990年和1991年之间,我们俩来往很多。此后更因为种种巧合,我和舒玉的交往超过了和之华的交往。我在北京时,舒玉碰巧在2000年和2004年去过两次北京。她去过我在玉泉路的家和在西北郊区的別墅。我到加拿大后,她也来过我在列治文的家。有一次,她坐在我家的客厅里,忽然说:“你所有的家都有一种临时感,似乎你随时要搬走。”听她这么说,我心里怦然一动。的确是这样。当然,我绝对不是有意识的,我只是不重视装饰。我的家从来都只有基本的家俱,风格就像酒店长包房。別人喜欢在墙上掛上画,养一些花花草草,这些爱好我从来都没有 。我并不是打算好了随时要搬走,但事实上,这样的家确实方便随时搬走。

就在我琢磨怎么才能获得美国签证的时候,老辛提出希望我们回中国。

老辛想让我们回中国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要保住他的枫叶卡;另一个原因是他感觉自己越来越无法和孩子们交流,尤其是和儿子。伊娃毕竟在中国呆了六年,中文的基础还是有的。成成三岁就去了加拿大,基本不会说中文。老辛来加拿大的时候,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办事。到了地方,我和伊娃下车去办事了,成成和老辛留在车上。我们两个双语人才一走,他们两个就只好大眼瞪小眼一起默默地呆了二十分钟。老辛觉得这样下去不行。

我不是很想回中国,但我也不完全反对回中国。毕竟,我还希望我们是一个完整的家庭。

就这样,2011年圣诞节前,我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中国。回中国之前,我又进了两次林老板的照相馆。第一次是为了办加拿大护照,第二次是为了办中国签证。至此,林老板能提供的所有服务,除了台湾护照和香港护照之外,我全都享受到了。

温哥华的中国领馆据说每天只办200个签证,很多人天不亮就来排队。我到的时候将近早上8点,目测前面已经有了一百多人。中国领馆在百老汇大街上一幢商业楼的二层,楼下是卖办公用品的商店Staples。队伍从二楼中国领馆门口开始,顺着楼梯延伸到一楼,再从后门伸出到楼外。我正巧就在后门,只要队伍往前稍微挪一点,我就可以进入温暖的室内了。

领事馆9点才开门。慢慢地我前后左右的人就开始交谈起来。我被淹没在方言的海洋里。虽然听不懂,但大体上也知道哪些人说的广东话,哪些人说的是四川话,哪些人说的是江浙一带的方言。 中国真是太大了,如果我不移民,可能永远也不会置身于这样一个情景里。我以前的同学和同事也是来自于全国各地,但是在过去的情景里,我们在一起大家都选择说普通话。

几年以后,我翻译爱丽丝·门罗的《岩石堡风景》,小说里的主人公是门罗的曾曾祖父詹姆斯·莱德劳。詹姆斯是个农民,生长在一个被《1799苏格兰统计报告》称为“穷乡僻壤”的地方¾埃特里克山谷。但他又是一个有梦想的人,绝不肯安安静静过一生。“我们生活在一个糟糕的地方,”他经常对孩子们说,“……路况那么差,一匹马一个小时最多跑四英里;人们用铁铲,用旧式的苏格兰犁来耕地,而在別的地方,五十年前就有更好用的犁……。”让詹姆斯津津乐道的“別的地方”就是美国。“在美国,现代发明给人类带来了福音,世界一天比一天更美好,决不会停下前进的脚步……那里是一片乐土,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地产,连乞丐都坐着马车四处乞讨。”

怀着对美国的一腔热情,詹姆斯·莱德劳用了几乎一生的时间筹措路费,并终于在六十岁的时候带着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媳、一个孙子,还有儿媳肚子里即将临盆的孙女一起登上开往“美国”(实际上是开往加拿大)的轮船。让老詹姆斯万万没想到的,他刚一上船就看到了皮肤黑黑的高原人。启程之前,老詹姆斯分明以为自己“对船上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吃的怎么样?住得怎么样?你能在船上遇见什么人?当然全都是苏格兰人,全都是体面人。绝没有高原人,没有爱尔兰人。”当老詹姆斯发现自己竟然不得不和高原人一同前往美国的时候,他发出了痛心疾首的悲号:“一群可恶的人,一群可恶的人。噢,我们竟然离开了故土!”

我读到这里,不禁砰然心动。一个人在移民之后,自然会遇到异族人,这是事先可以预见的。但移民之后,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得更多的其实是自己的同胞,只是与这些同胞的相处换了一个场景。比如林先生。

眼前这个签证官也是我的同胞,可我现在是加拿大公民了。他冷冷地看着我。也许是我过于敏感吧,我总觉得有点心虚,觉得他在谴责我的背叛。

“中国护照。”他面无表情地命令道。

我赶紧把我的中国护照从窗口里递了进去。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剪刀,把护照的封面剪掉了一个角,又从窗口里扔了出来。我和中国在法律上的关系就此归零。

2011年11月6日,我坐夜航班机回到了北京。入境过海关的时候,我排在了“外国人”的队伍里。这回可真的成了“假洋鬼子”了。我心虚地左右看看,发现队伍里大约有一半人是中国人模样。回到家的第二天,我到当地的派出所报到。在中国,外国人只能住在指定的涉外酒店里。如果住在民宅,就必须去地段所属派出所登记。

回到北京以后,我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老辛填了换领新的枫叶卡的申请。我在表上如实填写了他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大约150天,也填写了理由:工作、照顾他的母亲。

过了半年,移民局来了回信,说老辛的照片不合格,需要重新照。

移民局并没有直接拒绝他,只说照片不合格,我感觉这是一个好消息。

其实,照片不合格是在我意料之中的。我向他要照片的时候,他随手给了我两张办美国签证时剩下的照片。美国签证是方方的大两寸,加拿大枫叶卡申请表需要的是窄长的小两寸。老辛的风格就是这样,我不能跟他说“你这个照片不合规格”,我只能自己动手,把照片切去两边。照片的尺寸倒是合格了,但照片上头部所占的面积超出了规定。

我跟老辛约了时间,带着他去了我家附近的照相馆。这一版照片交上去之后大半年,移民局又来信了,照片还是不合格。这一次,尺寸倒是合适的,但移民局要求照片背后有照相馆的证词,证明照片真实反映了本人的外貌。而移民局还不肯随便相信任何一个照相馆,全北京只有一个指定照相馆能提供加拿大移民局认可的服务。这个照相馆在三里屯。

我家在昌平,去一趟三里屯得花半天时间。老辛又忙,再加上老辛对枫叶卡的态度是矛盾的。他也想要保住他的枫叶卡,但一到具体事情上,他又不积极。种种原因加在一起,我就把这件事拖了下来。

2013年11月。我和老辛去了一趟香港。我们住在旺角的城市宾馆。宾馆对面的街道上有一家外币找换店,紧挨着找换店的就是一家照相馆。两家店的宽窄、进深都差不多。如果你光顾过香港街头的外币找换店,你就能明白那家照相馆的简陋和逼仄。然而我的直觉告诉我:在这里拍的照片,加拿大移民局会承认。

换完港币,我就拉着老辛进了隔壁的照相馆。相片出来后,店主在照片背面盖个章,章上刻着店名、地址、电话,以及一行英文字:“我保证照片与真人相符。”然后店主手写上拍照日期。

能让移民局承认的关键,其实就是这个章,以及这个章背后代表的整个社会的信誉。在香港,街头随便一个小店的出品,加拿大政府都承认;在北京,必须去使馆旁边那个指定的店。

交了这张照片不久,老辛就接到了面试通知。但是由于种种琐屑得不值一提的原因,直到2014年10月20日,我们才手拿一张红色的“最后通牒”走进移民局。

车过福溪的时候,我伸长了脖子去看桥下的水。前一天晚上,当我在研究线路时,我才第一次意识到福溪原来不是淡水河,而是太平洋倒流形成的咸水河。这条信息激发了我的兴趣。我继续浏览,直到发现了那条灰鲸的故事。

近年来,我发现了自己的一个变化。以前,每当我故地重游的时候,我总是觉得那个地方更小了、更窄了,或者通往那里的路线更短了。最近几年,每当我重返一个久违的地方时,快乐与悲伤就会交叉袭来。快乐,是因为辨认出我曾经存在的痕迹;悲伤,是因为发现了曾经被我错过的存在。因确认而带来的快乐总是转瞬即逝,随之而来的永远是疑惑、追悔和悲伤¾那些被我在不知不觉中挥霍掉的时间与生命,永不再来!

这是不是我已经老了的信号呢?可是我怎么可能老呢?我分明觉得我还没长大呢。

我的脑海里响起一首歌。这首歌我只听过一次。那是 2009 年的 BC 省纪念日,我开车走在去温哥华电影学院上学的路上。我喜欢在开车的时候听收音机,但我又并不专注。

大概在经过第十二街的时候,一句歌词突然吸引了我的注意:

“美丽的,美丽的不列颠哥伦比亚。”

歌声婉转悠扬,却又漫不经心,这种风格的歌曲特别让我着迷。我把音量调大,接下来的歌词又让我陷入半懂不懂之间。就在我集中精神努力辩别歌词的时候,那婉转悠扬的一句绕了一圈又回来了:

“美丽的,美丽的不列颠哥伦比亚。”

我向同学们打听:有一首歌,我既不知道歌名,也不知道作者、演唱者。歌词就只听 懂一句:“美丽的,美丽的不列颠哥伦比亚。”这是什么歌?同学们面面相觑。有人说:你唱一唱,也许我能听出来。

可是我五音不全啊,算了吧。 这飘怱不定,勾魂摄魄的一句,从此就郁结在我的心里。

 “美丽的,美丽的不列颠哥伦比亚。”

我在中国的几年里,总是处在签证到期的焦虑中。当时,中国可以给美国人两年有效多次往返签证。但是给加拿大人的签证却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半年有效两次出入,每次能住180天;另外一种是一年多次往返,但每次只能停留90天。我给孩子们办的是第一种答证。这种签证比较便宜,如果计算好了,每次在签证有效期的最后两天入境,基本上能住一年。我给自己申请的是第二种签证,因为我总是心怀幻想。万一我有好几个剧本卖出去了,我不是得一趟一趟地去好莱坞签约吗?

就这样,我拿着一年多次往返每次只能停留90天的签证住在中国。每次临到居住期满,好莱坞那边也没消息,我就只好去趟香港或者台湾。给老辛拍照那次也是这种情况。本来是想去香港玩儿两天,顺便满足出入境要求,没想到把照片的难题解决了。

我唯一的一次因公出差是2014年6月份,我的新书出版,温哥华的西蒙·弗雷泽大学邀请我去做一个讲座。正好我的签证即将到期。于是下了飞机后我先去了列治文,打算在林先生的店里拍中国签证照。其实大学里肯定也有照相馆,但我总觉得去林先生的店照相就属于故事,去大学照相就只是办事。

“你好久没来了。”林先生说。

“是呀,我搬回中国了。”

“你搬回中国了?”他很惊讶,“你女儿还适应吗?”

“她还行,”我说,“在努力适应。”

开车往西蒙·弗雷泽大学走,我的心情有些郁闷。本来高高兴兴去拍照,结果又被林先生的问题击中心结。唉,这能怨谁呢?这难道不是我自找的吗?本来到处都有照相馆,随便挑一个进去就照了。偏偏要选一个了解我家历史的人。

第二天做了讲座,第三天我就去了温哥华的“中国签证服务中心”¾温哥华领馆不再直接受理签证业务,而是由一个叫“中国签证服务中心”的机构转交。

我按照地址找到了这个签证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宽敞明亮,不像领馆那么局促,也不需要排长队。进了门,先从拿号机里拿个号,然后就可以坐在椅子上等待。直到扩音器里广播你的号码,你就可以到窗口去交材料。

我想:“中国的管理水平在提高啊!”

我事先已经填好了表,但是在等待的时候,发现领馆已经换了新的表格,于是我赶紧在服务台找了一张新表,重新填写。所有的内容都是直接抄旧表上的,只是在填到职业这一项时,不知怎么我就犹豫了。旧表上写的是“家庭主妇”¾我一向是填“家庭主妇”。但是就在那天,可能因为新书刚刚出版,可能因为刚刚在大学做完讲座,我的自我忽然膨胀了。我果断地改成了“自由职业”。

接待我的是一个和蔼的小姑娘,一看就是旅行社工作人员,不是领馆工作人员那种铁面。她脸上带着职业的笑,开始逐行审查我的表格,看到“自由职业”的时候她忽然抬起头:“你是做哪一行的?画画?写字?广告?设计?”

“我是作家。”我自豪地说。

她的神情凝重起来:“请把你的文章发表的情况,你的笔名,你的社交媒体账号都写在这里。”

我有一种凶多吉少的感觉。

我老老实实地按小姑娘的要求写下了我的信息。她在我的表格上打了个记号,然后告诉我:“你的签证办不了加急,因为对作家这个行业,现在需要额外的审查。”

 “需要多长时间呢?”我揣揣不安地问。

“领馆对审查时间的长度没有限制。”她说。看到我焦急的表情,她安慰我说:“一般不超过两个星期。”

“两个星期?可是我大后天就要回中国。”

小姑娘露出爱莫能助的表情:“你记一下我们的电话,过两天打电话来问问看。”

那是领事馆的电话,一个不是占线就是没人接的电话。

出了签证服务中心,我后悔不及。为什么偏要今天虚荣心发作呢?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我知道这种审查是怎么回事:领馆有一张名单,上面写着所有中共不准入境的作家的名字。我自信我不在那个名单上,但是因为我自称“作家”,而小姑娘又接到命令,所以我的申请也必须走一遍审查程序。审查就需要时间,他们才不管你买了哪天的机票。

回到住处,我登录我的微博、博客,把每条可能引起误会的贴子都删掉了。

还好,星期五我接到电话,可以去取簽证。我的行程没有被耽误,但我从此再也不敢在申请中国签证的时候自称“作家”了。

在中国的时候,为满足出入境要求,我去过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我去的都是可以讲中文的地方。我在中国住了三年半,竟然一次都没去过日本,而日本是我从年轻时就向往的国家。为什么不去日本呢?最主要的原因竟然是语言障碍。我学了这么多年英语,至今也不能说自己的英语够用了。这让我深感挫折,感觉外语是一个无底洞,怎么也填不满。倒退三十年,我可能还会捧着一本《日语三百句》学习一个月,然后就出发去日本旅行了。如今,多年漂泊的反而让我胆怯,在面对不同文化的时候畏葸不前。我完全没有成为自己想像中的地球村的勇敢居民。

随着旅行记录的增加,我时常会产生一种恍惚感。有时走在街头,突然就觉得自己正行走在某个热带地区的街头,却又想不起具体是哪个国家或者地区。有一次,我去伊娃的学校,坐在接待室里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个机场。一个非常标准化的机场,完全看不出是哪一个。我盯着心里的图象使劲看,慢慢地看出一个用绳子圈起来的就餐区,一个明亮的柜台,里面摆着蛋糕、三明治。啊,想起来了。这是新加坡的樟宜机场。那是2014年4月我在新加坡转机去马来西亚的莎拉瓦克。2005年我去新西兰的时候,也是在新加坡转机,曾经在樟宜机场吃过一碗特別好吃的面,于是2014年这一次我试图在机场再次寻找那个餐厅。但因为当时是凌晨四点,整个航站楼只有一个咖啡厅开业。

现在是2015年,我回想的场景是2014年,而2014年的那个我想寻找的是2005年的那一碗面。甩掉一层又一层的遗憾,我终于回到了现实。

我觉得这种飘泊不定的生活快要把我吞噬了。

中国有个成语,叫“藕断丝连”。我和中国的关系,就有点像一节被切断的藕,起初总有丝丝的纤维在维系着若即若离的联系,但终于还是越拉越远,直到全部纤维都失去弹性。对我和中国的关系产生致命一击的事件就是2014年10月20日,我和老辛去换枫叶卡。从移民局出来后,我终于对自己多年来的瞻前顾后,左右计算,总想把两边的好处全占到的行为产生了厌倦。

我要回到加拿大,就算是为了我的孩子。即使我自己注定永远无法对任何一个地方产生依恋,我至少希望他们能够心有所依,成长为一个真正的有归属感的人。我要让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天真、正直的光芒。无须撒谎,无须计算,无须瞻前顾后,无须经历我的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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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一直追着看 -公鲨- 给 公鲨 发送悄悄话 公鲨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5/2018 postreply 16: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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