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公审大会后枪毙,也有大布告,死刑犯的布告都有一个大红勾。68-69年落款都是革命政法小组或人民审判委员会。70年后就恢复人民法院落款了。被枪毙的胸前都会有一个大木牌,上有罪名和姓名。行刑的都是战士,会带口罩,刑行方式只有两种,依各地习惯,用步枪刺刀接触到后背心脏部位,或抵后脑爆头。前者居多,我只看到一次是爆头的方法,死人的样子很恐怖。心脏法据说好看点,但会痛苦些,因为行刑的战士们打完之后,上车就走,一刻都不停留。法医会用段铁捅条,插入伤口,用力绞绊,看反应,也会有反应的,就会有另一位战士补枪,看的人不好受。我对一次历史反革命死者的脸看了许久。他当时看上去大约50岁。身着黑色棉衣,在泥地上的脸和嘴唇因为失血而苍白,口微张着。因为压着流血的地方,地上和身上都没有血迹。他是个有血债的人,所以死的很平静。犯人家属要支付5角钱子弹费,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