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国家的法律是打引号的,不但法律的内容破绽百出,有为专制服务的倾向,而且法律的有效实行存在很大问题。不小心涉及相关法律纠纷,重要的是人情关系而不是法律本身。平常百姓还是要自求多福,尽量不要涉及法律纠纷。
民主国家的法治是民主的基石,也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遵守法律应当是每个人的信念,也是民主国家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即使是成熟的民主国家,很多法律还是不完善的,存在很多争议和改进的地方。但法律就是法律,即使是明显的法律不公,也不能去刻意违反法律去抗争,因为那是对法制极大的破坏。违法抗争不是唯一的途径,有很多合理合法的途径去抗议法律不公,从而使法律得到改善。
说到这儿,必须提一下“现代民权运动之母”Rosa Parks ,她在改变美国种族歧视法律过程中的历史地位不可动摇。但具体到事件本身,以公然违法的形式是不可取的,因为存在着其他合理合法的途径达到推翻种族歧视法律的目的。
每个人有权利选择违反法律的方式去抗议法律不公,然后自觉承受相应法律后果。因为这样的方式容易吸引民众的眼球,更能有效地展示所抗议法律的不公。但在成熟的民主国家,这是不良的示范,个人极不赞同这种公然违法的做法,那是对法制的藐视和肆意破坏,也是对遵守法律民众感情的极大伤害。
在成熟的民主国家,保护我们的是完善的法律,而不是“政治正确”。遵守法律是本人个人的信念,也是对子女教育很重要的一部分。不要理会别人的酱缸文化,别人的“政治正确”,严格遵守法律,发现法律不公,要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对抗和改变它。远离那些非法行为,远离那些有非法行为想法的人。你不必去当英雄的,走自己的路,用你的信念和一生的行动来写就和捍卫你自己的人品。
4/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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