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革小组”给“巴拿马文件”支招

来源: 文革传人 2016-04-08 21:55:3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736 bytes)

“文革小报”寻根,“巴拿马文件”号外2。

由于标题不宜太长,在“‘巴拿马文件’支招”前面略去了“处理”两字,所以“受招”的对象当然是咱宣部。

这个“支招”自然是精神上的,“小组”里的人大多作古,就是仅存的,也是当年“反革命集团”的一些“外围男”,不好大声说活。支招是以当年的“革命行动”,穿越回来那种支法,^_^。

上小报:

取自1967年秋北京的“革命串联”。

支的什么招呢?

就 是不能把“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所思所想所说的“毒”直接放出来。无论是书面的、数码的、手抄的、口传口的,都不成。对所有“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 “毒”要大批特批不断批,“毒”是什么以“小组”告诉你的“事实”为准,“走资派”自己说的不算。“他说的”虽然是“毒”但不是“他说的”那个“毒”。明 白了吗?比较绕,本老汉都糊涂了,*_*。

再具体一点,比如刘少奇说“太祖爷思想”是他提出来的,这种东西就不能让小将们知道,不然批判刘少奇散发的反革命谬论可以发展到批判“太祖爷思想”,革命会迷失方向。

再简单点儿,“捂住”!

所以“文革小组”给咱宣部处理“巴拿马文件”支的招就是“捂住”。

不过……

从此文的1967年到此刻,49年过去了,革命形势有发展、有变化。

就说刘少奇放“毒”的问题,具体的“毒”要捂住,但是,还是要让广大革命小将知道刘少奇“放过毒”这个“事实”。

“巴拿马文件”一事,不但不需要现代的“革命小将”知道具体的“毒”,连“巴拿马文件”存在这个有“毒”的事儿也不需要让现代的“革命小将”知道。

文革时是“捂前不捂后”,“巴拿马文件”是完全彻底干净的捂住,不露痕迹。

这个工作,咱宣部已经做了,还需要你“文革小组”几个鸟人穿越回来支招?

革命工作总有革命经验。比如,“文革小组”给建工学院的那个信,革命小将用获奖的方式给登出来了,这就不好。咱宣部在发布“捂住令”时一定要附加上“此捂住令既存在也不存在”。

另外,咱宣部在发令时也可罩个太祖语录:“帝国主义者和国内反动派……我们务必不要松懈自己的警惕性,泄露巴拿马帐户密码”。

最后要说,毕竟是老汉帮助穿越的,多少得有点儿售后服务。

文革经验吧,用着要小心,那个经验是个失败经验,最后被反革命集团全面接管。要批判性继承。

当年批刘少奇的“毒”,虽然具体的“毒”没外泄,但是所有革命同志已经非常仇恨刘少奇的“毒”了。日后万一“原版毒”外泄,已被仇恨的“毒”伤害会小之又小。

这“巴拿马文件”,要完全彻底干净的捂住,现代的革命小将们根本不知道有“毒”这么件事儿。一旦“巴拿马文件”外泄,此“毒”很可能会被不当“毒”消费下去。

售后服务先到这儿了。其余服务属收费项目,有意愿者可汇款到本老汉的巴拿马帐户“文革传人”。

 

 

所有跟帖: 

离岸公司未必都是非法的。国际避税是一门很大的学问。不要这么快就下结论,搞清楚再说吧。 -laha- 给 laha 发送悄悄话 lah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8/2016 postreply 23:45:36

都不让国内人知道。要是让国内人知道,他们就会帮助搞清楚。 -yma16- 给 yma16 发送悄悄话 yma1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3:52:27

好像重点不是“合法”或“非法”地“避税”, 而是为什么大人物的家属有这类避税公司, 更重要的是谁“透露”出来的有是为什么? -华府采菊人- 给 华府采菊人 发送悄悄话 华府采菊人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7:37:28

不单是大人物亲属有这类公司,很些跨国公司都干这事。都不知做了多少年了。为什么今天会当新闻才是奇怪的。 -laha- 给 laha 发送悄悄话 lah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7:44:06

问题: 中国的“大人物”及其家属和“跨国公司”不是一回事啊 -华府采菊人- 给 华府采菊人 发送悄悄话 华府采菊人 的博客首页 (168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8:18:33

跨国公司不一定是大公司,也是谁谁开的呀。。。80年代外商在中国投资已经被发现这类离岸公司的问题了。 -laha- 给 laha 发送悄悄话 lah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8:29:18

这个“谁谁谁”在赵章赵法赵规上和跨国公司(无论大小)能划等号么? -华府采菊人- 给 华府采菊人 发送悄悄话 华府采菊人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8:40:11

那就是另一个问题呐。谁谁谁的孩子,亲属,能不能开跨国公司呐? -laha- 给 laha 发送悄悄话 lah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9:24:36

赵章赵法倒没说, 赵规好像有规定吧 -华府采菊人- 给 华府采菊人 发送悄悄话 华府采菊人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9:30:21

查了一下, 的确没有规定干部家属或子女可以或不可以开跨国公司以避税, 或转移财产 -华府采菊人- 给 华府采菊人 发送悄悄话 华府采菊人 的博客首页 (5208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9:43:13

那不是这里讨论的问题了。咱说的就是离岸公司是不是非法的问题。 -laha- 给 laha 发送悄悄话 lah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09:51:55

对呀,不必急着封锁消息。封得越急越让人觉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smeagolrocks- 给 smeagolrocks 发送悄悄话 smeagolrocks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0/2016 postreply 07:20:20

既然是清白的,那为什么要拼命捂住呢? -德州土老冒- 给 德州土老冒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0/2016 postreply 11:12:31

离岸公司的确不违法,就像去洗脚、桑拿、按摩也是合法的 -见字如面- 给 见字如面 发送悄悄话 (151 bytes) () 04/10/2016 postreply 16:53:33

离岸公司是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合法避税。但是,避税是一项专业度很高的咨询工作。 -shambles- 给 shambles 发送悄悄话 (36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11:52:55

丢那升/共党头头的亲属开这种帐户,系人都知有古怪 -fonsony- 给 fonsony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13:49:51

有人说不一定非法,只是为了合理避税。那问题来了,肯定是要有一大笔钱才会想到避税吧。这帮太子党哪来这么多钱? -zhuwuji- 给 zhuwuji 发送悄悄话 zhuwuji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6 postreply 20:19:18

楼主哪偷来的文件?这在金三胖那儿,前几日抓了,判了个美国小青年,偷标语。 -Lilyjohncat- 给 Lilyjohncat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0/2016 postreply 06: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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