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对炎黄春秋杂志社领导班子调整充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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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3y
于
2016-07-30 14: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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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陶斯亮:心疼杜老!- 也评炎黄事件
由
萧岚
于
2016-07-30 06:23:24
中国艺术研究院对炎黄春秋杂志社领导班子调整充实的依据 |
炎黄春秋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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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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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这次对《炎黄春秋》杂志社领导班子调整充实所依据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是:
1.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的暂行规定》第8条:“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主管、主办单位的在编人员。”
2.中央组织部2013年第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第3条规定:“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第8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按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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