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黑道19

来源: 阿尤 2016-12-28 21:05:1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5797 bytes)

强大的冲撞力,让杜小武无法再保持身体的平衡。作为一个老手,他从来不会轻视任何对手。况且,他虽然从没瞧得起自己那几个不成器的堂弟,可对于那几名堂弟的实力,还是有数的。能杀死他堂弟的人,决不可能是好惹的。可他实在没有想到,黄庭利的反应速度,力量,竟然会强悍到如此地步。即使他的双臂,受过严格训练,在力量上都无法取得绝对的优势。要知道,黄庭利毕竟是个残废,他的胳膊,虽然不如耗瘸子那样从小锻炼,力大无穷,可毕竟也曾用胳膊支撑过身体走路,不是普通人能比的。即使杜小武是顶尖杀手,锋利的折叠刀也无法再割进半分,只是划破了黄庭利的皮肤,未能一击必杀。按照职业杀手的准则,一击不中,应该马上离开。可事情已经这样了,那即使杜小武肯放手,黄庭利也不会善罢甘休。乔四几兄弟,都是有仇必报的货色。从杜小武动手那一刻开始,双方就已经成了死局,不死不休。

“操你妈,谁派你来的。。。”,黄庭利勃然大怒,老虎不发威,当他是病猫。他不去杀人就好了,还有人找上门杀他,这不欺负人嘛。阴冷的笑容,浮现在杜小武脸上。仿佛是在嘲笑黄庭利这个问题,太过幼稚。事情都这样了,那还有什么好问,有什么好说的,拳脚下见高地吧。反正他本来就不是单一的职业杀手,为了钱财去杀人。他的真正身份,是神偷世家年轻一辈最杰出的佼佼者。曝光就曝光,明杀就明杀,他根本不在乎,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妈的,你想死。。。。”,见杜小武毫无反应,黄庭利勃然大怒,他的为人,一向小心谨慎,一天二十四小时,枪不离身。况且,他从小混迹街头,刀头舔血,一对一还没有怕过谁。可近战当中,G-U-N未必能发挥出用处。黄庭利刚掏出枪来,即被杜小武一脚踢飞。不过杜小武也好不到哪去,他握刀的右手,被黄庭利死死抓住,动弹不得,两人一时扭打在一起,和街头无赖一样,难分难舍。

激烈的打斗声,让黄庭利旗下的扒手们,察觉到了一丝危险地气息。有些头脑反应灵敏的,立刻猜测到老大可能遇到危险了,迅速冲向了洗手间。杂乱的脚步声响起,杜小武顿时面色剧变。好虎架不住群狼,尤其是在如此狭小的空间内,再高明的功夫,也施展不开。人数的优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过,一个好的计划,永远不会只有一套方案。杜小武的暗杀经验极其丰富,黄庭利尚未进洗手间之前,他就仔细观察了四周的环境,给自己找好了退路。他握刀的右手,忽然松开,反抓向黄庭利手腕,用力向外一拧,右腿起腿把黄庭利踹飞了出去。

“再见,我会再找你的。。。。。”,杜小武阴森森的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不甘的冷冷看了黄庭利一眼,掏出一块手帕,把右拳包住,然后矫捷的右腿在墙上一点,整个人凌空跃起,单手抓住了洗手间窗户边缘的墙壁菱角,一拳打碎了玻璃,爬了出去。只留下了一群气势汹汹,嗷嗷怪叫冲进来的扒手,在那里干瞪眼,却毫无办法。那么小的窗户,身体柔韧性差,不精通点缩骨的人,恐怕很难爬过去。

“不用追了。。。。”,黄庭利在浪八的搀扶下,狼狈的爬了起来。恶狠狠地看着打碎的窗户,摆了摆手,阻止了扒手们的追杀行为。穷寇莫追,对方明显是高手,盲目追击,只会徒增伤亡,被对方各个击破。
冷风呼啸,从碎掉的窗户吹了进来。黄庭利红着双眼,抹了一把脖子上的鲜血。然后狰狞的裂开了嘴,把鲜血抹到了嘴唇上,伸出舌头,轻舔不已,宛如一个嗜血的魔鬼。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忍耐,是有限度的。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对方既然铁了心的想要他命,那他也不是好惹的。他的凶性,狠劲,已经彻底被激了出来。他倒想看看,在东北这片天,谁能奈何的了他。

2011-08-22 13:34:04
131、大战在即
血与火,菊与刀。总是那么矛盾,又那么相得益彰。一滴滴鲜红的血液,挥洒在苍凉的大地之上。慢慢汇聚成一条小溪,静静的流淌。凄厉的惨叫,让人忍不住一阵颤抖。七爷的地盘,已经变成了一片血海。一截截断肢残臂,蠕动的肠胃,组成了一副诡异的画面,宛如地狱。羊皮和卷毛,猖狂的仰天长啸,他们两人,一向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六亲不认。其疯狂程度,比乔四有过之而无不及。两人早在动手之前,就拟定好了一份清除名单。任何忠于七爷,难以收买的老人,统统杀死,一个不留。

天上的云彩,改变了颜色。鲜血,染红了松花江的江水。这是一场赤裸裸的屠杀,没有任何悬念。若是普通火拼,那些老人尚有可能反抗逃脱。可羊皮卷毛是谁,哈市警界精英,身居要职,手握实权的世家子弟。白道中人,一向只认利益,没有感情。七爷已经走了,人走茶凉,没有必要为了个死人,得罪来势汹汹的卷毛羊皮。当这些老人,奋力一搏,想要逃生时,惊奇的发现,他们已经被警方包围了,即使冲出去,一样还是个死。

2011-08-22 13:35:32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羊皮卷毛虽然行动迅捷,深得法西斯闪电战的精髓。但乔四一party、杜家、龙哥,以及黑白两道的人马,还是第一时间收到了消息。贩夫走卒,草莽之辈,自古消息传递就比较快。谁说女人三八的,男人一喝上酒,其实更三八,还不如女人嘴紧。
愤怒的火焰,汹汹燃烧,刚刚逃脱回到住处的杜小武,双拳紧握,牙齿咬得嘎嘣响,嘴唇都咬出血了。人非圣贤,孰能无情。杜小武从懂事以来,就跟在七爷身边,犹如七爷的影子,形影不离。这次为了家族利益,被迫出手。没想到,咫尺之间,天人永隔,再无相见之日。他好恨,他要替七爷报仇,他要羊皮卷毛偿命。可天才的命运,注定都是悲哀的。杜家当代族长杜振业,早就猜到了他的反应,阻止了他的报仇行为,严令他不许擅自离开家门。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七爷已经走了,人走茶凉,何必为了个死人大动干戈。浑水才好摸鱼,水至清,那就无鱼啊。黄挺利,那是乔四的把兄弟,乔四现在风头正盛,支手遮天。几个把兄弟,小克、郝瘸子、李正光,哪一个都独霸一方,势力庞大,决不是现在的杜家能抗衡的。既然如此,那笼络几个盟友,在所难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七爷的死,对于杜家,有百利而无一害。女儿都让乔四拐跑了,那不早晚和乔四是一家人。所以,羊皮卷毛杀了七爷,杜振业不但不生气,心中反而还有点兴奋。至于杜小武的仇恨,等到消灭了乔四一party,你杜小武想怎么复仇都随便,但现在不可以。杜家韬光养晦这么多年,可不是为了淡出江湖,过普通人生活的。杜振业正值壮年,雄心壮志,岂会甘心窝在家里,平安到老。这些年,他一直在为杜家的出世做准备。不是为了钱财,钱杜家有的是,古董字画,无价之宝,应有尽有。杜家要找回的,是家族的荣誉。为了家族的荣誉,牺牲任何人,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

大战在即,平静的哈市,波涛汹涌,暗潮涌动。浑然不知所谓的乔四,实在想不通,他只不过宴请了哈市黑白两道的人马喝了顿酒,大醉了一场罢了,怎么一觉醒来,天都变了呢?
历史,是由无数风流人物撰写的。七爷,已经成为了哈市黑道史上的一粒尘埃,多年之后,有谁还会记得那个雄心壮志阴险奸诈的老头子?乔四,新生一代的黑势力,具备了成为一个黑道王者的所有优点,一出道即是风云人物。他欣赏七爷,敬佩七爷,但这不代表他喜欢七爷,不然双方也用不着互派杀手,差点玉石俱焚,不死不休。不过,往事不堪回首,过去的,永远是过去的。自从方天凤横插一脚进来,这一老一少,颇有默契的同时变成了斯文野兽,相敬如宾。可现在,七爷死了,哈市黑道平静的格局打破了。乔四不喜欢七爷是真,但他更反感羊皮卷毛。他和郝瘸子、小克两人,年少时没少吃羊皮卷毛的苦头,双方可以说是仇深似海。尤其是郝瘸子和小克,简直恨不得能把羊皮卷毛抽筋剔骨,生撕活剥。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乔四都不会坐看羊皮卷毛做大。同样,羊皮卷毛也不会放过他的。

三国开篇曾说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只要黑道尚未一统,争斗就永远不会停止。火拼,乔四不怕,勇者无惧,年少时的他,尚无所畏惧,现在的他,支手遮天,市长跟在屁股后面叫四爷,怎么会怕一些跳梁小丑?羊皮卷毛算什么,龙哥杜家又如何。毛主席说的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拳头大就是硬道理。他有人有枪,财大气粗,谁敢不服气,就打到服气为止。可他担心深爱自己的女人,七爷死了,方天凤怎么办?

情之一字,斩不断,理还乱。你问乔四爱方天凤吗?他不知道。不爱吗?那是不可能的。那到底爱还是不爱?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不管爱还是不爱,情债难偿。好男儿可以流血,可以流泪,甚至可以丢掉性命,但决不能让心爱的女人伤心、失望,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
2011-08-23 10:01:34
131、争雄(1)
寒风依旧肆虐,仿佛在为即将离去的冬天,不甘的咆哮………..方天凤站在七爷的尸体面前,脸色苍白,浑身颤抖,手指甲都陷入了肉里,鲜血淋漓。。。。。。她的父亲,永远的远去了。从此,世上少了一个爱她,疼她,永远可以给她温暖,让她感觉到安全的人。或许,七爷不是一个好人,甚至要比大多数人都坏,但他毕竟是方天凤的父亲,作为一个父亲,七爷无疑是合格非常优秀的。为了方天凤,他可以不顾一切。可现在,他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这让方天凤如何能够忍受。

心痛的滋味,犹如跌入了万丈冰窟,冰凉彻骨,心都冻裂了。可方天凤不能倒下,越是这个时候,她越要坚强一点,勇敢一点。因为所有人都在看着她,都在盯着她,如果她倒下了,只会被人耻笑。她是七爷的女儿,虎父无犬女,七爷尸骨未寒,她不能让七爷死不瞑目。
人走茶凉,方天凤没有能力,替父亲讨回公道。一切都是那么无懈可击,七爷的死,归咎于黑帮内讧。元凶已经伏法,人证物证俱在,方天凤找不到一丝反抗的理由。元凶,当然是忠于七爷,被卷毛羊皮杀死的老人。人证,随便找两个小弟动动嘴皮,蹲几年苦牢,就可以证实。至于物证,更简单了,普通人都明白,把杀死七爷的凶器,握手处擦干净,放在老人手里,握上两下,沾上指纹即可。出来跑,迟早要还,这是七爷的宿命,当初,七爷就是这样上位的。现在,轮到了他自己。方天凤不怪别人,也不是不懂为人处世的道理。可懂是一回事,牵涉到自己的双亲,有几人能坦然面对?更为可怖的是,随着七爷的死亡,方天凤的地位,忽然变得很微妙,一落千丈,巍巍可及。不但羊皮卷毛,不怀好意的围在她身边,连一向和善的同事,上司,都色迷迷的盯着她直看。不好色的正常男人,是不存在的,所谓的不好色,只是不想罢了,是男人,谁能不好啊。

头痛欲裂,乔四痛苦的揉了揉头。男人,几乎每次醉酒后,都会发誓以后少喝点,可下次依然是不醉不罢休。尤其是北方的汉子,喝酒不喝醉,那是对客人,对兄弟的侮辱,乔四也不例外。他冲进浴室,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泡上一杯清茶,听着底下人,向他汇报黄庭利遇刺,和七爷遭到暗杀的情况。当听到七爷死了的消息时,乔四震惊的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茶杯落地,黄色的茶水飞溅。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打了个盹,睡了一觉,天都变色了。不过,浑水好摸鱼。七爷既然死了,那哈市表面的和平,也不需要再维护了。三足鼎立的格局打破了,乔四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不会像大部分书中的男猪脚一样,被迫反抗,或为了什么所谓的正义,保护家人等借口才奋起反抗。他就是个十足的坏人,哪里会等着别人找上门。他迅速通知了李正光纠集人马,开始砸抢七爷留下的偌大地盘。而他自己,则带着一大票人,急冲冲的奔向了警局。爱江山,更爱美女,乔四好色,那是男人的正常表现。准确点说,绝大部分的男人,处在他那个位置,都不会成为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五十耻笑一百罢了。骂陈冠希的,百分之九十是因为不是自己搞的女明星,这就是人得劣根性,可以理解。

骄阳似血,暖暖的普照着冰冷的大地。肆虐的冷风,难得的打了个盹,停止了咆哮。积雪开始融化,大地一片祥和。二十多辆面包车,扬起了一片尘雾,破坏了这难得的溢静,浩浩荡荡的驶向了西城七爷的地盘。趁他病,要他命,羊皮卷毛刚刚接手打理七爷的势力,名不正,言不顺,正是最为薄弱混乱的时候,若等到羊皮卷毛大局已定,那到时再想拼抢地盘,付出的代价可就大了。

“兄弟,过界了吧。。。。。。”,一群剃着平头,面目狰狞的凶恶汉子,谨慎的拦住了李正光。人吗,比拼的就是个气势。人少自然就气短,若是十几二十号人,敢这么猖狂,恐怕这些汉子早就动手,上来就是一耳刮子了。可这么一大票人,就算可以不怕死,但说不心虚是假的。
“嘿嘿嘿。。。。。”,李正光笑的明显有点变态,他是属于永不知足,就喜欢火拼杀人的标准战争贩子,天生血液就是烫的。他一脚踢在了说话人的小腹上,狰狞的掏出了腰中的长刀。
“妈的,给我砸。。。。。。”,行动要比任何多余的解释,都更加具有说明性。B社会所谓的固定地盘,一般多是指自己收保护费的地方。收人钱财,与人消灾。既然拿了钱,就要保证人家的生意正常进行。况且,B社会一般都会在自己地盘上,经营大量的酒吧、舞厅,借此进行黄赌毒的犯罪行为,吃饭的地方给人砸了,失去了经济来源,那谁还跟你??B社会不是那些流窜的罪犯,小偷小摸那种事,真正的B社会是不屑做的。

血液飞溅,战局几乎一面倒,遂不及防的羊皮卷毛一party人马,并没有奋死抵抗的勇气,撒腿就往后方跑去。B社会打架,自然是拉人干群架,英雄主义纯属虚构,有个带头的就行了,人手不足,谁愿意送死。李正光倒也不加以拦截,火拼火拼,就是要把对方彻底干停才叫火拼。打几个小虾米,没什么意思。杂乱的喊杀声,让刚喝了一壶小酒,舒爽的快要睡着的光头田东旭,一个寒颤,清醒了过来。羊皮卷毛,阴险奸诈,早就料到乔四、龙哥都不会坐看着一块肥肉落入他们嘴里,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乔四会来的这么快。或许,哈市平静的太久了,他们已经忘记了乔四疯狗的美誉了。

“抄家伙。。。。”,田东旭一个猛子蹦了起来,抓起桌子上的砍刀,就冲了出去。别人怕乔四,他不怕,他出来混的时候,乔四不过是个穿着开裆裤的娃娃头。一个成年人,怎么会怕一群小孩子呢。在田东旭的眼里,乔四小克之流,不过是运气好的小混混,一群小屁孩而已。不过,学无先后,达者为先。田东旭犯了一个极大地错误,他忘记了,自己是怎么上位的。想当年,他不过也是个小屁孩罢了。

“老家伙,原来是你。。。。。”,田东旭刚带着大批小弟冲了出去,就遇上了赶来支援,气势汹汹的小克、耗瘸子一party。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耗瘸子地为人,那是公认的超级变态狂,心理严重不正常。芝麻大点小事,都会感到自己受了侮辱,和人拼命,常人的思维,根本不能和他沟通。他大喊一声,掏出双刀不顾一切的迎向了田东旭。仇恨,只能用敌人的鲜血来偿还。

血花朵朵,慢慢绽放。一条条鲜活的,年轻的生命,用自己的鲜血,骨肉,谱写了一首悲壮的挽歌。许多年少轻狂的马仔,甚至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和人厮杀。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青春热血吧。

喊杀声震天,一截截残肢断臂飞向空中,空气里弥漫着作呕的血腥味。所有人都杀红了眼,恶狠狠地盯着对手,往死里砍。两强相遇,勇者胜。男人之间的战斗,只要动上了手,除非有一方彻底被打残,打败,不然不会停手的。血腥的混战,不断升级,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分出胜负。牵一发而动全身,乔四和羊皮卷毛的火拼,迅速牵动了哈市所有大大小小的B社会团体。四面八方闻讯赶来支援的黑帮分子,越来越多,连龙哥的人马也虎视眈眈的聚在一旁,想要坐山观虎斗,捡渔翁之利。眼看田东旭一party人节节败退,羊皮卷毛忽然带着大批马仔赶到。血雨腥风,一场火拼,越演越烈。羊皮卷毛,虽然尚没有彻底接收七爷的势力,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七爷雄霸西城多年,其拥有的实力,难以想象。不过,王者的路途,总是伴随着白骨皑皑。想要做哈市B社会龙头,就别怕前途刀山火海。世上没有暴力解决不了的问题,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实力,才是男人的象征。

2011-08-23 10:02:55
132、争雄(2)
森森白骨,组成了王者的花环。鲜红的血液,染红了松花江的江水。一将功成万骨枯。成功,总是伴随着残忍和死亡。对于凶狠的恶犬,怀柔、惧怕,只能让其更猖狂,只有打到它怕,打到它服,才能让它见到你就夹起尾巴,乖乖听话。
血,顺着耗瘸子的额头缓缓流下,有别人的,有他自己的。残忍变态的笑容,浮现在他的脸上。他张开嘴,露出了白森森的满口牙齿,宛如地狱中的修罗。散发着森寒的刀芒,映的人有些睁不开双眼。一道又一道血泉,喷上了天空。无人能挡得住发狂的耗瘸子,当他挥舞着双臂,施展出招牌式的绞肉机动作时,他已经不属于正常人类了。不过,混黑道的,有被打死的,没听说过谁是靠被吓死混出名堂的。宝刀未老的田东旭,仰天长啸一声,提着一把超长的厚背大砍刀,和一头发狂的公牛一样,毫无畏惧,狰狞的和耗瘸子狠狠撞在一起。

火星四溅,耗瘸子和田东旭虎躯一震,同时往后退了一步,互相盯着对方,瞳孔收缩。他们两人,都属于力量型的打手,比拼的完全是看谁够狠。极度变态的笑声,从耗瘸子嘴中传出。他的双眼,红的快要滴出血来。当年的街头小混混,如今已经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方大哥,展翅冲天的雄鹰。少年时的恩怨,犹如昨天,历历在目。愤怒的火焰,不停撞击着耗瘸子那残损的变态心灵,他大吼一声,疯了一样冲向了田东旭。任何事,都要有个结果,就让他来结束这段少年时的恩怨吧。

震天的轰响,血光乍现,紧紧一个照面,耗瘸子和田东旭就双双挂彩,血如泉涌。耗瘸子凶猛,发起狂来不要命,田东旭也不是好惹的。两人秒足了劲,朝死里砍,恨不得把对方砍成肉酱。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四周紧紧扭打在一起的马仔,顿时一阵鸡飞狗跳,慌忙躲闪,唯恐惹祸上身。大哥的战斗,不是他们这些小喽喽能参与的。

乔四几兄弟的特点,早已不是什么秘密。羊皮卷毛深知耗瘸子的KB,两人唯恐田东旭有失,慌忙带着一票身手敏捷的打仔,向耗瘸子杀来。B社会火拼,又不是单挑擂台,无需什么道义,杀死对方就是硬道理。不过,羊皮卷毛想要个个击破,耗瘸子一方也不是好惹的。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阴狠的小克,和对两人恨之入骨的马殿龙,早就紧紧锁定了他两,一看到他两有所行动,忙迎了上来,拦住了两人的去路。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羊皮卷毛和乔四一party的仇恨,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仇深似海,根本没有办法化解。不过两帮人马正式交手,倒还是第一次。毕竟B社会再牛,多少也要给白道点面子。卷毛羊皮家族势力庞大,军方警方都有不少人罩着。加上两人身上还有一层皮披着,乔四一方,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不顾后果的明目张胆寻仇。至于现在吗,形势就不同了,羊皮卷毛已经有了自己的地盘,成为了一方大哥。既然混黑道,就别怕横尸街头。这是真理,就算罩着羊皮卷毛的白道中人,也无法过多干涉。

冷风肆虐,小克握刀的手,青筋暴凸,有些颤抖。他等这个时刻,已经等了好多年。每当夜深人静无语时,仇恨的火焰,就会化作心魔,时时刻刻煎熬着他,让他经常从噩梦中惊醒。现在,仇人就在面前,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心魔只能用敌人的鲜血来消除,杀了羊皮卷毛,心魔自然烟消云散。森冷的寒光,从小克双目中射出,他凌空跃起,当头就是一刀。狠狠朝羊皮劈下,率先发动了攻击。他的体型,实在和魁伟没啥关系。不过,多年的实战经验,让他深深懂得如何借助惯性力量,打击对手。刀,是一门哲学,一门艺术。用刀的战斗,不是拳脚之争,瞬间即可分出胜负。只要够狠,够快,童子照样可以杀人。

看到小克动上了手,马殿龙不甘示弱,一把扯掉了上衣,恶狠狠的迎向了卷毛。他本就是军人出身,复员后又分配在公共安全专家部门,对于近身格斗,相当精通。不过,让小克和马殿龙大吃一惊的是,羊皮卷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对付。恰恰相反,两人虽是富家子弟,但从小经过高手调教,只是由于身份特殊,甚少亲自厮杀,所以实战经验差了一些,没有经过血与火的锤炼。

杀气碰撞,一片血腥。小克、马殿龙、羊皮、卷毛,四个人宛如四条疯狗般,瞬间战在一起,难舍难分。大有不分出生死,誓不罢休的架势。而战力最强的李正光,乔四旗下公认的第一金牌打手,责被两名脱下警服,穿着普通人服饰的警界精英,死死围住,寸步难行。自古,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利益面前,暴徒可以穿上警衣变pol.ice。同样,pol.ice一样可以脱下衣服,变暴徒。此二人,个子稍高一点的,名林伟,绰号鬼钻,虽是人民公仆,却生性残暴,极其精通腿技。个子稍矮,体型魁伟一点的,名范泽忠,绰号滚刀肉,标准的酒色之徒,暴力分子,精通各种摔技,极其难缠。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群狼。李正光一时身处险境,手忙脚乱,颇感吃力。

时间一分一秒的渡过,战局依然僵持。双方谁都没有绝对的实力,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对手。正在双方僵持不下的关键时刻,黄瘸子带着大批的人马,忽然赶到,加入了厮杀当中。不过,羊皮卷毛早就暗中和杜家进行了多次密谈。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双方虽是互相利用,但在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羊皮卷毛要对付乔四,杜家要对付黄瘸子,双方可以说是一拍即合,迅速达成了共识。随着黄瘸子和杜家的加入,战局变得更加混乱,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而此时的乔四,却正发了疯般,到处寻找方天凤。

情关难过,英雄难过美人关,乔四不是什么英雄,但方天凤对他有情有义,没有方天凤,他早就横尸荒野了。如今,方天凤家里遭逢大变,乔四不能不管。他红着双眼,怒气冲冲的带着两名贴身炮手,和一群打仔,冲进了警局办公室。恶狠狠地揪着pol.ice局长李方的衣领,从牙缝中蹦出了五个字。
“方天凤在哪。。。。。。”
冷汗一滴滴从李方的额头跌落,有时候行动、眼神,要比恐吓的言语更加可怖。李方毫不怀疑,如果他说错半个字,发狂的乔四一定会把他撕成碎片。至于警局那点人马,那几把破枪,也就抓抓普通罪犯,吓吓老百姓可以,遇上乔四,还不够塞牙的。
“我,我不知道。。。。。。”,作为一名老革命工作者,李方深深明白,坦白彻底,坑害自己的道理。犹豫再三,他还是选择了先装疯卖傻,探探情况。
“那你就去死吧。。。”,李方似乎忘记了,乔四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对于一名B社会大哥而言,证据两字纯属扯淡,错杀就错杀,无所谓。
黑洞洞的枪口,抵在李方的额头之上,让李方忽然有一种想要尿裤子的冲动。面对生死存亡,李方瞬间丧失了顽抗到底的勇气。人老了,总是特别怕死。李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毛头小子了。
“别冲动,我毕竟是个警局局长,杀了我对你不会有好处的。方天凤早上被羊皮卷毛带走了。。。。。。。”
晴天霹雳,让乔四一阵心神恍惚,不过他的自制力极强,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羊皮卷毛阴险奸诈,绝不会因为贪图美色,在七爷尸骨未寒的节骨眼上,自毁名声。他两绑走方天凤的用意很明显,一是给自己留下一条退路,让乔四有所顾忌。二是利用方天凤是七爷女儿的身份,进一步巩固自己在西城的势力,一箭双雕。

想通了其中的猫腻,乔四已经可以确定,只要方天凤一天还有利用价值,那方天凤不但不会有什么危险,羊皮卷毛还会拼命保护她的安全。狰狞的笑容,浮现在他的面庞上。他拍了拍李方肥嘟嘟,红彤彤的脸蛋,大步向警局外走去。没有人敢拦住他的去路,天知道愤怒的乔四,会干出什么疯狂的事情。熟悉乔四的人都知道,越是当他面露冷笑,表面平静的时候,越为危险。直到乔四一party人走出好远,背影彻底消失,李方才长舒了一口气,抹了把头上的冷汗,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但随即,他的面部肌肉开始痉挛抖动,浑身颤抖。乔四势力庞大是不假,可也实在太狂了。想他毕竟是堂堂的警局局长,何曾受过这种侮辱。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口气,让他如何能咽的下。

2011-08-23 10:05:14
133、争雄(3)
冷风肆虐,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龙二叼着一支万宝路香烟,得意的吐出了一个又一个烟圈,颇有幸灾乐祸的架势。人生就是一场赌局,不管过程如何惊心动魄,只有笑到最后的人才有资格笑傲天下。敌人的损失,就是自己的强大。乔四和羊皮卷毛的战斗,获利最大的,就是他龙家了。“打吧,打吧,最好两败俱伤,全部死光,那样他龙家就可以独霸哈市,以致整个东北了。。。。。。”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龙二的想法无可厚非,事实也确实如此,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但这不代表龙家可以趁势一统天下。世上没有人是傻子,乔四既然敢开战,就不怕同时对付两帮人马。世事无绝对,乔四虽然是新生代B社会,后起之秀,但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靠地产、黄赌毒,聚集了大量的钱财。混黑道的,只要你有钱,就不怕没人。乔四真实的实力,已经达到了难以想象,支手遮天的地步。龙家势大的年代,早已成为了过去,现在就算龙家和羊皮卷毛联手,也未必能占到便宜。

漫天尘土,灰蒙蒙一片。紧急的刹车声,一辆又一辆的面包车,宛如一条长龙,浩浩荡荡,在小克、耗瘸子和羊皮卷毛激战最惨烈的时刻,悄然到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不可一世,跺一跺脚,东北都要抖三抖的乔四,终于到了。
“呵呵呵呵,一个都别放过。。。。。。。。。。。。”。乔四优雅的点燃了一根香烟,转动了一下脖子,发出嘎嘣的刺耳声响。他的话语,有些平静,有些随意,随意到像吃饭般简单。成大事者,喜怒不形于色,杀点人算什么,一将功成万骨枯,为了达到目的,即使屠尽天下人又如何。至于解救方天凤,想要和狼谈判,一定要先拿出足够的实力。把羊皮卷毛打到屈服,打到怕,他们自然会乖乖和你谈。不然,只会自取其辱。

老大下令了,做小弟的当然要令行禁止。听到了乔四的命令,早就憋足了劲,想要在老大面前露下脸的两名炮手,恶狠狠地带头冲了上去。僵持的战斗,一旦有一方加入了生力军,那产生的后果,绝不单单是实力上的差距,还有士气。这两名炮手,姓崔的小个子,速度敏捷,力量强悍,手拿两把匕首,一刀一个,干净利落。而姓张的肌肉男,简直就是一辆坦克,双手挥舞着一根粗长的铁棍,一扫一大片,根本没有人能近身。加上两人身后的大量亡命徒,纷纷加入战局,形式瞬间出现了大逆转。打到这份上,胜负已经一目了然,只是时间问题。当断不断,必受其乱。龙二开始有些坐不住了,龙家的算盘,是让乔四和卷毛羊皮两败俱伤,而不是坐看乔四一家做大,破坏三足鼎立的局面。若是任由乔四把羊皮卷毛消灭了,那下一个完蛋的,恐怕马上就是龙家了。

“哈哈哈,四哥,兄弟很敬佩您,本来是不想多管闲事的,但得饶人处且饶人,今天的事,到此为止吧,不然我们龙家要插手了。。。。”,龙二是打心眼里佩服乔四,实在不想和乔四当场动手。可家族利益,高于一切,怪就怪乔四生不逢时,偏偏和龙家处在一个年代。既生瑜,何生亮。两个强者,是永远无法和平共处的。
“嘿嘿嘿。。。。。。”,阵阵冷笑声,从乔四嘴里发出,宛如秃鹰的阴?尖叫,让人不寒而栗。人的性格,有时候很难琢磨,按理说乔四这穷苦人出身的孩子,就算够狠,够狂,也该有个限度,可事实恰恰相反。乔四的狂妄,已经到了唯我独尊,蔑视一切的地步。这若是生在古代帝王家,自然没有什么问题,可现代社会,偏偏出现这种性格,那出事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哼,龙二,我最恨别人威胁我,你想死。。。。。”,乔四的话,可以说没有给龙二留半点颜面。龙二的脸色,霎那间变得铁青。出来混,混的就是个面子。当着这么多马仔的面,把话说的这么绝,那他要默不吱声,摇身一变成缩头乌龟了,那以后还怎么混。干脆回家种地,做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算了。
“既然四哥这么说了,那龙二就得罪了,给我上。。。。。”,龙二好歹也是哈市响当当的一个人物,虽然没有其兄那么阴险奸诈,但也绝不是酒囊饭袋之辈。拿得起,放得下,是每个成大事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朋友,对于枭雄伟人而言,纯属虚构。自古,想要成霸业,就没有绝对的朋友,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皆可杀之。
“谁杀了乔四,我送他一套房子,一辆车,一百万存款。。。。”,人,决不能犯一些低级错误,犯了就没后悔药可买。龙二做了多年大哥,岂会不知道,要么别翻脸,翻脸就翻到底。千万不要脸翻了,心里还存着仁慈,心慈手软,早晚完蛋。是以,龙二干脆发了狠,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开打了,那就索性把乔四留在这里吧。
血液飞溅,大小地主带着龙家大批马仔,迅速加入到了混战当中。三方人打成了一片。不过,虽说龙二想帮羊皮卷毛,可男人一旦杀红眼了,哪里还有神智去分清敌人是谁,误伤是难免的。鬼哭狼嚎,天地变色。山河日月,俱是一片血红。战局再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小地主疯狂嚎叫,浑身肥肉不停抖动,狰狞的迎上了乔四旗下凶猛的两名炮手。收人钱财,与人消灾。四个人都是高薪聘请的超级打将,既然拿了钱,当然就要办事,二话不说就打成了一团,难舍难分。至于本来形式危及的李正光,则在小霸王高泽健的加入后,反倒成了最为轻松地一个,获胜只是早晚的事。

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倒在乔四面前,不停抽搐。凄厉的惨叫,宛如炼狱。血液,慢慢汇聚成一条小溪,混合着雪水,在乔四脚X L淌。乔四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无喜无悲,仿佛一切都和他无关。但外表的平静,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他拿烟的手,有些颤抖。手中的香烟,已经燃到了尽头,他随手弹出了烟头,忽然慢慢的解开上衣扣子,蹲下身体,把衣服盖在一名浑身颤抖,即将死亡的小弟身上。乔四的记忆力极好,当年最早跟他的那批马仔,几乎每个人他都能直接叫出姓名,外号。躺在地下的这名小弟,乔四依稀记得,外号叫羊十六,跟了他好多年了。乔四还能想起这名小弟当初刚跟他的时候,皮包骨头,穷的饭都吃不饱。当时有马仔和他打趣,说若是他能一口气吃下十个羊肉包子,就给他两百元钱。结果这名小弟,一口气吃了十六个,由此得了个羊十六的外号。

“走吧,你的家人,我会照顾好的,放心走吧。。。。”,难得的微笑,出现在乔四脸上。血腥火拼,死伤在所难免。不但大量的新人,永远去了。跟着乔四转战南北的老马仔们,也牺牲了不少。乔四不是一个好人,但他是个非常念旧,护短的人。这样的人,当然是最适合跟随的好大哥。躺在地上的羊十六,眼中两滴泪水滑落,仿佛诉说着临死时的不甘,缓缓闭上了双眼。

风继续吹,乔四蹲在那里,良久无语,静静地一动不动。冷风,轻拂他发白的头发。他忽然拿起了马仔手中的长刀,站了起来。

“都他妈给我滚开。。。。。”,怒气滔天,杀气宛如实质,让人不寒而栗,浑身颤抖。四周人不自觉的向两旁退缩,外表斯文的乔四,终于彻底发狂,他狰狞的拖着长刀,宛如一头受伤的恶狼,恶狠狠地向龙二走去。他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头垂死的猎物,让龙二面色一阵苍白。血液燃烧,乔四忽然加快了步伐,冲了上去。强大的杀气,让龙二几乎想要跪倒在地,哪里还有厮杀的勇气。在这一刻,乔四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血债要用血来偿,众多小弟不甘的亡魂,在天空看着他。

一日为大哥,终身是大哥。当初的誓言,犹在耳边。一个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直爽笑容,浮现在乔四心头。鲜血,冲击着乔四的双眼,两滴血泪,缓缓涌出。因为是大哥,所以无法和正常人一样哭泣。因为是大哥,所以要承担那么多责任。因为是大哥,所以要忍受着那么多不甘。因为是大哥,所以当小弟死亡的时候,他只能用敌人的血来祭奠。

2011-08-23 10:06:30
134、争雄(4)
长刀拖地的声音,是如此动听,又如此诡异刺耳。在这喊杀声震天的血腥火拼当中,清晰的传入到了每个人耳中。
火星四溅,散发寒气的长刀,在地上划出一条狰狞的痕迹,带出了一片火星。乔四的速度,再不断加快,全力向龙二冲去。风,仿佛停止了舞动。空气,仿佛凝结。乔四猛然狰狞的凌空跃起,狠狠一刀劈向了龙二。刀未至,凌厉的杀气,已经吓破了龙二的胆。他的瞳孔收缩,头发炸立,惊恐的望着宛如恶魔的乔四。一道道血丝,涌上了他的双眼,求生的本能,战胜了恐惧,他歇斯底里的狂吼一声,颤抖的举起了手中的长刀,迎向了乔四的必杀一击。

剧烈的碰撞,震得龙二耳膜生疼。一道裂纹,慢慢浮现在他的刀上。长刀断裂,变成两截,龙二虎口迸裂,连连向后退去。一刀之威,强悍如斯,饶是龙二全力以赴,也无法与之抗衡。冷汗,如泉水般从龙二毛孔中涌出,他的双手,不停颤抖,浑身打颤,极度恐惧的望着乔四。
“桀桀桀桀。。。。。。。。。。。”,凄厉的冷笑,猛然从龙二嘴中发出。他忽然抬起了头,狰狞的大笑不已。鲜血,缓缓从他额头涌出,顺着面颊,跌落地面。他的额头,还是被刀锋划出了一道长长地口子,但陷于疯狂中的他,已经不知道疼痛为何物。他贪婪的伸出舌头,轻舔着自己的鲜血,品尝着这鲜美的味道。十个大哥,九个坎坷。世上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龙二既然是大哥,就肯定有他特殊的地方,没有那么容易轻易被杀掉。绝大部分的人,在极度恐惧当中,会吓得不能自己,甚至大小便失禁,死亡。但不得不承认,确实有小部分人,当恐惧超越身体承受极限时,越是害怕,越会发疯,会变的极度嗜血,宛如恶魔。龙二,恰巧就属于这种人

“都他妈给我滚开,他是我的。。。。。”,龙二歇斯底里的嚎叫,仿佛变成另一个人。他叱退了慌忙围在他身边的一party马仔,双目血红,披头散发,如恶狼般狠狠盯着乔四。
压抑的气氛,让人有些喘不上气来。震天的喊杀声,逐渐变小,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向后退去,围在了乔四和龙二身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大哥既然单挑,做小弟的,自然要加油鼓劲观摩一番。这就像古时的武将,一旦单挑获胜,对方即使兵强马壮,也会士气大跌,兵败如山倒。单挑,永远都是强者的象征。即使现代社会,G-U-N横行,英雄一样是受人尊敬的。

“哼,有点意思。。。。。”,不屑的笑容,浮现在乔四脸上。他平静的望着龙二,有些嘲弄,有些不屑一顾。他缓缓地举起了长刀,抚摸着刀上的鲜血。风,吹舞着他有些发白的头发。他的长刀缓缓抬平,刀尖指向了发狂的龙二。谁敢让他不痛快,他就让谁一辈子都别想痛快。男人,就要霸道一点,只要你有实力,成为一代皇帝,也不是不可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沉重的喘息声,回荡在血腥的街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心跳加速,紧张的望着场中的龙二和乔四。一窍通,百窍通,一窍不通,百窍不通。武技,其实是不分街头厮杀或正规比拼的。任何一种肢体语言,只要可以杀死对手,就是最强的武技。或许乔四和龙二,都只不过是街头打架,毫无招式可言的B社会。可乱拳打死老师傅,世上本来是没有武技的。正是因为有人互相争斗,才逐渐诞生了武技。既然如此,那街头斗殴,才是武技的本源。

凌厉的刀光,犹如一道闪电,瞬间划开了空气,狠狠劈向了乔四,龙二终于忍不住,抢先动手了。战胜恐惧最佳的方法,就是杀死对手。龙二已经疯了,不知疼痛,不知防守,只是一味进攻。他的心中,不断有个声音,杀,杀,杀。。。。。只要杀死乔四,他就可以战胜自己的恐惧,成为新一代大哥的风云人物。不过,乔四从小亡命天涯,实战经验何其丰富,想要杀他,可没那么容易。

刀与刀的碰撞,绽放出一片火花。发了狂的龙二,宛如一台战斗机器,实力绝不容小窥。鲜血四溅,乔四一时不察,险些当场被劈成两半。一道血痕,慢慢浮现在他的面颊之上。让他斯斯文文的面孔,显得有些狰狞。好久没有人,能伤到他了,这种感觉既熟悉,又有些陌生。他的双眼,渐渐变得血红,陷入了暴走的边缘。猛龙不发威,你当他蜈蚣。愤怒的乔四,其实力是不能用正常人角度去衡量的。他猛然一声怒吼,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彻底发狂,一脚把龙二踹了出去。

“龙二,我要杀了你。。。。。。。。。。。”,漫天刀影,层层叠叠,发了狂的乔四,用实际行动,让龙二明白了,什么才叫真正的疯狗。一次又一次剧烈的碰撞,乔四和龙二宛如两名巨人般,用最原始的方法,互相攻击着对方。
中国有句古话,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久战不下的龙二,气力正在逐渐流失,慢慢变得清醒起来。这是极度危险的信号,清醒的他,如何能面对疯狂的乔四,和没完没的血腥攻击。
冷汗一滴滴从龙二的额头渗出,他的动作越来越慢,双手开始颤抖,刀都挥不稳了。可他不敢停下,关键时刻,他一旦停手,必定命丧于此,这个道理,他还是懂得。况且,身后多少马仔的双眼,都盯着他。他若是露出半点懦弱,那以后还怎么混,就算他自己不要脸,可家族的荣誉,决不允许被亵渎,即使死,也不能有损家族形象。
凄厉的惨叫,划破天际,震得人耳膜一阵生疼。血液挥洒,一截断臂,飞上空中。龙二握刀的右臂,彻底分家。他惊恐的望着已经毫无人性可言的乔四,不断退后,妄想保住自己的一条性命。可发狂的乔四,岂会给他机会逃跑。长刀无痕,狠狠地劈入了他的脑壳当中,宛如切西瓜般,把他的脑袋切成两半。红的、黄的、黑的,五颜六色各种液体,喷洒了一地,散发出阵阵怪异的血腥味道,让人既想呕吐,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食欲。不可一世的龙二,双眼爆裂,碎成一团浆糊,和堆烂肉一样,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生的气息。

“嘿嘿嘿。。。。。。。。。。”,猖狂的大笑,从耗瘸子嘴中发出。乔四胜了,他当然高兴,内杠,多是发生在没有外敌的情况下。一天还有对手,他和乔四就还是兄弟。他撕扯着一块布条,把长刀狠狠地绑在手中,率先向田东旭冲了过去。一切终要有个结果,趁他病,要他命。一鼓作气,杀死对方。混战再度开始,龙二一方,虽然士气低落,陷入了悲痛当中。但羊皮卷毛、杜家,可没有受多大影响。这帮老少狐狸,深知兵败如山倒的道理,岂会坐以待毙。混黑道的,有时身不由己,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羊皮卷毛明白,倘若换个角度,他们占了上风,一旦取得优势,绝不会放过乔四一party,必定斩尽杀绝,寸草不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他们自己做不到,怎么会指望乔四手下留情,饶他们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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