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叔遇到王大婶的前后事件的性质有本质的区别。:)

来源: 天枰 2015-12-20 16:07:5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87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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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原谅 [第八章 创伤 5]林樱2015-12-20 14:12:20

事件发生之前,肯定不能用"人性是自私自利"来为出轨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开脱。两性关系内出轨,都是对道德伦理以及良心的背板。对个人,家庭,甚至社会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事件发生之后,整个事件对另一方来说,这里是林母与林,就是that was over!对林父来说,这时候自私就要自利了。周则另当别论。窃以为,追究孰是孰非正是林母与林的误区,没有任何价值与意义,对她们只会增加更多、更深的伤害。两性关系难在平等互利。特别是任何人没有责任与义务为维持这样的关系去”改变“自我。:)相反要互相充分尊重对方的自我。

窃以为,周为一时贪欢而背板婚姻、感情,嘿嘿,内心其实满黑暗的。

所有跟帖: 

人性中的善,人性中的恶,光明的一面,黑暗的一面。。。呵呵。 -林樱- 给 林樱 发送悄悄话 林樱 的博客首页 (68 bytes) () 12/20/2015 postreply 18: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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