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东京审判的大法官都是法学界的大师,要经有关各国提名、经D.麦克阿瑟任命,共11名。按照顺序排列,第一位是美国的J.P.希金士(后由M.克莱墨尔将军接替),第二位是中国的梅汝璈。
1957年整风中,梅汝璈在外交部老专家座谈会上提出:党领导一切不等于包办一切,党应当给人民代表大会以实权。奉苏联为神明、把苏联专家的话当作金科玉律是严重的教条主义。为此,他被打了右派。
“文革”期间,梅汝璈撰写的《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遭到了莫须有的指责,被扣上煽动“民族仇恨”、“鼓吹战争报复”,还有人甚至从截然相反的方面指责文章夸耀侵略者的勇猛,为军国主义张目,迹近“汉奸”、“卖国贼”。梅汝璈不得不一次一次地就这些问题做检查交代。(注:梅小璈:《南京大屠杀及其他—先父梅汝璈的一些看法》
1954年12月1日,毛泽东会见缅甸总理吴努时指出:"现在日本的地位也起了变化,变成半被占领国了,处于困难的境地","日本民族受到压迫",因此,"中国人民对于日本也不那么恨了,而是采取友好态度"。(注:林晓光、周彦:《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中国对日外交》,《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6期。)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由于中日关系的根本性变化,中国终止了战后以来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批判,中国媒体中批判日本的言论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