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以用“一刀切”的办法,按照资历而非级别来分档。各个档次享受不同的离休待遇。
第一档是以1937年7月7日为界,在这天以前(含该日)参加革命的,俗称“老红军”档
。符合这一档的离休干部原来工资全额发给,每年再加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补贴。
第二档以1945年8月15日为界,在这天或以前参加革命的,俗称“老八路”档。符合这一
档的离休干部原来工资全额发给,每年加发一个月的工资做为补贴。
第三档以1949年10月1日为界,在这天或以前参加革命的,俗称“解放干部”档,符合这
一档的离休干部原来工资全额发给,但不另外加发补贴。
所有的离休干部一律享受全额公费医疗。另外看文件、听传达等政治待遇以及住房、工
资调整与在职干部相同。
这个规定颁布以后,有些省份出现了争待遇的情况。前两档的人数相对较少,各人的历
史、资历也都清楚,没有什么状况。热闹的是第三档,有很多干部,长期以来大家都知
道是建国后参加工作的,这时候却突然声明,自己在解放前夕就参加了地下党,以前在
多次的干部审查、填表时没有在意,就没有如实填写。现在要办离休了,事关切身利益
,就要“还历史本来面目”了。他们相互串联,互相证明,在解放前夕有过什么组织关
系,什么活动,说得有鼻子有眼。而且还联名上书,给本单位、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领导
写信,上访,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