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1956年10月发出《关于放宽农村市场管理问题的指示》,各地相继开放了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从而使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口有所增加。到1959年底,全国城镇个体劳动者达到104万人,占全国职工的比例由上年的。.5%上升到3. 4%。二、“二五”计划与调整、恢复时期1958年((人民日报》元旦社论提出超英赶美的口号,经济建设中的急躁情绪愈演愈烈。到该年5月中国共产党八届二中全会通过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浪潮在全国展开,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内容的“左”倾错误泛滥成灾。当时认为,中国面临的不是失业和劳动力过剩,而是劳动力不足问题,每年城镇新成长起来的100万劳动力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特别是钢铁工业的需要。“二五”计划要求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3%,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0%,五年内增加职工2800万人。在这种思想引导下,全民职工仅在1958年一年就增加了2 000多万人,相当于前8年增加职工总和的1. 2倍,各行各业的职工和学校师生参加大炼钢铁,家庭妇女和保姆也进入以工厂为中心的城市人民公社做工。对于个体经济,则认为它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既然共产主义很快就要到来,消灭私有制、取缔小商小贩是理所当然的。1958年4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第一次提出了要对他们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橄到既能发挥他们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益作用,又能限制他们的自发倾向。1958年5月中共第八次代表大会议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继而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提出了高速度,所有制向一大二公发展。据此精神,当时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58年6月向各地发出通知,决定对个体工商业采取多种形式的改造。通过转业、组织初级合作商店或高级合作商店,过渡为国营商店等措施,对个体经济不断地予以“过渡”和“升级”,所有制的不断变更,使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增长基本陷于停滞。196。年,城镇个体工商业者共计1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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